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

发布时间:2020-08-24 17:25:5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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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2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教 [2007]38号)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学院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学院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组织及相关的上报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 各系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本系院的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资助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

  第三章 资助标准与基本条件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可分为1-3等,一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积极筹措资金缴纳学杂费,生活俭朴。

  第八条 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受资助资格

   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本学年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参与不健康活动者,有其他违纪或者不诚实信用记载者。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名额分配。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的我院国家助学金名额,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建议分配名额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下达各系(院)国家助学金名额。

  第十条 个人申请。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向各系(院)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 班上推荐。各班必须成立以班主任为首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成员由班委(团支书)委员4人,寝室长及普通同学3人组成,具体负责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和监督工作,并负责向本系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推荐本班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 各系(院)评选。各系(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在全系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根据公示后的结果填写《国家助学金获资助学生名单表》并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十三条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真审查各系(院)上报结果,并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四条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并提出获得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

  第十五条 学校审定、公示。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在全校公示获得国家助学金候选人名单,接受广泛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第十六条 学校上报。学校根据公示后的结果,确定获得国家助学金最终名单,将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第五章 助学金发放、管理

  第十七条 国家助学金以现金形式发放或冲抵学费,国家助学金按月发放, 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每人每月,一学年按十个月计算。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帐核 算,专款专用,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评审条件和 原则,坚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条 经批准已经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评审期间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违犯校规校纪者,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正确对待和使用,真正把它用于学习和生活,不得挥霍浪费,否则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获资助的资格,并追回所发的助学金。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处

  2007年10月25日

  【第二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院属相关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印发,望认真遵照执行,原院教字〔2005〕40文件同时作废。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高校 学生管理 制度 印发 通知

  报 送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工程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7年8月27日印,共94份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目 录

  一、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二、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三、湖南工程学院学生校外获奖奖励规定

  四、湖南工程学院学生奖学金条例

  五、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

  六、湖南工程学院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

  学生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第一条 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第二条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第三条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第四条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五条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节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第一条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第二条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第三条 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第四条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奖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第五条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第六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湖南工程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专科(高职)全日制学生的学籍管理。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录取的新生,持湖南工程学院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到校报到者,须持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书面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可延期二周报到入学。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未能报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

  第三条 新生进行体检被发现患有疾病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应回家治疗,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申请入学,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书面陈述暂缓注册理由,由系(部)主任审查同意,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可暂缓注册。暂缓注

  册时间以二周为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 学制、学习年限与学分

  第五条 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为四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学制为三年。

  第六条 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学习年限从入学之日连续计算,全日制普通本科不得超过六年;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不得超过五年。学生在校完成了规定学业,可提前一年毕业。

  第七条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该课程学分,用学分绩点数来综合评价学生的学习质量。课程考核成绩与绩点关系如下

  (一)百分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一门课程的成绩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不能获得学分,也不进行学分绩点计算,90分以上绩点为0,60─90分之间按下式计算

  所获课程学分绩点=(一门课程最终评定成绩-50)÷10

  (二)五档等级制成绩绩点计算方法

  优秀-0; 良好-5; 中等-5; 及格-5; 不及格-0。

  (三)学期、学年成绩考核采用学分和学分绩点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计算方法为

  1、一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数=该门课程学分×获得绩点;

  2、学期或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数之和/所修课程的学分数之和。

  第三节 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

  【第三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学院202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目 录

  学校概况 ................................................ 1

  一、本科教育基本情况 .................................... 4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 .............................. 4

  (二)本科专业设置情况 ................................ 4

  (三)在校生情况 ...................................... 6

  (四)生源质量 ........................................ 6

  二、本科教学基本条件 .................................... 8

  (一)师资队伍建设 .................................... 8

  (二)教学经费保障 .................................... 9

  (三)教学硬件建设 .................................... 9

  (四)图书资料服务 ................................... 10

  (五)校园信息化建设 ................................. 10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 ..................................... 12

