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养老保险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2-18 18:07: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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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养老保险岗位职责

一、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监督、统计

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是维护社会保险严肃性、强制性,确保缴费单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手段。通过社会保险登记,确立养老、失业保险关系和养老、失业保险的权利义务。社保机构建立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基础数据档案,审核通过的,为其制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山西省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证明》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年检等内容。

二、稽核监督

稽核监督是社保机构依法对养老、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稽核,用人单位参加养老、失业保险情况的稽核,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养老、失业保险费征收稽核,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欠费单位缴费能力的稽核,代扣代缴等义务及对社保机构内部的待遇审核、支付、基金管理、资格认证等情况进行审计、稽核、填制稽核情况表和内部监督。以体现社会保险强制性,提高基金征缴率,规范养老金、失业金项目及标准,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保险经办的管理水平。

三、统计

负责对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统计报表及统计分析工作。

二、缴费申报及征缴

一、缴费申报

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申报缴费制度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社会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在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后,携带规定的缴费申报材料到社保机构申报应参保缴费的人数和应缴纳的保险费数额,经社保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险费的一种国家强制性的缴费程序。它明确了社保机构、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之间的法律责任。

二、征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258号令)、《社会保险征缴条例》(国务院259号令)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应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按照核准的申报缴费金额,强制性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法定行为。

根据参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申报情况,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要掌握缴费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联系人、单位负责人等有关情况,并与缴费单位建立业务联系,及时了解缴费单位的经营状况和缴费能力。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按核定后的缴费人数、缴费基数和规定费率,由计算机系统计算出缴费单位当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保机构征缴岗位、财务岗位应每月根据《山西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山西省社会保险费征收专用票据》及时对账,征缴岗位及时核查登记《山西省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台账》和《山西省缴费单位欠缴养老保险费清册》。

三、个人账户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为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的个人账户。此账户具有唯一性和不变性,即每一个参保职工只能按本人社会保障号码建立一个个人账户,本人不论流动到那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终身不变,到退休时,按照账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包括本金和利息),计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主要包括:建账、记账、转移、中断和恢复、计息、支付、继承、对账等。个人账户管理要严格按照原劳动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政策的通知》(劳社厅发[1999]22号)、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人事厅、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晋劳社养[2001]261号)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待遇审核及发放和社会化管理服务

一、待遇审核及发放

按规定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条件时,社保机构应按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退休(退职)的人员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负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

二、社会化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逐步与原企业相分离,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人员移交城市街道和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登记服务。

2、咨询查询服务。

3、资格认证服务。

4、待遇落实服务。

5、党员管理服务。

6、生活娱乐服务。

7、档案保管服务。

8、法律援助服务。

五、办公室

1.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2.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3.负责文书、档案和行政事务工作。

4.承办主任办公会议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记录。

5.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6.负责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等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8.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9.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10.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六、基金财务管理

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是对养老、失业保险基金进行筹集和有效使用的一项管理工作,是围绕社保险基金运动而展开的,对社保险基金进行规划和控制的一项管理活动。其工作职责是:正确处理与社保机构内部和外部各方面的财务关系;

编制、执行和考核基金预算;

依法筹集和支付基金;

连续系统进行基金核算;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组织财务监督检查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哪些?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是: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及其人员,中央和省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人员,军队所属驻我市机关事业的非军籍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欠费或中断缴费怎么补缴?

欠费或中断缴费原则上按现行基数和现行比例补缴。如果按欠费时的工资为基数,除缴清本金外,还要按目前加收应缴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参保单位中断交费后又续保的,除补缴本金外,还要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保费如何退还?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或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其单位须持死亡证明,终止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及保险手册到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经审核属实的,将个人缴费部分退还给该单位,由单位支付给当事人亲属。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职工在省内机关事业单位或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只转移基本养老关系,不转移基金;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往省外的,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缴费总额。办理转移时需提供调令、保险手册、调入单位、参保机构全称及开户银行账号。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符合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 男年龄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 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生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公致残,经医生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职工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办理退职,退职待遇是怎样规定的?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满足一下任一条件,只能办理退职,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

2、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

退职待遇,退之后的退职生活费,按本人退职前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20年的,按7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60%计发;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什么标准计发?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金包含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补贴两部分。

(1)公务员退休后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工作年限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

