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doc

发布时间:2020-10-11 05:49: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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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20年(四川)招生简章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四川)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二)三年制专科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三个阶段。凡报考20xx年我校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于20xx年10月9日8:00至13日:00,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网址进行文化考试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xx年10月14日8:00至16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

  县(市、区)招考办现场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然后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成功后为考生现场拍照;最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心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完成以上流程并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未到现场完成确认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须于20xx年10月21日8:00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进行艺术类文化考试网上缴费。凡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的报名考试及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县级招考办确认信息时,所有考生均须签订《四川省20xx年度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招生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等所有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客观、真实;承诺本人在参加体检时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承诺提供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的相关信息和材料客观、翔实、准确;承诺愿意在考试中严格遵守《四川省20xx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和专业考试《考场规则》。如有任何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愿意按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理。

  考生确认报名信息时应交验以下材料:

  (1)应届生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2)往届生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

  (3)身份证。

  在四川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所居住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4)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中毕业后申请在我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在20xx年10月14日前,向就读中学所在的县级招考办申请并提供父母的证明材料: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劳动合同以及就读地认可的其他就业证明等任何一种证明),以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在当地就读年限和取得学籍的证明。

  艺术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体育类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各市州招考办于20xx年10月27日下午17:00前将考生的报名库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

  各级招考办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规定和省招考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委、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xx〕6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20xx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xx〕8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四川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xx〕77号)的要求与办法,做好本地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文化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二)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考我校20xx年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全部在网上进行报名和缴费。各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缴费的时间为:20xx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进行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具体如下: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xx年11月30日至月6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20xx年月5日10:00-:00考生熟悉考场,20xx年月5日下午至6日考试。全省分设八个考点:成都考点设在四川师范大学;南充考点设在西华师范大学;自贡考点设在四川理工学院;乐山考点设在乐山师范学院;绵阳考点设在绵阳师范学院;达州考点设在四川文理学院;内江考点设在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设在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20xx年我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分片区集中进行。成都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的考生必须在成都考点参加专业考试;遂宁市、南充市、广安市的考生必须在南充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自贡市、宜宾市的考生必须在自贡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攀枝花市、乐山市、眉山市、凉山州的考生必须在乐山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的考生必须在绵阳考点参加专业考试;达州市的考生必须在达州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泸州市、内江市、资阳市的考生必须在内江考点参加专业考试;巴中市的考生必须在巴中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2)音乐类专业(含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史论、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20xx年1月4日至20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1月9日下午考生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笔试考场,1月8日下午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9日至10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11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四川音乐学院。

  (3)戏剧与影视类(含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服装表演、戏曲表演、编导)专业:20xx年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其中编导专业考生月20日上午熟悉笔试科目考场,月20日下午笔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舞蹈类专业:20xx年月15日至29日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月20日至29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考点设在成都理工大学。

  以上各类专业考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20xx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五、考试

  (一)文化考试

  报考我校所有专业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考,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家政、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直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评分。

  专业考试实行"省招考委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管理,办考院校负责"的管理体制。承办专业考试工作的院校按《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xx〕63号)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川教考院〔20xx〕148号)组织实施专业考试工作。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上各类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等详见20xx年各类专业《招生简介》。

  各专业考务办公室会按时(美术与设计类专业20xx年月25日,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xx年1月11日,音乐类专业20xx年2月16日),将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成绩数据库、违纪舞弊考生材料一并寄(送)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将专业统考成绩库下发各市州招考办,各县(市、区)招考办应于规定时间(美术与设计类、戏剧与影视类、舞蹈类专业20xx年1月21日至22日,音乐类专业20xx年2月23日至24日,将专业统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对专业统考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手续,经考务办公室会同我校纪检部门复查核实后,由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本人及家长亲属等不得参与查分查卷工作。

  我校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统考结束后,由省招考委划定全省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专业录取新生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摄影专业考生,直接参加四川省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

