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度各学院科研考核指标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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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年度各学院科研考核指标分配方案
(征求意见稿)
对照建设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的各项核心指标,结合“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的办学思路,根据年月日下午全校科研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各学院所提建议,对年科研考核指标做如下调整:科研考核指标分为基础考核指标、限选考核指标及特色考核指标,其中基础考核指标包括科研经费(分)、国家级项目(分)、省部级及以上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分)、发表科研论文(分)及出版专著(分)共部分,总分为分(封顶为分);限选考核指标为对照学校科研工作短板,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及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共部分,每学院必须完成其中部分指标,方可视为完成该类指标(获分),且累计完成上述部分内容之一的数量可累积计算(如完成上述部分内容累积为项,则获得×分,上不封顶);特色考核指标包括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高新技术产品、科研成果转化、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团队建设、专利申报及授权共部分,封顶为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一、基础考核指标分配办法
(一)科研经费分解原则及计分办法
.主要考虑往年的科研经费基数,职称数量,学科性质,全校经费增长率。 .分配模型
我校年计完成的到账科研经费为万元(具体见表),在此基础上增长,则年科研到账经费的初步预期目标值为万元,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学院往年完成情况与职称结构、学科性质进行指标分配,各学院经费指标值之和为学校年科研到账经费的最终预期目标值。
表 年各学院科研经费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部 门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与教育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光学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总计
科研经费总额(万元)
占全校经费的比例()
.分配方案与计算公式
将年预期经费数(万)的按基数进行分配,年预期经费数(万)的按照职称数量和学科性质进行分配,则每个学院的科研经费指标公式为: 该学院年经费指标=该学院近年科研经费占学校科研经费比例××%该学院职称总当量人数占学校职称总当量人数的比例××% 其中:
()学校职称总当量人数各学院职称总当量人数之和
()各学院职称总当量人数(已聘正教授数量×已聘副教授数量×博士数×)学科因子
()该学院职称总当量人数占学校职称总当量人数的比例=各学院职称总当量人数学校职称总当量人数
注:博士数为没有取得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近年引进博士数。 .学科因子及担任公共课折算情况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的计算方法,各部门学科因子,具体见表。
表 各部门学科因子
部门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与教育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自动化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口腔医学院
学科因子
部门
机电工程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建与化学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科因子
(人管理学科)
根据教务处及各相关学院上报的担任公共课的学年学时数,即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时,人文与教育学院学时,环建与化学工程学院学时,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时,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时,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时,机电工程学院学时,自动化学院学时,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学时,对上述相关学院的科研任务做如下折算,马克思主义学院及人文与教育学院为,环建与化学工程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及数学与大数据学院为,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及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为。 . 年度各学院科研经费指标的分配结果及计分办法
参照上述计算公式,结合年各学院科研经费情况,年各学院的科研经费分配结果,具体见表。
各学院超额完成及完成该项指标,得分为分,未完成该项任务指标其得分按照完成比例计算出其对应的实际得分。
表 年各学院科研经费指标的分配结果
部门
教授
副教授 博士
学科因子
调整职称当量人数
材料科学与能源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工业设计与陶瓷艺术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交通与土木建筑学院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口腔医学院(医药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人文与教育学院 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半导体光学工程学院) 自动化学院
职称当量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