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河北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试行)
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和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河北省财政厅教育厅《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冀财教[2007]5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定方法
参照《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和当年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的文件要求评定。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有违反校规校纪或社会公德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不积极参加学院及系、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者;
4、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
5、参与不健康活动,有其他违纪或者不诚实信用记载者。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一年级新生和专接本新生不得申请。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系、部审核签署意见。
4、各系、部于10月15日前向学生处上报上学年本单位每个学生的各科考试成绩、总成绩和平均成绩。
5、学生处将各系、部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汇总,以考试平均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为主要衡量指标,参考招生批次,综合考虑我院实际情况进行全院排名。
6、各系、部根据学生处确定的全院学生排名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选名单,并报学生处审核。
7、学生处于10月25日前将获奖学生初步名单统一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8、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在全院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9、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学生处于11月2日前将获奖学生名单报河北省教育厅学生贷款管理中心。
五、国家奖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每年11月30日前,学生处将最终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名单报财务处,由财务处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学院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3、学院各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河北体育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冀体院学字[2006]16号)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2007年11月23日
附件:
河北体育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学号 | 系(部) 专业 年级 班 | |||||||
申请理由(学生填写) | ||||||||
上学年各科考试成绩: 辅导员签名 系(部)公章 教务处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遵守校规校纪情况及思想政治表现情况(由辅导员填写):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
系、部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核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4da38df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c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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