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介绍

发布时间:2020-07-09 09:40: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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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定介绍



购买商品房包含购买二手房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购房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土地证;

3.规划许可证;

4.结算发票;

5.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用于大修自住房需提供)

6.抵押借款合同(用于偿还贷款本息需提供,如没有贷款不需提供)。

注意

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租赁普通住宅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无房提取

所需资料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外市户口职工提供);

4.户口簿(本市户口职工提供)。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另外,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三部委在2015年1月28日联合发文称:今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daaefd4f3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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