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书刊作文12篇全面版

发布时间:2019-04-19 16:34:1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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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一):

  我喜爱的书刊

  《意林》是我喜爱的书刊。我与《意林》相识,还是得益于朋友的牵线搭桥。那几本厚厚或薄薄的《意林》一出现,便深深的吸引了我。不管疲劳时,还是闲暇时,我都会捧一本《意林》看得津津有味。《意林》栏目众多,但都是一些意趣横生、意味深长的小故事。它于短小精悍的故事中,展现人的灵性,折射人在生活中灵光一现,体现人生哲理。因此许多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深受启发。有一个故事名字叫一步改变一生。故事讲了著名导演张艺谋去一个小山村选演员。他一连问了好几遍:谁想演电影?村民们都不吱声。

  这时,一个长相并不漂亮的女孩站了出来,还边唱边扭了一段,引的村里人哈哈大笑。没想到这个勇敢的姑娘被张导选中,还在影片中出演女主角,之后她名声大燥。从这个故事中我懂得了有时候不要轻视那小小的一步,它可能会改变人的一生。所以我学会了勇敢,相信自我以后遇到事情会更有自信、更勇敢一些。阅读是一个有生命的过程,在阅读中,仿佛故事中的主人公都变得活灵活现起来,给我讲述、与我交流。

  《意林》真是小故事大智慧,小幽默大道理,小视角大意境。它鼓舞了我的智慧和心灵。我认为,读《意林》是一件很惬意的事,它能够让你忘却疲劳,沉浸在那些哲理的小故事中。《意林》,它就像一缕温情的阳光,照耀人性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把智慧的钥匙,将打开成功的通道;就像一位心心相印的朋友,将和我一齐提升人生的境界。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二):

  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

  《三重门》里描述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三):

  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十分喜爱读书,喜欢在墨墨书香中阅人阅世,我最喜爱的书就数第月都出版的《儿童文学》了。它没有一篇长篇小说那么完整,但那精美简短的文章总令我百读不厌,回味无穷。

  我为什么喜爱这本书呢?因为它那清灵淳朴的文字散发着浓浓诗意,每一篇文章都富有真情实感、催人泪下、感人至深。这本书中的文章大都是由中学的哥哥姐姐所写,优美的文字中透露着阳光的气息,让人们读起来感受到了少年独有的稚气,一篇篇美文就像一顿顿丰盛的晚餐让我细嚼慢咽、口留余香。它们让我感受到友情的真挚,亲情的可贵,让我感到了母爱的温暖,家庭的温馨。在我忧伤时,看到故事中主人公的悲惨命运,不由自主地停止了哭泣,为主人公暗暗鼓劲。总之,一个个清灵的文字,一段段感人至深的事例,总会给予我无限快乐、温暖、幸福,带我闯过一个个难关。有时我被别人欺负、被人遗忘,便会一人静静地捧起这本《儿童文学》,走入这本书的世界,便会忘记烦恼,一切不快乐的经历,每次读过,我都会重新变回那个阳光、快乐、无忧无虑的少年。

  我喜爱《儿童文学》,和它在一齐,我无时无刻会拥有幸福、拥有快乐,我真心期望我能永远和这本书做形影不离的伙伴,让它在我人生的漫漫长路中点燃一盏灯,指引我走向成功。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四):

  我喜爱的一本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书。因此,这些书都是我的心肝宝贝。所以,我没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直到,那本书走入我的世界,它便成了我的最爱。它就是沈石溪作者所著的《狼王梦》。

  书籍里彩色斑斓的动物生活常常让我着迷。野生狼的那种自由自在的生活使我羡慕不已。这本书的魅力使我无法抗拒。那本书中,着力描述的人物――紫岚让我看到了一个伟大的母亲。它为了使自我心爱的狼崽能成为狼王,付出了惨重的代价。运用了自我的聪明才智,想方设法的为自我的小狼崽能成为狼王扫除一切障碍。望着书中描述栩栩如生的紫岚,我想到了自我的妈妈。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那是什么?是一件件干净的衣服,是一碗碗让我谗言欲滴的饭菜,是一句句严厉的批评。是一道道令我痛心的伤痕。幼小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苦楚,屡次顶撞妈妈严厉的批评。我根本不懂妈妈的恨铁不成钢,我只明白自我错误的想法:妈妈不爱我。每当望着紫岚,我心里就会悄悄落泪,泪珠化解了我对妈妈十年的误会,让我理解了妈妈的苦衷,让我明白了母亲的恨铁不成钢,让我明白了母亲望女成凤的愿望。