  我校各艺术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直接认定四川省艺术类统考,具体认定成绩项如下:

  1.音乐表演

  羌藏歌舞表演: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音乐舞蹈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民族、美声唱法)专业统考成绩;

  声乐(流行演唱)演唱: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声乐(流行演唱)专业统考成绩;

  钢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钢琴专业统考成绩;

  民乐(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民乐专业统考成绩;

  管乐(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萨克斯)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西洋管乐专业统考成绩;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西洋弦乐专业统考成绩;

  流行器乐[电吉他、萨克斯、爵士鼓]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流行器乐专业统考成绩;

  打击乐(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演奏:认定四川省音乐表演类打击乐专业统考成绩;

  2.音乐学

  音乐教育:认定四川省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现代流行舞、舞蹈学、舞蹈编导:认定四川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

  4.表演

  认定四川省影视戏剧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

  5.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

  认定四川省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

  6.录音艺术

  认定四川省录音艺术类录音艺术专业统考成绩;

  7.播音与主持艺术、主持与播音

  认定四川省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成绩;

  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影视动画、多媒体设计与制作、陶瓷艺术设计、影视灯光艺术

  认定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9.服装表演

  认定四川省服装表演类服装表演专业成绩。

  各专业考试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录查询。

  六、填报志愿

  20xx年考生志愿按本科、高职(专科)层次一次性填报志愿。仍实行看分填报志愿。

  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考生须按《招生考试报》20xx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中公布的本科、专科等批次填报我校及专业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依据普通高校艺术本科和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填报志愿;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我校非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

  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艺术类本科、高职(专科)专业志愿;专业成绩只达到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专业志愿。

  未按上述规定填报的志愿一律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填报办法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由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的招生规定统一办理。按照艺术类专业的相关要求,对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生的色觉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止弄虚作假。

  根据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专业考试期间,音乐类专业考点可对考生进行声带检查。负责检查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国家、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实事求是地作出结论性意见。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的录取体制。

  普通高校所有专业全部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校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行文理兼收,计划不分文科、理科。

  自20xx年起,我校服装表演专业不在本科层次招生。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本科、专科新生文化成绩,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划定的同层次、同类专业的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格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考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其中编导大类(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技术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我校按"专业志愿有级差"执行,即对同类考生排序后再按专业志愿审录。学校招生章程中没有明确艺术体育类录取排序原则的,统一按专业成绩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下同)(编导类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审录,专业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总分(编导类在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比较专业成绩总分)。

  为了加大我校录取新生的自主权,我校本科层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数的0%,高职(专科)层次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0%。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时的加分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新生办法》执行。

  对有残疾(病情不继续恶化),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及毕业后所从事工作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不会仅因残疾原因而不录取。

  对只填报了我校艺术本科层次志愿未被录取同时又兼报了普通类志愿的考生,在艺术本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其档案转入普通类招生录取;在专科层次录取结束后将填报了艺术本科、专科或只填报艺术专科志愿的考生档案转入普通类招生录取。转入后按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办法,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考生已被录取的不得退档,其他院校也不得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换录!

  考生纸档案材料管理办法按普通高校20xx年招生的纸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方向)的四川考生,均直接参加四川省艺术专业统考,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二)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严禁考生将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产品(手机、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违者将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纪舞弊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四)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照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本简章仅供四川省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照四川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外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省外)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

  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省外)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作为一所文化艺术类院校,设置有多个专业,涵盖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历史学四大学科门类,涉及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历史学类九大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可根据所选修的不同专业,经过系统的专业学习,毕业后可分别从事音乐、舞蹈教育与表演工作;从事戏剧影视、服装表演、剧本创作、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及录音、影视摄影摄像与制作、播音主持以及影视灯光等工作;从事美术教育、绘画、摄影、雕塑等工作;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等工作;从事与艺术有关的对外汉语、英语翻译、文化创意产业及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从事艺术理论教育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传统美术类的继承与发扬工作。

