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发布时间:2011-08-19 10:04: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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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

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事务作为统战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与民族大团结、社会大和谐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大发展至关重要。一般的说,做宗教工作就是做人的工作,就是做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工作。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文化、思想意识呈多元化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党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以人为本、和谐相融、科学发展”等先进理念。如何紧抓“人”这一关键要素,切实加强宗教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和谐社会建设所需要的宗教正常秩序,是新形势对宗教事务管理提出的新要求、新内容。科学发展宗教事务,需要理论的探讨和实践的深入。根据安民宗发[2011]31号文件要求,汉阴县统战部联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交流座谈、走访调查等方式,就全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展开了广泛深入调研。

一、基本情况

全县主要有道教、伊斯兰教和天主教三种宗教派别,并分别都成立了各自的协会。现有经政府批准正式登记的寺、教堂4处,其中道教2处,天主教1处,伊斯兰教1处,信教群众11091人。全县现有教职人员9人,其中,道教教职人员5人,伊斯兰教教职人员1人,天主教教职人员3人,年龄结构、文化程度呈偏高和偏低两极分化趋势。据统计:50岁以上的占 %30岁以下的占 %,高中文化(含高中)以上占 %,初中文化(含初中)以下占 %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和《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从思想教育、制度完善、作用发挥入手,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狠抓正面宣传。把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采取在宗教场所悬挂标语,办专题办报,制作展板等方式进行多角度、多层面广泛宣传,重点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法规政策、党的民族宗教路线、县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大好形势的教育,增前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大局意识和民族团结意识,营造良好健康的宗教社会氛围。二是狠抓教育培训。举办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会,使广大教职人员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在宗教界开展“八荣八耻”、“爱国爱教”、“三个代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教育活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和人生观;奥运会、国庆阅兵、世园会、油菜花节等特殊时期、节庆,结合西藏、新疆发生的打砸抢事件,组织教职人员开展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宣传教育工作,让他们认清国内外“分裂势力”的真正面目。三是狠抓制度管理。指导宗教团体建立健全人员、财务、会计、治安、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等场所规章制度,重点解决场所人事安排用人唯亲、教职人员文化层次低、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四是狠抓排忧解困。组织宗教界参与社会慈善事业,在2008年南方重大雪灾、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和2010年玉树重大地震灾害过程中,全县宗教界人士踊跃献爱心,累计向灾区捐款 元,各宗教场所充分利用礼拜、庙会等方式举行了盛大的为灾民、为国运昌盛祈福活动,祈祷人类和平安康。关注教职人员就医难、生活压力大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参加新农合,解决低保,使其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在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有一定成效,但调研过程中,我们也清楚地看到,目前我县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不少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宗教教职人员素质偏低,宗教信仰有所淡化。虽然这几年各宗教团体都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来提高教职人员的文化程度,但从整体看,从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水平看,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仍然不高(尤其道教教职人员),还普遍存在文化层次低,自身修养不高等现象。一定的学历文化和道德修养是吸收新鲜事物、理解教义教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适应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而低文化必然给教职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推进教会的民主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宗教又呈现世俗化的特征。虽然宗教的世俗化并不完全是坏事,但过度的世俗化必然会对宗教产生负面的影响。由于受到多姿多彩现代生活的冲击,部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也在发生微妙变化,受到世俗思想的冲击而宗教信仰出现淡化趋势。一些宗教教职人员名利观念突出,滋长了一定的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从而注重追求个人世俗利益,不能摆正自己的位置,脱离了信教群众。一些宗教教职人员自身的教规戒律松弛,威信与威严感缺失。宗教信仰淡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职人员在信教群众中的威信,影响着教会的自身形象。

二是宗教教职人员年龄老化,思想观念落后。教职人员年事高,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少,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是我县宗教场所的又一实际情况。教会管理 “家长制”现象普遍,内部争权夺利、拉帮结派,谁当家谁说了算,有的甚至视寺庙为“家庙”。人才选拔使用上,论资排辈,能上而不能下,严重挫伤了年轻有为教职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一些场所负责人观念陈旧,固步自封,对世俗生活自发抵触,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他们把主要精力用于主持宗教活动或处理日常工作,很少参与社会活动,当然也说不上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新形势下对宗教教义教规进行改革。由于缺乏吸收新鲜事物的勇气,加上理解教义教规、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以及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有限,所以许多宗教场所尽管香火兴旺,但在弘扬宗教文化、传经颂德方面依然没有创新,严重阻碍了先进宗教文化的传播交流和对外交往。