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50%计发。退休补贴按本人职级的补贴标准。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计发。退休补贴按本人职务或职称的补贴标准。

(3)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退休后的基本退休费,按本人退休前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其中,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

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

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70%

计发。退休补贴按本人技术等级的补贴标准。

(4)离退休人员按本人离休前职务工资与级别工资之和或岗位工资与薪级工资之和全额计发。

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烈士为本人生前8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退休费;

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离退休费;

烈士抚恤金、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离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即本人离退休时的基本离退休费和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退职人员以本人基本退职生活费为基数计发,即退职时的基本退职生活费和退之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退职生活费之和。

怎样进行养老金年审?

单位在办理新增退休人员待遇手续后,填写《离退休人员登记表》和《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证》。根据《领取证》上单位已选定好的年审时间,每年由单位组织离退休人员本人持证参加年审。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①本人档案(县级以上干部需要组织部批文)或人事局阅档证明;

②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反正两面复印,一代身份证需18位的号码);

③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费审批表;

④养老保险手册;

⑤在职最后一次工资套改表。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单位如何申报?

单位要在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及时将《减员报告单》和殡仪馆的火化单据报所属机关事业单位保险经办机构。居住在省内的3日内报送;

居住省外、国内的7日内报送;

国外的10日内报送。

**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岗 位 职 责

根据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及有关规定,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制定零陵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各岗位职责,各岗位人员分工年初由局务会研究决定。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对未按岗位职责及业务操作流程办理业务的,将按照单位管理制度严肃处理,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责任事件的按国家有关法律及市、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局长、负责人:

主持全盘工作。

副局长(分管办公室):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兼办公室、稽核审计岗位。负责省、市QQ群文件下载、传达、存档和内部考核、稽核及本岗位工作。

副局长(分管业务):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业务工作,兼征缴岗位。负责业务工作的安排、操作流程的指导、审核和落实业务报表的上报及本岗位工作。

副局长(分管财务):

协助局长工作,具体分管计划生育、财务工作,兼基金财务会计及经费报账员岗位。负责单位经费及社保基金收支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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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监督及财务报表上报及本岗位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1、协助局长做好全局的综合协调及上传下达工作;

2、负责起草各种报告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

3、制订规章制度,搞好出勤考核;

4、做好统计工作,提交统计报表和分析材料;

5、搞好政策的宣传和解答,方便群众的问讯和查询,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6、管理好单位公章,需加盖公章的资料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加盖;

加强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按政府有关规定做好大件物资采购工作;

7、按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整理和归集有关档案资料;

8、搞好车辆保管维修,及时派车、出车;

9、接待好上级或外地来宾及乡镇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

10、组织有关会议,作好资料准备和会议记录;

11、安排好各种值日工作(节假日值班、环境卫生、来客接待、安全保卫等);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保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全区的参保人员的登记、行政区划表的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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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扩面、人口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和行政区划管理等工作;

3、负责审核乡镇上报的新增参保人员资料,做好与公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数据的比对工作, 杜绝重复参保现象的发生。对审核合格的数据应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乡镇,督促乡镇及时处理好错误信息;

4、负责有关参保业务的数据统计和业务分析工作,及时上报业务数据;

5、负责参保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参保台账的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征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全区缴费管理、补贴测算等工作,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2、负责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监管、政策宣传工作;

3、每年按要求以乡镇为单位导出系统待缴费人员名单,制作编辑成“缴费登记表”,下发至各乡镇,督促各乡镇及时收缴保费;

4、负责乡镇上报《批量缴费表》的处理,打印《批量缴费申报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乡镇,督促乡镇及时做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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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错误信息处理和缴费单划款工作。

5、每天与银行进行“代收对账”,打印“对账单”,交财务进行相关处理,督促财务查询各乡镇到款情况,及时做好到款登记等有关工作;

6、配合民政、残联部门做好“重残”、“五保”人员等缴费困难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对认定合格的人员及时进行系统处理,并与财务协调做好到款登记等工作;

7、每年根据缴费人数和缴费金额情况,与财务共同做好缴费政府补贴资金和缴费困难人员政府代缴资金的测算、预算工作,确保政府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8、配合银行和乡镇做好60岁以下缴费人员社保卡的制卡、发卡等管理工作,督促银行及时将开卡人员的明细电子档发送至我局,督促各乡镇及时将社保卡发放至缴费人员手中,并及时上报好“社保卡领取人员签名表”。