  二、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

  (一)四年制本科

  (二)三年制专科

  注: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由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三、报名考试资格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四、报名

  普通类考生报名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要求进行;

  艺术类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按户口所在地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

  凡逾期未办理艺术类文考报名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及要求

  考生在专业考试报名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以及近期同底半身一寸正面免冠相片两张,并按照本"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考点专业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进行专业报名、考试,缴纳专业报名、考试费,领取《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

  还需填写《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要求字迹工整,考生号和姓名必须与《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一致,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表》或《专业考试准考证》)复印件剪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

  具体要求:

  1.考生不得在不同考点报考同一专业方向,否则以专业成绩最低分计分;

  2.考生可单报或兼报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专业(方向)在能调配考试时间的情况下,一次性最多可选报三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过时不补;

  3.各类专业具体考试时间和考场安排以招生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4.我院所设的各专业(方向)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信息[注: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三)违反以上规定,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考试

  考试分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次进行。

  (一)文化考试

  凡报考我院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凡不在正住户口所在地就读,或在外地参加专业、文化补习班的考生,须回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参加文化报名及考试;

  违反以上规定者,责任自负!

  汉语国际教育、英语(艺术翻译)、文物与博物馆学、文化产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家政服务、汉语(对外汉语与艺术)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除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进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复试外其余均不分初复试,一次进行。

  除钢琴外,其他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身份证》、《报考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时间和顺序以专业《准考证》上打印的为准,专业笔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点张榜公布的为准。

  凡不按规定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责任自负。

  各专业(方向)考试科目、内容及分值:

  1.音乐表演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视唱练耳(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科目不计入总分,在专业划线时单独划定该科单科成绩的合格线]

  (1)羌藏歌舞表演: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20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唱法)];③舞蹈综合素质200分(自选舞蹈片段,自备CD伴奏带,时间2至3分钟;软开度、弹跳测试)。

  (2)声乐(民族、美声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艺术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至两首)];

  (3)声乐[流行演唱(原通俗唱法)]演唱:①视唱练耳100分;②声乐演唱400分[准备流行歌曲两首(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单曲CD伴奏带)];

  (4)器乐(钢琴、竹笛、二胡、琵琶、古筝、扬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圆号、小号、长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木吉他、电吉他、萨克斯)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乐器演奏400分[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曲目自选);考试曲目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5)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演奏:①视唱练耳100分;②打击乐器演奏400分[从小军鼓、马林巴、定音鼓、堂鼓、排鼓、爵士鼓中任选两种乐器各演奏一首乐曲(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音乐学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音乐教育:①视唱练耳100分(其中视唱占40%、练耳占60%分);②声乐演唱150分[准备歌曲两首(限民族、美声唱法)];③钢琴或其它乐器演奏150分(准备练习曲一首、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音乐表演与音乐学专业视唱练耳科目考试范围: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与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参考教材《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练耳[音组:2至5个音;音程:纯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减五度;和弦:大、小、增、减三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大小、小小、减小、减减七和弦原、转位(密集排列);节拍、节奏:常见节拍、节奏型;旋律:一个升降号以内,含常见节拍、节奏型的单声部曲调]。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4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现代流行舞、舞蹈学、舞蹈编导:①面试100分[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②基本功测试100分(A.柔韧 B.旋转 C.弹跳 D.技巧展示);③艺术素质100分(A.摹仿 B.即兴表演);④艺术表现力100分[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限单曲CD伴奏带]。

  4.表演(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表演:①语言100分(自我介绍;自备作品脱稿考查: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等任选一种体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命题表演100分(考生在抽题后进行单人或组合表演);

  服装表演:①面试100分[语言表达(自我介绍);基础条件测试(身高、体重、三围、肩宽、骨骼、身材、皮肤、发质、五官、脸型、手型、腿型、牙齿、比例、仪态)];②才艺展示100分[声乐(自备歌曲一首:民族、美声、通俗、原生态唱法不限);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③服装表演100分[走台(步态、音乐节奏感、平衡及旋转能力;自备泳装、时装、单曲CD伴奏带);镜头感(镜头前表现力及上镜效果)]。