  (一)强化应用型本科教育理念,完善本科教学顶层设计.... 12

  (二)以夯实“双基”为契入点,规范本科教学 ........... 12

  (三)以课程建设为重点,加大本科教学建设力度 ......... 13

  专业建设 ....................................... 13

  课程建设 ....................................... 13

  基地建设 ....................................... 14

  (四)以本科教学工程为抓手,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 14

  改革教学管理体制,实现“管”“控”分离 ......... 14

  改革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课程结构体系 ............. 14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应用能力水平 ............. 14

  启动校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力开展教研教改 ......... 15

  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 ... 15

  改革考核评价体系,构建多元人才评价体系 ......... 16

  四、质量保障与监控 ..................................... 17

  (一)教学中心地位突出 ............................... 17

  (二)质量保障体系与监控机制健全 ..................... 17

  (三)新专业评估成效显著 ............................. 18

  五、学生学习效果 ....................................... 19

  (一)教学满意度 ..................................... 19

  (二)学生学业情况 ................................... 19

  基本素质与能力 ................................. 19

  学科竞赛与奖励 ................................. 19

  学位授予与考研 ................................. 19

  (三)毕业生就业、社会评价情况 ....................... 20

  六、教学工作特色 ....................................... 21

  (一)探索实践“三重一高”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 21

  (二)以“卓越计划”为引领,深化工程教育改革 ......... 21

  七、需要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 23

  (一)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 23

  (二)改善教学行政用房等教学条件 ..................... 23

  (三)提升产学研合作教育水平 ......................... 23

  学 校 概 况

  湖南工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由湖南建材高等专科学校(1978年建校)和湖南大学衡阳分校(1975年建校)合并升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2011年,成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校位于湖南省衡阳市。

  学校设有12个教学院(部),现有本科专业33个,涵盖工、经、管、文、理、艺等6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材料学),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自动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安全工程),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工商管理),省?十二五?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安全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省级教学团队 3个,省级优秀教研室 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 1 门,省级精品课程 11 门,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优秀实习教学基地11个,省级实践教学建设项目和科研平台各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 、省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各3个,省级科研平台2个,省级教育科学研究基地1个。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2020-2020学年,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8927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5864人),函授学生5000人,折合在校生19427人。建校以来,为国家和社会输送合格毕业生10万余名。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795人,正高职称57人,副高职称207人,博士54人,硕士54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高校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省级优秀中青年专家1人,湖南省 121 人才工程人选4人,省政府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1人,省级学科带头人3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19人,外聘教师221人。

  校园占地面积894707㎡,校舍建筑面积 40 万㎡,教学行政用户面积9713㎡。截止2020年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7101万元,藏书914万册,电子图书117万多种。

  学校设有13个科研所,升本以来,教师出版学术专著55部,主(参)编教材30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82篇,其中CSSCI论文138篇,被新华文摘、光明日报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5篇,被 SCI、EI、ISTP三大检索系统收录250 余篇;承担各级各类研究392项,其中,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8项;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等61项,其中,国防科技进步奖2项,省级科技进步奖3项,省自然科学奖、省社科奖5项;已取得国家专利48项。

  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国际合作,分别与大亚湾核电站、安徽海螺、南方水泥、深圳联德装备、香港皇朝家私、三一重工、中联重科、江雁机械等一批大型企业和美国北亚利桑那大学、英国桑德兰大学、爱尔兰沃特福德理工学院、澳大利亚阳光海岸大学、日本星城大学、韩国亚洲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台湾中华大学等10多所海外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有16批次50多名学生和7批次近20名教师赴海外学习交流;外籍教师中,获湖南省海外名师2人,潇湘友谊奖获得者1人,衡岳友谊奖1人。

  近年来,学校获得?全国优秀高等教育研究机构?、?湖南省高校优秀教务处?、?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高校?和?湖南省党建工作先进高校? 等荣誉称号。

  2020年,学校坚持服务地方和行业需求为导向,立足人才培养

  【第四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学院财政总结复习资料终结版

  第一章 财政总结

  第一节 财政现象

  一、财政现象

  市场失灵1,垄断 2, 外部效应(正效应、负效应)

  市场系统市场提供的是私人产品、准公共产品

  财政系统财政提供的是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如上学学费)