9、做好有关基金征缴纸质和电子档案的保管工作,并督促乡镇及行政村按要求建立好电子及纸质缴费台账档案。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人账户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全区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管理、个人信息修改、参保中止、参保中止改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工作,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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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负责审核乡镇劳保站上报的信息修改资料,并将审核合格的信息及时录入信息系统。

3、负责个人信息查询、咨询工作;

4、负责个人账户调整、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转出)、死亡(失踪)人员信息终结复审及账户继承处理工作;

5、负责信息修改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个人账户信息修改的台账管理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待遇核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主要负责全区60岁以上人员的待遇审核,发放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2、每月15日前做好60周岁到龄人员领取资格核对及养老金待遇测算工作;

3、负责每月20日前在信息系统中打印《××年×月月度支付比对表》和《××年×月支付计划表》,按程序报批后移送财务部门,确保养老金及时拨付到帐;

4、每月30日前督促乡镇、办事处上报好死亡人员申报表,终止死亡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核定死亡人员个人账户返还余额,并将资料移送个人账户处理岗位复核。

5、做好冒领、骗取养老金人员的稽核退款工作,对骗取、冒领养老金的人员,及时通知其所在乡镇进行稽核退款,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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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的退款金额应及时转入支出户,并按要求做好稽核退款后续业务处理操作;

6、做好60岁以上领取待遇人员社保卡的管理工作,督促各乡镇上报“社保卡领取人员签名表”,并以乡镇为单位整理归档。

7、指导并协助乡镇做好60岁以上领取待待遇人员生存资格认证、待遇稽查工作;

8、及时做好乡镇交来的“信息错误”、“死亡失踪”、“参加企业社保”等人员的社保卡回收及相关业务处理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台账登记;

9、做好本岗位有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及台账的管理工作,督促乡镇建立好待遇领取人员和死亡(失踪)人员台账;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会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2、认真执行国家、省里的财务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按规定编制和执行基金预算,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定期进行基金财务分析,为基金管理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4、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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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管理情况及时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金决算工作。按规定及时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做到数据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6、加强与业务岗位、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确保我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及时存入财政专户;

确保当月应发养老金在20日前拨入银行支出户,做好发放失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未发出的基金相关处理工作。

7、做好单位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8、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磁盘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定期分类装订立卷,妥善保管。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金出纳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负责全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对缴费人员进行到款登记、单据汇总、财务封账等工作,严格执行省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2、认真执行国家、省里的财务法规和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办理基金的银行结算业务,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正常运用,每月20日前将应发的养老金的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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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送给代理银行,确保养老金在25日前发放到位。做好发放失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未发出的基金相关处理工作。

4、按规定及时登记好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并做好与财政部门、金融机构的对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账账、账款相符;

做好业务单据汇总、系统到款登记及财务、业务接口系统的工作。

5、保管好现金、支票、票据和原始凭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盗窃事故的发生。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核人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政策、方针,熟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和财务工作,努力提高个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监督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规范各项业务流程,强化基金监管;

3、及时承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稽核工作。

4、负责提出稽核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处理意见。

5、督查稽核出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6、负责对基层单位和人员反映的有关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调查并及时处理。

7、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和上级稽核部门的审计和监督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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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业务、财务系统功能,努力提高个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起草本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规划,抓好信息系统建设。

3.负责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4.严格执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做好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财务系统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

统计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个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严格执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定期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的填制、复核、汇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和有效,按上级规定时限报送。

3.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统计数据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负责各种临时性统计工作,按上级要求,按时准备完成。 5.学习掌握各项统计报表的统计指标和报表逻辑关系,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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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对下级业务统计人员的培训。

档案管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提高个人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

2.严格遵守《档案法》的有关规定。

3.负责档案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借阅、移交和销毁等工作,确保档案保管安全完整。

4.按照档案室环境要求,做好防火、防盗、防霉、防潮等工作。

5.搞好保密工作,不发生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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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养老保险所岗位职责(共10篇)

企业养老保险岗位职责

养老保险稽核科岗位职责

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岗位职责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岗位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82590d5dbfc77da26925c52cc58bd630869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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