  5.戏剧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学:①戏剧艺术常识及作品赏析100分(含戏剧常识、戏剧理论、文艺常识等;笔试,90分钟);②命题故事100分(笔试,90分钟)。

  6.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①编写故事100分(节目策划、广告创意、声画组合等;笔试,90分钟);②影视剧常识及分析100分(理论常识,剧情片、纪录片、广告片分析等;笔试,90分钟)。

  7.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①绘画150分(风景或人物面部,默写;150分钟);②综合知识测试50分(面试,美术基础知识或考生对时尚敏锐度的了解)。

  8.录音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录音艺术:①文艺常识100分(面试);②音乐基础知识100分(面试)。

  9.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复试(初试科目不评分,只决定是否进入复试;复试科目总分满分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且仅在河北、山西、安徽、河南四省执行初复试形式)

  初试:①自我介绍;②朗诵(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

  复试:①指定作品朗读15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②命题即兴评述15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2)一试(总分满分为3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①朗诵100分(自备作品背诵: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要求正确理解作品与语言表达统一,感情色彩与声音形式和谐,基调准确,节奏鲜明,声情并茂);②指定作品朗读100分(要求正确理解作品,表达准确,普通话语音规范,嗓音圆润、清晰、明亮);③命题即兴评述100分(考生抽题后评述,要求立意深刻、主题突出、逻辑严谨,口语表达流畅)。

  10.影视摄影与制作(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影视摄影与制作:①摄影作品分析100分(面试;自我介绍,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简要分析);②影片分析100分(笔试)。

  11.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动画、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①单色描绘100分[运用单色对表现对象进行描绘(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②色彩综合表现100分[运用色彩对表现对象进行综合表现(手法、技法、工具不限,默写;180分钟)]。

  .美术学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美术学:①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美术基础知识;笔试,90分钟);②美术作品分析100分(分析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主题表达和创作背景等;笔试,90分钟)。

  13.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①素描100分(静物或人物,默写;150分钟);②色彩100分(风景或静物,默写;180分钟)。

  14.摄影专业(总分满分为200分,各科成绩均计入总分)

  摄影:①摄影作品分析100分(面试;自我介绍,根据提供的摄影作品进行简要分析);②文艺常识100分(文学常识、历史地理常识、美术基础常识、行业分析;笔试,90分钟)。

  注:考生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一律自带。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

  六、政考及体检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七、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高考成绩按要求填报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参加全国文化统考的艺术考生可填报普通高校普通、艺术并轨本科和高职(专科)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

  八、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各省招考委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文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艺术类: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高考文化考试及专业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无其他特别要求,一般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为了保证新生质量,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抽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今年我校在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设了考点:凡我院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一律在当地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未设有专业考试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我校一律认定其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无相关统考科目的专业,须就近到我校设有考点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参加相关专业考试。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报考我校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如所报专业(方向)属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范围内的,还须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其统考结果对参加我院的校考成绩和录取有无影响,按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相关要求实施,具体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考试中心)。

  (三)需伴奏的专业(方向)(通俗唱法除外)考试时一律由考场统一安排伴奏老师。

  (四)我校各专业文、理兼收,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严禁考生将任何电子产品(通讯工具、MP3、MP4、录音机、相机等)带入考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六)考生食宿和旅费一律自理。

  (七)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一般于四月中旬直接登陆学校官方网站查询;

  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成绩公布后一周之内,发送传真到学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办理;

  查分结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省外考生适用,未尽事宜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四川省考生详见《四川文化艺术学院20xx年四川招生简章》,所有解释权在四川文化艺术学院招生就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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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7c994f225d3240c844769eae009581b6ad9bd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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