  私人产品根据个人所需(如衣食住行)

  二、财政的起源

  1、国家分配说

  剩余产品—私有制—阶级(有产阶级、无产阶级)—国家—有分配(为巩固统治)

  剩余产品说

  社会共同需要说

  价值分配说

  财政的概念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以国家为主体的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集中性分配关系

  财政的职能

  一、 财政的职能指政府活动固有的经济功能

  二、 财政职能的分类

  1、资源配置职能2、收入分配职能(1、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手段。2、明确市场分配与财政分配的界限与范围。3、加强税收调节。4、通过转移性支出。) 3、稳定和发展职能

  第三节、 财政支出

  一、财政支出的分类

  1、按国家职能划分(1)经济建设支出 (2)教、科、文、卫支出(3)国防支出 (4)其他支出

  2、按经济性质分类(1)购买性支出政府在市场上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2)转移性支出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把资金无偿地转移给收益人

  发达国家购买性支出小 ,转移性支出大;发展中国家购买性支出大,转移性支出小.。

  第四节、财政支出的规模和影响因素

  一、效益评估方法(课本27页)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

  1、成本—效益”分析法

  测算各种方案的全部预期成本和预期收益,通过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国家投资项目,以使财政支出效益最大化。

  2、最低费用选择法

  针对财政支出项目,设计出若干种达到目的的方案,在对备选方案逐个进行全面经济分析得到基础上,选出以最低费用能达到目的的方案 ,以达到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的目的。

  3、公共定价法

  在经济市场中,价格机制成为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主要机制。

  4、政府采购制度

  各级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以及日常性政府需要,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购买所需商品或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收入

  ( 一)财政收入的具体形式(第43页)

  1、税收(政治权力取得的,具有一定的强迫性):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的方式,也是最古老的财政范畴。

  2、国有资产收益:国有资产收益是国家凭借国有资产所有权,以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产占有费等形式获得的财政收入

  3、公债

  4、其他形式

  5、收费收入

  (二)财政收入的来源

  社会总产品通过指一年内所创造的最终产品的总和

  财政收入规模分析

  1、衡量指标 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或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表示

  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因素(1)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2)剩余产品在国民收入所占比重(3)经济体制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制约(4)价格堆 财政收入规模的制约(当价格上涨幅度等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时,则财政收入名义上涨实际不变)(5)收入分配政策和分配制度

  三、税收概论

  (一)税收的特征 (1)税收的强制性 (2)税收无偿性(3)税收的固定性

  (二)税收要素 1、纳税人是税收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2、课税对象 3、税率4、纳税环节 5、纳税期限6、税收优惠7、违章处理

  三、平均税率=全部应纳税额/全部税基*100%

  四、税收的原则1、效率原则(1)充分且有弹性(3)中性与正性原则 2、公平原则(1税收应具有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2横向公平税收应使相同境遇的人员负担相同的税务(3纵向公平税收应使不同境遇的人负担不同的税收(即受益原则从政府获得益处越多税务越重)3、 能力原则根据个人纳税能力确认税务负担(以收入作为指标,也有些以消费、个人福利等作为衡量纳税人能力的指标)

  五、税收的转嫁归属

  1、税收的转嫁

  供给者——纳税人——商品的购买者

  |

  即生产经营者

  税收转嫁的形式

  后转 前转

  供给者———纳税人————购买者

  |

  还可消转

  3、影响税收转嫁的因素

  (1) 税收转嫁与商品的供给弹性(供给弹性大,需求弹性小,税收易转嫁)

  (2)税收转嫁与课税的类别(所得税转嫁难,流转水转嫁容易,财产税转嫁难)

  (3)税收转嫁与课税转嫁的范围(课税范围越宽,税收转嫁越容易)

  (4)税收转嫁与生产者谋求利润的目标

  第二章、 国家公债

  第一节、公债概述

  一、 公债包括(国债和地方政府借债)

  1、公债特点 有偿性 自愿性 灵活性

  2、公债的分类

  (1)按债权人分类国有公债(以本币记债)、国外公债(以外币记债)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