三是宗教教职人员管理缺乏科学性,工作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在三个环节上还没有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日常工作机制。一是在教职人员队伍建设规划上缺乏目标和责任制。在调查中,不少人认为选拔培养教职人员缺少刚性,做到哪里算哪里。即使有了目标,在表述上也比较模糊,落实上乏力,操作性不强。同时,碍于“政教分离”层面上的考虑,对道观寺庙及场所负责人的任职考核,没有具体内容,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二是教职人员“出入口”缺少畅通机制。首先是入口不畅,不能广泛择优,缺乏不拘一格荐人才、选人才机制。其次是出口不畅,由于缺乏竞争和考核评价机制,一些表现平平的教职人员没有及时退下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职人员整体功能的发挥。三是教育培养上缺乏多层次多渠道机制。培训内容上,创新不力,没有完全做到与时俱进;培训投入上,捉襟见肘,教职人员不能经常受教育;实践锻炼上,不能根据教职人员的经历、专长及发展趋势来合理设计培养渠道。这样,导致培养和锻炼效果不明显。由于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长期处于自发成长状态,加上普遍存在人员偏少、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弱点,因而施教能力十分有限。与此同时,大部分信教群众对宗教教义的理性认识不足,其信仰基本处于低级迷信状态,他们很难从中辨别真伪,去其糟粕,吸取精华。为此,以全面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为切入点,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教职人员,切实规范宗教活动监督管理,是团结、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首要任务。

四是农村宗教基础薄弱,教职人员履职环境不优。农村宗教工作缺少“抓手”,乡镇基层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正确全面的理解,存在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一提到宗教,一些社会人包括一些党政干部就会很自然地说:那是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这种说法是片面的。持这种观点的人,面虽不大,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我们以往的宗教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人们的宗教事务管理意识不强。他们有的视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迷信愚昧,与其保持距离,“敬而远之”;有的片面理解信仰自由是公民的权利,对属地宗教活动,不敢大胆管理,主动宣传,主动介入,而是放任自由;有的将行政命令带入宗教工作中,用衙门习气对待教职人员、处理宗教事务,不但交不了“新朋友”,还疏远了“老朋友”,弱化了党的群众基础。认识、管理上的缺失,导致农村私设聚会点、乱建寺庙、自封传道人、借宗教大搞迷信活动等宗教非法活动严重。

四、解决对策

宗教事务管理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教职人员队伍。随着和谐、团结、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时代赋予了宗教教职人员在维护社会稳定、凝心聚力、支持有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等方面更为丰富更加神圣的职责。当前,必须把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放在宗教工作的突出位置,大力实施人才战略,不断加强思想建设、道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乐善好施、群众信赖、开拓进取”的教职人员队伍。

(一)科学规划。规划是工作的先导,要想教职人员队伍科学有序地开展,必须从规划入手,明确工作目标。

1、总量调足。我县现有信教群众11091人,经政府批准正式登记的道观、教堂4处,总结这些年我们推进宗教事务管理的基本经验,教职人员的配备应和信教群众形成合理的比例,达到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比例适调。因此,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教职人员的培养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教职人员后备人才的培养力度,力争合理科学配置宗教教职人员。

2、结构调优。当务之急是要立足于现实需要,切实抓好教职人员的结构性调整充实。教职人员队伍要以3545岁的为主体, 35岁以下的教职人员不少于30%,其中30岁以下的不少于10%。教职人员队伍文化层次、学识结构要进一步完善。县级教职人员一般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要注意发现和挑选一些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年轻优秀教职人员作为骨干力量,让其担当重任。

(二)合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针对目前培养工作存在的不足,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培养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地开展教职人员的培养工作。

1、创新培训方式。我们认为,在培训的方式上要不断改进,广开渠道,注重各种方式的结合。一要注重短期集中培训班。调查中,许多教职人员认为自己的知识不够用,面临着知识更新的问题。因此要有计划地让教职人员每间隔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专门集中培训。二要注重专业学习培训。我县教职人员队伍中,高学历人才稀缺,因而采取脱产或进行长期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显得非常必要。三要注重自学。理论业务培训在时间上安排比较困难,自学是教职人员最有效最可行的办法。对不同层次的教职人员要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做到三年一个目标,一年一个计划。

