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通行卡使用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了加强安保科巡查车及拖车的ETC通行卡的管理,有效控制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ETC通行卡实行一车一卡,谁当班谁负责的原则。当班期间确保ETC通行卡正常运作,如有问题应及时反映相关人员。
2、安装ETC通行卡的车辆只能在允许的管辖区域高速公路上执行出车任务。
3、若清障车在进行清障施救时,可以从ETC进口上高速,但下高速时必须走人工车道,同时取下ETC卡交收费员进行刷卡,或者进口由自动发机取卡,下高速时走人工车道缴通行卡和ETC卡。
4、严禁对车载ETC装置进行私自改装或将该装置挪作私用,若有发现,一经查实,按实际产生费用的十倍予以处罚,并对当事人当月的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ETC通行卡装置出现故障或遗失,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维修和挂失补办。
6、对未报请调度,私自改变行车目的地所产生的高速路费,一经查实,按实际产生费用十倍予以处罚,并对当事人当月的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
7、本规定由安保科内部组织实施。由安全员进行管理、监督、
检查、考核。
8、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安全保畅科
2017年5月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50175b00a1c59eef8c75fbfc77da26924c59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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