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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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表
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事项编码受理部门受理地址联系电话服务对象
嘉兴港区大中专毕业生报到

嘉兴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嘉兴港区天妃路1058-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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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法定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承诺办理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可即时办理。收费情况监督投诉电话
办理毕业生报到须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单位每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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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和《浙江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浙人才[1996]194
设立依据
等有关规定,港区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受理条件申请材料
符合服务对象者,材料齐全,都可办理。
1、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工作证明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1、大中专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工作证明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如签定就业协议书的单位与现接收的单位不同,须由就业协议书签定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盖的解除就业协议书证明)
2经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查人事档案及接收单位情况后,符合条件的
办理流程
出具入户证明和办理单位人事代理(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手续;3、交付规定的人事代理费用;
4凭户口迁移证和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出具的入户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度1230日前,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委托及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图
另附页
备注:1、设立依据、申请材料中的表格范本只写名称,政策依据、表格范本电子稿另报;2、审批流程图另附页报送。3信息公开表要求电子稿,可按要求自行制作。

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流程

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工作证明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核查人事档案及接收单位情况
交付规定的人事代理费用
出具入户证明和办理单位人事代理
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到就业单位报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472a88e82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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