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法规文件精神,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推动我院群众性健身活动的开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决定举办××××学院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2011年10月20日——10月22日(星期四、五、六)在东校区田径场举行。三、参赛单位
1.本次运动会分专业组和大学普通组,专业组指体育系体育教育专业和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大学普通组指其他15个系(院学生。
2.专业组以年级为单位参加。
3.大学普通组以系为单位参加:数学与计算科学系、物理与电子信息科学系、化学与材料科学系、计算机科学系、资源环境与旅游管理系、音乐系、美术系、人文社会科学系、经济与法律系、中文系、新闻与传播系、教育科学系、生命科学系、南岳学院、外语系15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
饼、标枪(斜体部分普通组不设该项目,但普通组学生可参加此项目的专业组比赛。)(计16项)。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三级跳远、跳高、跳远、铅球、铁
饼、标枪(斜体部分普通组不设该项目,但普通组学生可参加此项目的专业组比赛。)(计16项)。
五、参赛规定
1、凡参加比赛的学生必须是××××学院有学籍的身体健康的在校学生。2.专业组男、女各组别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每年级、每项限报
4人;接力比赛每年级男、女可各报1队。
3.大学普通组男、女各组别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项目除外),每系、每项限报4人。
4.发现冒名顶替者,扣除团体分15分,取消参赛队员该项参赛资格,取消该队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比权,并通报批评。
六、竞赛办法
1.100米、100米栏、110栏、200米、400米分预赛、决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其它径赛项目均一次决出名次,田赛中的远度项目取前八名参加决赛。
2.田赛起跳高度规定
男子跳高:专业组1.50米、大学普通组1.30米,每次升高5厘米,1.50米后每次升高3厘米。
女子跳高:专业组1.15米、大学普通组1.00米,每次升高3厘米。3.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4.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安排使用。
七、录取名次办法
1.学生普通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专业组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比赛项目不足九(六)人(队)参赛,按实际参加比赛人(队)减一取录。遇有名次并列,将分数平均,例如并列第二名,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