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方案(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时间:2021-03-15 13:04: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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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旌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委办发【2010】12号)和中共德阳市旌阳区委、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旌阳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德市旌委发【2010】7号)文件精神,设立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承担的城市管理职责

1、城管办、城市监察大队管理职责;

2、市政维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查处各类乱挖、乱占等违法违规行为;

3、园林维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城市绿化的管理和执法市区公共绿化的维护管理园林绿化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城乡规划区内砍伐移植树木、绿的占用的审批;

4、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职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职责。

(二)市政府移交给旌阳区政府的相关职能《关于移交规划区内“门前五包”、“三乱”治理和背街小巷清扫保洁有关事项的通知》(德府函【2010】120文件)。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起草区级相关政策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专项治理和城环境综合管理重大活动。

(三)负责指导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城市照明管理维护工作及部分城公共资源管理经营利用。

(四)负责指导、组织乡镇拟定户外广告设置专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拟定职责范围内的城环境综合管理维护费、乡村环境维护费和有关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及资金划拨计划,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水局、工商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城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

(七)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做好市区规划区内(除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门前五包三乱”治理和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工作。

(八)负责德阳市城市规划区以外城建成区内以下行政审批事项: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大型广告、悬挂物设置;桥梁上架设各种市政管线;排水许可;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三百年以下古树名木的迁移;三百年以上古树名木的迁移;修剪、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绿地许可;搬动、拆除、封闭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核准;挖掘道路;临时占用道路;特殊车辆在城镇道路上行驶(含经过城镇桥梁);影响三百年以下古树名木的建设工作避让和保护措施;影响三百年以上古树名木的建设工作避让和保护措施;城户外宣传活动。

)依法受理城乡环境综合管理行政复议及承办行政应诉工作;受理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2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1、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息调研、保密、目标管理和考核、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3、负责起草全局性文稿、年鉴和大事记;

4、负责承办大型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的组织、联络;

5、负责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6、负责局行政印章管理;

7、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务的评审工作;

8、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扶贫救济和文体活动;

9、负责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对外公共关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队伍日常管理、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工作;

10、负责承办党组会议及日常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和本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

12、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组织、管理、分配局机关行政、业务经费及其他费用;

13、负责管理全局固定资产,组织、调配、分发和管理全局交通工具、技术装备和被装物资;

14、负责局机关财务印章、财务审计管理;

15、负责全局大型基础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实施项目监管及房屋维修;

16、负责局机关办公秩序、内部安全、环境卫生等工作。

(二)业务股

编制2人。其中:股长1名,副股长1名。

1、负责拟定城乡环境综合管理整治方案并监督实施;

2、负责拟定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研究制定本系统的人才需求规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维护工作经费的计划安排工作;

5、负责部分城公共资源管理、经营利用;

6、负责指导城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设施和城市照明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城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管;

8、负责临时搭建、临时占道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9、负责组织专项重大治理活动;

10、负责市容环境辖区管理责任制量化考评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

编制2人。其中:股长1名,副股长1名。

负责城管理范围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工作。

(四)法规挂局信访办牌子)

编制2人。其中:股长1名,副股长1名。

1、负责本系统所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咨询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组织研究本系统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

2、负责组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水务局、区工商局、区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全局行政调解工作,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有关事宜;

4受理对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的投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4名,副4名。

机关工勤服务编制2名。

五、其他事项

设立旌阳区城市监察大队。为旌阳区城乡环境综合管理局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行政执法类事业编制 名。其中:大队长 名(按八级职员配备),副大队长 名。

六、附则

本方案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职能、编制等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时间:年月日 带班领导:

值班人员签名

值班情况(来电、来访、接收、偶发事件、巡查监测等情况)

处理结果

值班职责:1.做好值班记录、来电记录、传达有关通知。2.不迟到、不早退,并做好值班登记手续,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若遇事不能到位值班,应事先请假,幼儿园派人顶替。3.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4.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校门是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及时制止外人进入校园干扰、破坏。。6、此表由值班人员记录,幼儿园收存备查。值班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63e28e90522192e453610661ed9ad51f01d54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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