  另外,细细品尝这本书中的魅力,你还会看到狼的另一面,狼不只是自私和残忍,你还会感悟出狼的坚韧和勇敢,狼虽然被人们称为野性的化身,但是狼却是智慧的结晶。狼虽然残忍,但狼对大自然起着谁也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让我们见识了残忍,也让我们领略了坚韧和勇敢。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五):

  我喜爱的一本书

  书香飘飘,伴我成长。书,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的开心果。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还是――《你是我的宝贝》。因为它像一块磁石一样吸引了我,让我百看不厌。

  贝贝是一个唐氏综合症患儿,有轻度的智力障碍且终生无法治愈。从小由奶奶抚养,奶奶以顽强的毅力训练贝贝,使他成为了一个心地淳朴、乖顺善良、热爱大自然的孩子。贝贝十岁时,奶奶因心脏病去世,贝贝一下子成了孤儿。贝贝的命运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是李大勇。李大勇是一个80后的小伙子,平时做事不太靠谱,但他却深深的喜欢上了贝贝的单纯透明,一向关注着贝贝的成长。之后,贝贝的舅舅舅妈一家来到城市,和贝贝生活在一齐。两个大人、两个孩子外加一条名叫妹妹的狗,彼此之间发生了许多令人难忘的故事。舅舅、舅妈的小小私心在贝贝无瑕心灵的映照下逐渐得到洗礼,而李大勇也在关照贝贝的同时,自身得到了成长,逐渐成熟起来

  贝贝的遭遇让每个人感到同情,一个智障儿童,就是一块透明的玻璃,一面明亮的镜子,会把我们生活中种种的肮脏和丑陋照的原形毕露。在纯洁如水晶的灵魂面前,人不能虚伪,不能自私,不能狭隘,更不能起任何恶念。善和恶本来就是相对的东西,一旦善良变成绝对,恶也就分崩离析,因为它无处藏身。

  《你是我的宝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善与恶,每一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需要大家的爱护。这本书,会陪伴我一生,永远永远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六):

  我喜爱的一本书

  在人生的旅途中。如:玩具,书,扑克牌,等。许许多多的值得你喜欢。当然我不例外,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那一年,鹅毛般的大雪,我在屋里看电视。突然,我看见电视上说:特价商品书。我的心开朗了,我想让爸爸给我买,爸爸说:买了你也不看瞎买。我对爸爸说:我看就是了。爸爸说学习好了就给我买。那天,雨蒙蒙的下着,我看见模糊的影子上在外面,我不在意,到了早晨也没看见爸爸,妈妈也想明白爸爸上哪去了。到了第2天也就是我的生日,爸爸从雨中走过来,给我买了一个大大的蛋糕和一本《三国演义》爸爸在冷冷的咳嗽,发现他的衣服全湿了,原先他是去钓鱼,把钓来的鱼卖掉给我买《三国演义》我津津有味的看着,如饥似渴的读着,直到夜晚,妈妈说睡吧。我说没事,妈妈把灯关了,我说后面还有好多故事没读。

  我连夜读起来,1200才睡,我说这天是我最完美的一天。

  这就是我在人生旅途中。加上爸爸是爱我又喜爱那本书,虽然有点旧,但是包含着真情和喜爱。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七):

  我喜爱的书刊《红蕾-故事宝库》

  每当老师发给我《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时,我总是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打开一读为快。最吸引我的是封面精致的插图,这引起我无限的遐想,由此可见修改部的叔叔、阿姨们付出了辛勤的劳动,进行了精心的构思与设计。这本书不仅仅有漂亮的插图,还有充满智慧的精彩故事,我十分喜欢它。

  我很喜欢开篇卷的一些小文章,文章虽然简短,但是那些文字却充满了生命力,每当我读它时,它们就会变成一群小精灵与我进行心灵的对话,让我们更加热爱完美的生活。它还丰富了我们的情操,启迪了我们的智慧,使我们收获很多很多

  书中还有许多让我们感悟至深的小故事,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纸篓里的老鼠》。这个故事讲述了小男孩史蒂夫从小双目失明,在内心深处有强烈的自卑感。在一堂实验课上,老师在纸篓里放了一只小老鼠,让同学们寻找。大家五花八门地猜测着,只有史蒂夫听出老鼠在纸篓里,在老师的帮忙下,史蒂夫克服了自卑心理。从此,史蒂夫从自卑的阴影里走向了光明。他凭借着自我灵敏的耳朵和超人的勤奋,最终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音乐家。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它们让我受益无穷。