  (2)按发行性质分类自由公债(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强制公债(国家强制购买)

  (3)按经济用途分类生产性公债(政府以发行的公债用于经济建设)

  (4)按流通性质分类上市公债(可在证劵交易所兑现)

  (5)按利率变动情况分类固定利率公债(存续期间,年利率按百分之5不变)

  浮动利率公债(随市场利率变化随时调整)

  按偿还期限分类定期|、不定期(叫永久公债)

  3、公债的职能(1) 弥补财政赤字(基本职能)(2)筹集建设资金(3)实施经济政策灵活调节经济

  (4)形成市场基准利率

  二、公债的运行过程

  1、公债的发行原则a、经济原则考虑国民经济的负担能力、公债的结构、利率、债权主体b、适度原则C、便利原则

  2、公债的发行方式公募拍卖方式(投标、招标、拍卖);连续经营方式;直接推销方式;组合方式

  3、公债的票面面额与发行价格a、平价b、折价一元钱可以用九分买到C、益价一元钱要用一

  点二元买,但利率高

  4、公债得利率与利息偿付A、金融市场上的利率B、政府行用状况C、社会资金的供求状况

  公债的偿还方式1、还本的方式(买消费还法、抽签偿还法 、到期一致偿还法、分期逐步偿还法发行新债偿还法) 2、公债的付息方式(按期分次支付、到期一次支付) 3、公债偿还的资金来源(A 、预算直接拨款B、预算收支盈余C、设立偿债基金D、举借新债)

  三、公债的规模

  1、公债的限度

  公债规模的限制因素社会的应债能力、财政承受能力、公债使用方面、结构和效果

  衡量国债的指标国债依存度等于当年国债发行额除以当年中央财政支出额、国债负担率等于当年国债余额除以当年国民生产总值

  公债的负担1、公债负担的形式认购者的负担、政府的负担、纳税人的负担、后代人的负担

  第三章、 国家预算

  国家预算

  一、国家预算的概述

  1、概念国家财政收支计划是以收支一览表表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是国家财政实行计划管理的工具

  2、国家预算的原则A、公平性原则 B、可靠性原则C、完整性原则D、统一性原则E、年度性原则

  二、财政政策的类型

  1、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中性财政政策

  (1)扩张性财政政策在经济萧条时失业率高,有效需求不足、经济增长速度慢,常用手段减税,增加政府支出。(2)紧缩性财政政策适度从紧财政政策。目的减少社会总需求,即减少货币量。长在经济繁荣。常用手段增税、减少财政支出。(3)中性财政政策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平衡

  2、财政平衡(1)概念年度财政收入和支出大致相同

  注财政平衡是一种相对的平衡;财政平衡是一种动态的平衡;财政平衡是一种综合的平衡。

  三、财政赤字

  1、预算赤字、决算赤字、赤字政策政府有计划、有意识的连续安排赤字政策

  2、财政赤字的计算方法

  赤字结余等于经常性收入加债务收入减经常性 支出减去债务支出

  赤字结余等于经常性收入减去经常性支出

  3、财政赤字的类型A 、总赤字与原始赤字B 、周期性赤字与结构性赤字

  财政风险 显性风险(赤字风险、公债风险)、隐形风险(起源于政府或有负债的人)