2、丰富培训内容。积极探索和研究新时期教职人员培养的指导思想、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大力强化培训内容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不仅要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而且要结合教职人员的特点,综合培训全面提高。一是要积极稳妥地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政治素养和学识水平。二是要加大对市场经济、宗教事务管理、文化科学技术、法律法规知识和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层次。三是要注重改进工作方式和思维方法。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提高业务水平,加强工作创新的能力,以适应与时俱进的形势发展的需要。四是要加强实践锻炼,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

3、把握培训重点。首先是对教职人员进行系统的政策法规教育,主要包括《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条例》及《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其次是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包括国情教育、近代史教育、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教育以及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三是进行道德教育,培养宗教人士严于律己,品德高尚的道德情操;四是进行宗教学识教育,主要包括《释经与讲道》、《三自与神学思想建设》、《解经》,引导教职人员面向现实,为经济建设服务;五是进行教会管理能力教育,重点涉及《教会管理》、《财务知识》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六是进行抵制异端邪说和抵制境外渗透教育,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境外宗教对我渗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心健康带来危害的犯罪事实进行教育。

(三)规范管理。管理是生命,管理出效益。要想稳步推进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我们认为,对教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下阶段要建立和完善三种制度。一要建立教职人员信息即时反馈制度。县民宗局在教职管理上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定期分析研究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教职人员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同级党委(党组)领导原则上每年要与教职人员至少谈话一次,了解其基本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缺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要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中来,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教职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教职人员档案工作必须要摆脱传统的、落后的工作模式,走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发展的路子。要使用规范的微机管理软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职人员信息库,把所有教职人员信息都纳入网络管理,实现教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

(四)强化服务。我县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其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的是一因一果,有的是多因一果,有的则是互为因果。我们认为,这当中既有教职人员自身的因素的影响,又有机制方面的制约,同时还有党政干部思想认识不足、服务管理缺位的原因。为此,让党政干部走出“与己无关”思想误区,切实创优服务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1、齐抓共管要建机制。基层党政干部有效管理宗教事务,注重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助于形成朴实、崇尚科学、信教而不迷信的文明乡风,反之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一要明确责任。实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宗教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与村委(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把宗教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奖罚到位;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二要提高认识和能力。加大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三要明晰“抓手”。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及宗教事务管理到底抓什么,怎么抓,工作思路必须清晰。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统筹兼顾宗教事务管理;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基本信息等情况,对正常宗教活动做到主动介入、科学引导,对非法宗教活动,做到及时监控;要主动与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切实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四是严格奖惩。竞争出战斗力,激励出成绩。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考核考评,视工作业绩实行严惩重奖,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发生。

2、抓作用发挥要出实招。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而且是特殊的群众工作,我们认为要坚持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一是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五方面”关系。即处理好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的关系,做到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行,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并重;处理好保护与管理的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妥善做好教职人员工作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始终不要忘记争取、团结、教育教职人员;处理好知法、讲法和守法、执法的关系,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处理好事前积极预防和事后妥善处置的关系,要坚持维护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做到怨气宜解不宜结,事态宜疏不宜堵,群众宜散不宜聚,情绪宜顺不宜激。二是善于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要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多接触,多沟通,多交朋友。涉及宗教问题的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取得共识。对有些宗教界人士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掌握,坦诚交换意见,并帮助解决。三是强化宗教团体的桥梁作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教职人员的主渠道。在加大宗教团体培塑力度基础上,要通过宗教团体影响和教育教职人员,让他们不要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而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扬关爱人群、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好扶贫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等公益事业。四是让教职人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适当安排一些教职人员担任人大代表,并为他们对宗教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提供方便。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在“建设和谐社会,培育文明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3、抓扶助关怀要解燃眉。关心关爱宗教教职人员,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是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体现。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视一些宗教场所年久失修,房屋安全隐患大的问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进行危房修缮和实施较为紧要的改扩建工程,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注重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寺观教堂与周边村民之间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的普法宣传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以增强广大村民和教职人员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排查,并实行分级调处,小纠纷由宗教团体和寺管会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乡镇统战委员调处,疑难纠纷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出面调处;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矛盾纠纷,由县委统战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进行联合调处,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三是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首先要依法做好认定工作,采集和备案所有宗教教职人员的信息;其次要将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第三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第四要视情支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d8f87b8fd0a79563c1e72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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