  《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知识涵盖面十分广,书中有探索奥妙的,有教人处世的,有启迪智慧的,有催人奋进的,更有逗人开心的,能够满足不一样孩子的需要。只要学会用心读书,同时用心观察日常生活中的每件小事,我们就会学到很多做人的道理。

  我喜欢《红蕾-故事宝库》这本书,正是因为这本书有着不一样的别样风味。名家名作、原创小屋让我直接应对作家的风采;金笔小作家、文摘阅览室让我的读书笔记充实无比;连环画廊使我享受到迷人的动漫韵律;心心岛、笑爆大牙使我深深体会到他丰富的内涵;而最让我着迷的是金笔小作家,从中我不仅仅学到了写作技巧,而且找到了写作灵感,步入了写作的快车道,真是让我受益匪浅!

  《红蕾-故事宝库》陪伴我整整有四个年头了,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每当情绪不好时翻一翻《红蕾-故事宝库》,我会立马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不好的情绪也会随之烟消云散。它给了我无穷的乐趣和动力。

  你想读到更多睿智、搞笑的故事吗?你想读到精美的文章吗?你想学到更多做人的道理吗?那就和我一齐读读《红蕾――故事宝库》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八):

  我喜爱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了。因为《五。三班的坏小子》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让我学会了许许多多的好句子。比如说:四周是连绵起伏的沙山,环绕着一个月牙形的湖,湖水清澈,湖平如镜,湖边的绿树郁郁葱葱。等等的好句子。这本书也给我带来了感动,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是因为书里面的人物十分搞笑,文章里写到五(三)班有几个十分调皮的坏小子,就因为他们的调皮就影响了五(3)班的声誉。但是,侠女戴安一出现,坏小子们立刻就会说铙命呀、铙命,或者说跳起了难看的芭蕾舞。男孩子们都很害怕戴安,男孩们一做错事被戴安明白了他们立刻会说:我下次不会做坏事了。有句话说的好啊,口说无凭,虽然坏小子们说不会有下次了,但是他们还是会接二连三的骗人。

  让我感动的是最后一段。夏雪儿虽然小学毕业了,但是他还是忘不了在小学的快乐,以及和他们一齐走过的点点滴滴,想起了那帮调皮捣蛋、搞笑的坏小子。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九):

  我喜爱的书刊

  学习之余我喜欢看书来充实自我的生活,从识字以来我看了很多的书:有《简爱》、《安娜卡列尼娜》、《傲慢与偏见》等世界名著,有《红楼梦》、《西厢记》、《三国演义》等中国古典小说,还有很多当代小说,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反映我们读书生活的校园小说。在看过的校园小说中,我最爱读的一本就是《三重门》,它是一本批评现行教育制度的书。《三重门》描述了一群高一学生的读书生活。主人公雨翔是个很有个性的人物。他敢跟老师唱反调,逃课,逃夜,他把应试教育批得面目全非,视教育制度为草芥。我很佩服主人公的敢做敢当,不畏权势。《三重门》之所以吸引了广大学生朋友的目光,我想主要是这本书的作者韩寒是一个传奇人物。他刚上高一就能写出一部轰动全国的书,有的学生说韩寒写出了他们的心声,把他们隐藏在心底多年的心理话都说了出来,觉得十分痛快。也有人说韩寒自高自大,目中无人,复制钱钟书的思想,因为《三重门》的文笔跟《围城》的很相似,总之,韩寒成了学生们的偶像,家长们担心的对象。《三重门》里描述了许多生活细节跟我们的生活十分相似,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像我们一般大小的少男少女,他们就好象是生活在我们现实中的某一个角落。书中的很多故事情节和人物都能引起我的共鸣。这本书

  最精彩之处就是采用了黑色幽默的写法,书中的某些文字让人看了忍俊不禁,捧腹大笑。《三重门》是我最爱看的小说。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

  我喜欢的书刊

  我最喜欢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那本《小王子》了。

  所有人都来自童年,但很少人记得,也许这样,作者就写了《小王子》这个充满哲理的美丽童话故事献给那个以前是个孩子的陪他一齐长大的他亲爱的朋友。但当我们千千万万的朋友能够读懂这个故事的时候,很遗憾我们的童年已经离去很久了。

  《小王子》这本书是在一次读书报告会上,一个学长极力推荐给我们阅读的,他说《小王子》是仅次于《圣经》发行量排行第二的一本书。我很好奇,也怪自我孤陋寡闻,怕是有种相见恨晚的遗憾吧!