  第四章、货币与货币制度

  第一节、货币

  一、货币

  1、货币的定义在商品和劳务的交换中,在债务的清偿中被大家普遍接受得东西

  2、货币的范围现金、存款货币、准货币(活期存款)、货币的替代物

  3、货币成次的划分现金、现金+活期存款、现金+活期存款+准存款+可转让存单

  货币与经济

  1、货币的职能 A 、价值尺度职能 b、流通职能 c 、贮藏手段职能 d、支付

  2、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节约交易成本、推动生产的血液

  二、货币的形态和种类

  1、货币形态的发展商品货币阶段——金属货币阶段——纸币阶段——存款货币阶段——电子货币阶段

  货币制度1、货币制度的内容A、货币金属与货币单位B、本位币和辅弼的铸造发行C、银行劵与纸币发行和流通银行劵由银行的一种纸币,是一种可兑现的信用货币D、金准备制度

  2、货币制度的演变 货币制度主要经历了金属货币本制度和信用货币本位制两大阶段,其中金属货币制度包括银本位制、金银复本位制 、金本位制。

  三、信用与利息

  1、信用的含义在商品买卖中的延期付款或货币的借贷行为

  2、信用的特征A、以偿还为条件,到期必须还本B、在偿还时有一个增加额,即支付利息

  3、信用的产生于发展A、高利贷B、借贷资本

  4、信用的作用A、资金再分配B、创造货币

  5、信用形式 A、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买卖商品时采用赊销方式提供的信用 B、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通过存款和贷款、贴现的方式提供的信用。C、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一方所得或提供的信用D、消费信用企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商品和劳务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的信用

  6、信用的工具

  (1)含义信用工具(金融机构、金融商品),用于信用活动并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续的合法凭证

  (2)特征偿还性、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

  (3)短期信用工具票据(包括商业票据、银行票据、支票)

  四、利息与利率

  1、利息的性质

  2、利息的作用A、聚集资金的作用 B、促进借款人加强经济核算,提过资金使用效率 C、调整资金供求关系的杠杆 D、调整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工具

  3、利率的种类A 、市场利率与法定利率 B、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 C、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D、短期利率与长期利率

  4、利率的决定利率是借货资金的价格 A、以平均利润为最高界限 B、资金的供求状况 C、物价水平的变化 D、考虑银行存款差的合理要求

  第五章、金融市场

  一、金融市场概述

  1、融资方式直接融资、间接融资

  2、金融市场的概念办理各种票据、有价证劵的买卖和资金借款的场所

  3、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1)参与的主体(买者和卖者)、(2)交易的客体(金融商品)、(3)交易的价格、(4)交易的中介

  4、金融市场的类型

  A、按金融工具约定的期限分为短期资金市场、长期资金市场。

  B、按金融市场交易对象不同可分为初级市场和次级市场

  C、按金融市场交易对象不同可分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

  D、按成交后是否立即割分分为现货市场、远期市场、期货市场

  E、按交易的争政治地理区域划分为国内金融市场、国际金融市场

  F、按交易对象及金融商品血缘关系不同可分为原生金融商品市场、衍生金融工具市场

  5、货币市场(p158)

  6、资本市场(p161)

  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概述

  1、概念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

  2、金融机构的分类 银行(央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现代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1、现代银行的产生

  A 、银行的前身是货币经营业

  考试内容

  名词解释

  1、财政以国家为主体的,为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形成的集中性分配关系。

  2、公共产品是用于满足公共需求。

  3、私人产品在市场上买到的与个人日常生活中衣食住行直接相关的产品。

  4、市场失灵指市场在资源配置的某些方面是无效或低效的。

  5、政府失灵指政府不能合理的配置资源实现效率最优和实现收入公平分配 。

  1、财政支出国家在一定时期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公共需要必须按一定的方式和渠道进行一定资金的安排,这一定量的资金及其安排过程就是财政支出。

  2、转移性支出指政府资金无偿地、单方面的转移给公民,在公民之间再分配购买力的支出。

  3、公共定价政府提供大量的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公共物品及劳务。

  4、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以及日常性政府需求,在财政监督下,以法定方法和程序,从国内外市场购买所需商品或劳务的行为。

  5、购买性支出指政府购买进行日常政务活动所需的和用于国家投资所需的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6、社会保险支出指国家根据法律,强制由劳动者、企业、政府三方共同筹集基金,在劳动者及其家属生、老、病、残、失业是给予的物资帮助。

  7、财政补贴一种影响相对价格结构,从而可以改变资源配置结构、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的政府无偿支出。

  8、税收支出各国政府为了实现政治及社会发展目标,通过采取与现行税法的基本结果相背离的税收制度来鼓励特定经济活动。

  1、公债指政府以债务人的身份,按照有借有还的信用原则,通过借款或发行债务等方式从国内或国外举借的债务。

  2、公债负担率指当年公债累计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

  3、公债依存率当年公债发行额与当年财政支出的比率。

  4、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名词解释

  1、税收1)税收是属于分配范畴、2)税收的征税主体是国家或政府、3)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

