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抵押登记办法

发布时间:2020-03-23 14:58: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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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机构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建权〔2009177

各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市房屋登记中心、开发区国土房管局:

为简化抵押登记程序,减轻抵押当事人负担,提高房屋抵押登记工作效率,我委制订了供抵押登记专用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的使用及金融机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金融机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申请房屋抵押登记,提交抵押登记专用的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或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见附件)的,可不再提交借款、抵押、担保等合同,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房屋抵押登记(抵押权设立登记),可由抵押权人代理申请。

二、委托双方约定委托书需要公证而未公证的,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委托书可不公证,委托人身份证明可不核对原件。

三、委托书中银行名称与银行现名称不符的,提交银行名称变更的文件(复印件)或分行出具名称变更说明,可继续使用;委托书中房屋登记机构名称发生变化的,不影响委托书效力。

四、委托时限到期委托失效或受托人拒绝履行受托义务的,银行出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后,可提交原委托书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中双方约定授权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不提交委托书。

五、提交加盖抵押权人公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抵押合同复印件的,可不核对原件。

六、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或受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委托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作为抵押权人的,可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出具相关书面承诺。

七、抵押人为境外人士,其护照过期,抵押权人出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书面承诺后,可以依据过期护照办理抵押登记。

八、银行可以事先提交《营业执照》或金融许可证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备案,登记部门按照《房屋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中有关当事人身份证明的要求进行审核。已备案的银行,在以上证照年检周期内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可不再提交上述文件。

九、金融机构、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可在一份书面承诺中列入有关的多项承诺。

附件: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

二ΟΟ二十四

合同编号:

房屋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登记专用)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贷款种类

贷款用途

贷款币种及金额

债务履行期限

贷款利率

第二条 抵押详情

房屋权属证书、证明号

抵押房屋坐落

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担保范围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房屋最高额抵押贷款合同(抵押登记专用)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为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经过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详情

贷款种类

贷款用途

最高债权额及币种

债权确定的期间

贷款利率

第二条 抵押详情

房屋权属证书、证明号

抵押房屋坐落

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担保范围

第四条 特别约定

1、双方共同确认:本合同仅为办理抵押权设立登记或抵押权预告登记之用的主债权及抵押合同。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作他用。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为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上述登记中抵押权的预告登记变更为抵押权设立登记。乙方代理权限:提出登记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接受询问、领取房屋权属证书。

3、双方共同承诺: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填写的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或不准确,双方自行解决争议并愿意承担申报不实的法律责任。

4、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直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与抵押当事人签订的相关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房屋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2a53f042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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