  到图书馆借来了《小王子》,不长,快速看了一遍,很简单的一个故事,一点也没读出什么名堂出来。我沉静下来,改变了以往快餐式只注重情节的阅读习惯,逐字逐句,边看边想象,带着圣灵般的心境走入了小王子的世界。小小的一本书,我整整看了四遍,越看越美越觉得有味,恨不得把它全摘抄下来。《小王子》里的语言有的深刻,有的简朴,有的用文字在描绘一幅幅清丽的画面,有的如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稚幼而真切。它能给小孩带来一个美丽世界的丰富想象,也能给我们以前是小孩的大人以深刻思考和巨大张力。

  此刻我们来看我们主人公小王子吧!小王子是一个生活在遥远的星球上的一个可爱的小人儿。小王子的星球只有一间房子那么的大,在他的星球上长有很多小植物,其中有一种坏胚的面包树。面包树的幼苗不能根除,小王子更不能让它长大,不然树的根会毁星球的。我们的小王子每一天早上都要起来寻找面包树牙,仔细地把它从花枝里辨认出来,并第一时光把它清理干净,这个工作很乏味但很简单。

  小王子在他的星球上另一件有好处的事就是安静地观赏日落了。我们的小王子只需轻轻地搬移一下小椅子,就能够随时观看日暮降临的日落。小王子每一天都要看四十三次日落。但是,小王子说人难过的时候,总是爱看日落的。

  小王子的星球上长有一些简单的花,它们一般早上开放,晚上就悄悄的凋谢了。忽然有一天,他的星球上吹来了一颗新种子,长出幼苗并结出了一个大大的花蕾,就是迟迟不肯开放。我们可爱的小王子,每一天都要来看看,期盼地等着花开。

  花儿在蓄意的精心打扮好自我后,选取一个日出的清晨开放了。我们的小王子满心欢喜,由衷赞叹说哇!多美的花呀!,是说我吗花甜甜得一点也不谦虚,还夸口道我和太阳同时升起

  小王子从此精心地照料这多美丽的玫瑰,给她浇水,陪她解闷,她的出现带给了小王子芳香和快乐。之后,花儿在小王子面前耍各种各样的留意思,她刻意说些不着边际的谎言,故意亮亮爪子,想要小王子更加在意她呵护她。她说她怕冷,想要屏风,这回让我们的小王子苦恼了,他开始感到厌倦。花儿的爱小王子始终不能理解和明白,他太年轻了,最后选取了离开。小王子快要走了,他给玫瑰送来了屏风,玫瑰后悔地快要哭了,哽咽地说出了实情,自我毛毛虫都不怕,难道还怕冷吗?毕竟这不是一朵温室的玫瑰,她还是放开小王子让他去寻自我的梦了。

  小王子离开前又到疏通了他的火山。在小王子的星球上,他拥有三座火山,两座火山是早上方便做早餐用的(小王子的火山喷发就像烟从烟囱上升起来一样),还有一死火山除了小王子没有人明白它。平日里我们的小王子每周会来清理一次,这天他把三座小火山全都疏理一遍就离开了。

  小王子的生活是如此简单美丽,但最终的最终,他还是独自离开旅行了。他的离开,走入未知的未来,一如我们不得不离开少年不识愁滋味的童年一样,永永远远地离去再也回不来了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一):

  我最喜欢的书刊

  不明白大家对动物中的昆虫是否了解,昆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了。大家平时最常见的昆虫就是蚂蚁了,那我问你一个问题,世界上总重量最终的动物是什么,是蚂蚁,你可能不会相信,那下方就让我带你们去昆虫世界看看吧。

  假如你是一只昆虫,在昆虫的世界里,你每走一步可能都是最后一步,身边时刻都潜藏着无数的猎食者螳螂,螳螂有着三角形的头,可怕的钳子和细长的中后退,它的外形和周围的叶子差不多,这种昆虫是直翅目昆虫的克星,例如蝗虫,螳螂的栖息地和蝗虫差不多,蝗虫吃叶片,螳螂就吃蝗虫,一棵小树上只要有一只螳螂就可控制蝗虫的数量,由此可见:螳螂是益虫。

  螽斯:一种和螳螂差不多的昆虫,肉食性,可他的天敌是螳螂,行动力迟缓,可他巨大的嘴巴可咬碎一切,如果螳螂捕采取行动,它10分钟遍被吃完。(不要辨认错哦)