  4)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3个基本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2、税收制度一国各种税收法律法规和郑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3、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人义务的自然人和法人。

  4、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地物。

  5、累进税率指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若干等级,不同分等级规定高低不同的税率

  6、税收负担指因政府征税是纳税人承担了一定量的税额,相不分应减少了纳税人的一部分收入或利润,并给纳税人经济利益损失。

  7税收原则各国政府在建立、发展税收制度和制定税收政策是所应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

  8、流转税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营业额为征税的税制体系。

  9、增值税以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10、消费税以消费品和消费支出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11、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

  【第五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程学院校内分配方案(试行)

  院办字[2005]18号

  湖南工程学院校内分配方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分配制度,强化校内津贴的激励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发[2000]59号)和湖南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深化我省事业单位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湘人发[2002]118号)等文件精神,学院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创造有利于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才能、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院建设与发展的良好制度环境,建设高素质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总额包干、二次分配、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人员编制,

  实行系(部、院)、机关和教辅单位岗位津贴总额包干。学院加强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扩大系(部、院)、机关和教辅单位二次津贴分配自主权,由直接控制、过程管理向宏观控制、目标管理转化。

  (二)以岗定酬、优劳优酬、倾斜一线的原则。强化岗位管理,体现优劳优酬,向教学、科研一线、向真正为学院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倾斜,实现教职工劳动报酬与实际贡献的紧密结合。

  (三)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津贴分配的民主化、公开化,做到公平、公正,让广大教职工参与和监督津贴分配的全过程。

  三、津补贴类别

  (一)特殊津贴为鼓励在岗教授和博士为学院的教学、科研等工作多做贡献而设立的津贴。

  (二)岗位津贴对教学、科研、实验人员及学生辅导员设立教学系列岗位津贴,包括院聘教授(博士)岗位津贴和系(部、院)教学津贴;对机关、系(部、院)、图书馆及其他教辅单位的非教学系列人员设立管理系列岗位津贴。

  (三)奖励津贴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岗位上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以及取得的教学或科研成果给予奖励而设立的津贴。

  (四)生活补贴在实行岗位津贴的同时,统筹考虑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对离退休人员设立的补贴。

  四、岗位津贴划块

  特殊津贴、奖励津贴和生活补贴单列,由学院统一发放。岗位津贴的实施,按照“总额包干、分类核算、分级管理”的办法,对教学科研人员、教学辅助人员、职员和工勤人员进行分类核算,将

  2

  津贴分类划块核拨到各包干单位。

  (一)确定岗位津贴总额

  学院根据财力,以上年度全院校内津贴总额为基础,按照逐步提高的原则,于年初对全院校内津贴总额做出总预算和安排。

  (二)确定比例,划块总额

  各系列岗位津贴比例和总额,依据上级编制文件及有关政策和学院人员定编确定,如下表

  教学系列岗位津贴包括外聘教学人员所需经费。机动津贴,主要用于脱产进修、访问学者、委培硕士、博士等人员。

  五、岗位津贴核拨 (一)明确包干单位

  1、机关、教辅单位为一个大包干单位。应用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暂无专任教师,则纳入机关、教辅这一大包干单位参与岗位津贴分配。

  2、各教学系(部、院)分别作为一个包干单位。 (二)管理系列岗位津贴的核拨 1、管理系列岗位津贴标准

  ⑴职员岗位津贴标准 (分/月)

  见习期硕士生每月60分,本科生每月50分,专科及以下人员每月40分。

  3

  ⑵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管理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分/月)

  ⑶工勤人员岗位津贴标准 (分/月)

  学徒期每月35分。

  2、对管理系列岗位津贴标准的说明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

  ⑴机关中层干部到龄退居二线和享受副处及以上职级待遇的职员,按低一级职务执行职员岗位津贴标准;各系(部、院)中层干部到龄退居二线在教学一线担任教学工作的,正职每月补贴60分,副职每月补贴30分。

  ⑵大学专科见习期满转正后,执行科员I的岗位津贴标准;专科以下毕业生录用为干部,试用期(见习期)满转正后,执行办事员岗位津贴标准,试用期(见习期)满后任办事员满3年执行科员I的岗位津贴标准。

  ⑶在科员岗位上,工作满10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或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1年者,执行科员Ⅱ的岗位津贴标准。

  ⑷在科员岗位上,工作满20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10年或获硕士学位后工作满5年者,执行科员Ⅲ的岗位津贴标准。

  ⑸在科员岗位上,工作满30年者,执行科员IV的岗位津贴标准。

  ⑹教务处及各系(部、院)教务干事的岗位津贴按管理系列对应岗位津贴标准上浮10%(不含岗位负责人及以上人员)。

  3、计算津贴总分,确定分值

  4

  根据岗位津贴标准,统计计算管理系列各类人员的月津贴标准总分,然后,按分类划块津贴的总额,确定分值。其计算公式为

  津贴分值

  ?C0

  管理系列岗位津贴总额管理系列人员月津贴标

  准总分?12

  4、核拨机关各处(室)、教辅单位的岗位津贴总额

  津贴总额

  ?本单位月津贴标准分

  ?津贴分值

  ?C012

  (三)教学系列岗位津贴的核拨

  各系(部、院)教学系列岗位津贴,按本系(部、院)学生(考虑专业和学费收入)和教师(考虑学历、职称)的人数进行核定,前者为80%,后者为20%。国际教育学院只按学生人数核拨。

  1、按专业个数核拨津贴每个有学士学位授予权且专业水平评估合格的本科专业核拨津贴3万元,其他每个本科专业核拨津贴2万元。

  2、按学生人数核拨津贴

  (1) 计算标准学生数

  标准学生数

  ?实际标准学生数

  ?折算标准学生数

  实际标准学生数按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平均数确定,并按文理管类、工科类、艺术类的学生人数分别计算,实际标准学生数的计算公式为

  实际标准学生数=(本专科学生数+全脱产成教学生数) ×1+夜大学生数×0.3+函授学生数×0.1

  各系(部、院)之间的交叉课时折算成标准学生数。交叉课的课时数必须经授课系(部、院)与被授课系(部、院)双方共同认可,由教务处审定。交叉课的计算也按文理管类、工科类、艺术类学生的课时分别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折算标准学生数

  ?

  交叉课时?0.9

  35

  5

  【第六篇】湖南工学院学费怎么查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湖南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时间2008-8-28 9:35:01 点击次数308 来源

  为了进一步体现“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有利于学生勤奋学习的良好风气,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习成绩优秀学生转专业

  学校依据教学资源情况,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末公布本年度各专业可转入学生名额(原则上总数本科班级不超过40人/班、专科班级不超过45人/班)。

  全日制本科、专科一年级在校学生,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补考或重修),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前填写“课程成绩优秀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经转出系(部)资格审查后交拟转入系(部);拟转入系(部)根据可以接收的学生人数审查后签署意见,将同意转入学生的申请表送交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即办理转专业手续。。

  二、特殊情况转专业

  1.专长生转专业

  在校学习期间,在某个专业方向拥有专长、成绩突出、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学生,可于学期结束前填写“专长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经本系(部)同意后,由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对该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优良,由拟转入系(部)签署意见,将申请表报教务处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即办理转专业手续。

  2.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可申请转专业;

  3.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下一年级原专业无教学班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4.因其他特殊原因或在原专业学习困难而无法继续完成学业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转出转入系部同意,经教务处审核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可留级转入相适应的专业。

  我院的退役学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转专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

  2.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3.已享受特殊的招生政策者(含联合招生、委托培养)。

  四、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学费标准交费

  五、学生转专业后,须修满转入专业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以前已取得的课程学分,如果相应课程要求同于或高于转入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则转专业后学分仍然有效,若低于转入专业相应课程的要求,则学分无效,必须重修。转入专业未修读过的课程必须补修,原已取得的转入专业不作要求的课程学分,记入任意选修课学分。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教务处。

  二00六年四月十七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797ee709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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