  昆虫世界始终是那么危险,但始终是那么搞笑,大家有时光去草地中看看吧

  我喜爱的书刊作文(十二):

  我有一套书,名字叫《哈利波特》我最喜欢这本书。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这本书以哈利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朋友之间,师生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哈利他们应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个性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们,在这个神秘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能够自我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样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下,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每个寝室的进入还要有口令,而那些口令又是那么搞笑。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能够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JK罗琳,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应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我,勇敢的去应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必须能够胜利。这是多么坚定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也想拥有魔法,我也想勇敢地应对困难,但真实世界中是没有魔法的,但未来是能够改变的,我要像哈利那样应对困难不退缩,勇敢地战胜困难。这本书为我带来了快乐,让我明白了友情的珍贵

  。

  

你曾落过的泪,最终都会变成阳光,照亮脚下的路。 (舞低杨柳楼心月 歌尽桃花扇底风)我不去想悠悠别后的相逢是否在梦中,我只求此刻铭记那杨柳低舞月下重阁,你翩若惊鸿的身影,和那桃花扇底悄悄探出的半面妆容与盈盈水眸。用宁静的童心来看,这条路是这样的:它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 你必得一个人和日月星辰对话,和江河湖海晤谈,和每一棵树握手,和每一株草耳鬓厮磨,你才会顿悟宇宙之大、生命之微、时间之贵我一直以来都弄不明白,为什么不管做了多么明智合理的选择,在结果出来之前,谁都无法知道它的对错。到头来我们被允许做的,只是坚信那个选择,尽量不留下后悔而已。看不见的,是不是就等于不存在?记住的,是不是永远不会消失?每一个黄昏过后,大家焦虑地等待,却再也没有等到月亮升起。潮水慢慢平静下来,海洋凝固成一面漆黑的水镜,没有月亮的夜晚,世界变得清冷幽寂.但是,最深的黑夜即将过去,月亮出来了……记忆的冰川在岁月的侵蚀下,渐渐崩塌消融。保持着最初的晶莹的往事,已经越来越稀少。 灼灼其华,非我桃花。苍苍蒹葭,覆我其霜。芦荻不美,桃花艳妖。知我怜我,始觉爱呵。只要春天还在我就不会悲哀纵使黑夜吞噬了一切太阳还可以重新回来只要生命还在我就不会悲哀纵使陷身茫茫沙漠还有希望的绿洲存只要明天还在

我就不会悲哀冬雪终会悄悄融化春雷定将滚滚而来孤独,寂静,在两条竹篱笆之中,篱笆上开满了紫色的牵牛花,在每个花蕊上,都落了一只蓝蜻蜓。 一袭粉色拖地蝶园纱裙,长发垂至脚踝,青丝随风舞动。眸若点漆,水灵动人,冰肤莹彻,气质脱俗,眼波转动间却暗藏睿智锋芒。淡雅如仙,迎风而立的她,宛若来自天堂的。暖有时候猛烈地指责别人说谎,其实是太渴望那消息真实。 原来时间也会失误和出现意外,并因此迸裂,在某个房间里留下永恒的片段。尘世里,总有些什么,让我们不自觉地微笑,使我们的坚硬,在一瞬间变得柔软。婴儿的梦呓,幼童的稚语,夕阳下相互搀扶的老人.......那天黄昏,紫岚在栖身的石洞口默黩地注视着落日。余晖变幻着色调,嫣红、水红、玫瑰红,转瞬便消失在天涯尽头;草原被铅灰色的暮霭垄断了,苍茫沉静。 孔明灯真的很漂亮,就像是星星流过天河的声音。你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又何必去问为什么选择。 原来岁月太长,可以丰富,可以荒凉。能忘掉结果,未能忘掉遇上。我不可抑制地在脑海勾勒这样的景象:黄昏。风。无垠的旷野。一棵树。----就那么一棵树,孤零零的。风吹动它的每一片叶子,每一片叶子,都在骨头里作响。天高路远,是永不能抵达的摸样...... 孤单时,仍要守护心中的思念,有阴影的地方,必定有光 最好的时光,是经由记忆粉饰的过往。我们会不由自主地忘记伤痛,欢天喜地地投向下一个天国。过往的人事,在前行的途中偶尔显身于记忆,又不可挽留地悄然远去。谁也阻止不了忘记的步伐每一次的离别都在夏天,明明是最火热的季节,却承载着最盛大的离别。睡着你的秘密,醒着你的自由。它的篱笆结实而疏朗,有清风徐徐穿过。人生有很多选择,一个选择又决定下个选择,所以,选择的时候只要是自己内心所想的,也值了,怕的就是,明明不愿意,又不得不选择。人生最遗憾的,莫过于轻易地放弃了不该放弃的,固执地坚持了不该坚持的 早春二月,乍暖还寒的时候,鹅黄隐约,新绿悄绽,昭示着生命的勃勃,那是旭日般的青春;阳春三月,杏花春雨时节,桃红柳绿,柔风扶雨,飘扬着自然的伟力,那是如火的中年;晚春四月,芳菲渐尽之际,远山幽径,柳暗花明,辉煌着黄昏的执著,这是晚晴的暮年……人都说顺其自然,其实一点都不是,而是实在别无选择的选择。 有个地方,名为汴梁,那年桃花肆意,旧年,桃花消散在汴梁。桃花十八年,繁华再现,桃花盛开三千夜,只需花颜亦墨离。那个汴梁有个童谣:桃花屋外飞满天,桃花谷里醉缠绵。桃花屋内冷桃茶,夭夭桃花葬桃恋。问桃花十八为几年,不谈墨离负花颜,江河暗流痴情魂,温柔十里桃花人。竹马青梅,亦是无猜,满眼繁花,只为那十八年的傻傻等候,公子俊秀,书画幔纱,唯有流逝一瞬,继过千年。 1、起地你出小起时,我们手牵手,看过声地你一棵树的叶子,闻过声地你一朵花香。夏日如格成我实每我们一实每吃孩把发一冰激凌一实每在绿茵道上玩会也嬉闹。我们不实把发一零食和啤酒,坐在广时说的大草作把上看电影。冬日午实每好如我躺在在作腿上晒把发一太阳的慵懒时光我躺在在作怀如格成我实每,风着一格光透格成我就为吃孩风着一格玻璃窗,温暖一格那他的开清亮。实每好如来作把图上几公分的距离,成了我们那他也也天过却法跨越的海角开天觉涯。 小小的白纸上记录着我们的曾经

虽然有的时候真的相信的未必开花结果可是那本子里记录的快乐与我们的青春与泪水与那时的我们,还谈论着自己的青春、年少与梦想记得那一年你的离开我在夜里痛哭了一场那天,你的作文被贴在最显眼的地方当我们蜂拥来到你的作文旁却只得到你要走了的消息可你却不彻底磨灭我们的希望你说过你会回来我相信你所以我就傻傻的等着一年又一年,就这样两年时光飞逝正当我要忘记你时,你回来了那时我真的很高兴好像冲上讲台,拥抱一下你问问你,这几年过得好吗本上的荷花提醒着我们要出淤泥而不染更要濯清涟而不妖是你让我懂得了友情的可贵我们一定会再见的“你想要我追那只风筝给你吗?

他的喉结吞咽着上下蠕动。风掠起他的头发。我想我看到他点头“为你,千千万万遍。”我听见自己说。然后我转过身,我追。它只是一个微笑,没有别的了。它没有让所有事情恢复正常。它没有让任何事情恢复正常。只是一个微笑,一件小小的事情,像是树林中的一片叶子,在惊鸟的飞起中晃动着。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我追。一个成年人在一群尖叫的孩子中奔跑。但我不在乎。我追。风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我追。 一个安静的夜晚,我独自一人,有些空虚,有些凄凉。坐在星空下,抬头仰望美丽天空,感觉真实却又虚幻,闪闪烁烁,似乎看来还有些跳动。美的一切总在瞬间,如同“海市蜃楼”般,也只是刹那间的一闪而过,当天空变得明亮,而这星星也早已一同退去……夕阳已去,皎月方来。 ----朱自清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愣愣如鬼一般;变变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东风里, 掠过我脸边, 星呀星的细雨, 是春天的绒毛呢。好久不见,你们还好吗?一直觉得学校最神圣的能力,就是把一些原本毫无瓜葛的人聚在了一间教室里,并在他们最美好的年纪,留下了一生中最珍贵的记忆。然后不经意间,也决定了很多人这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是谁。许多年过去,我们已经渐渐长大,也渐渐散落在天涯。那些白衣飘飘的年代仿佛还在昨天,那些风华正茂的人呐,仿佛还是少年……将清晨化成钥匙,扔到水井去。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慢慢走,让朝阳忘记从东方升起,慢慢走,我心爱的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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