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五篇)

发布时间:2019-09-24 11:55: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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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五篇)

(篇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等要求,现将**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公开如下: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体制,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体制进一步深化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统筹部署,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建立政府与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机制、行政机关组织开展行政应诉旁听和讲评活动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和推进力度,取得较好成效。各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持续深化,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如浦东新区印发《关于浦东新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法治建设责任制”等四项责任制在全区全面共同推进,使法治建设成为浦东领导干部述职述责重点内容。黄浦区、杨浦区分别制定了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

(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顺利完成

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形成实施情况评估总报告、分项报告、有关调查问卷分析报告及相关典型案例。在《规划》确定的133项任务中,除日常推进的51项常规工作外,其余67项已完成(其中48项取得重大进展),完成度为81.7%,15项正在推进过程中(其中9项取得阶段性成果)。测评中,群众对我市政府法治建设的满意度为84.56%。

(三)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落实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规划》规定,组织召开两场市政府法制讲座,分别邀请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就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就“民法典的时代精神与中国特色”作专题讲座,应勇市长等市领导出席。各区和市政府各委办局的领导干部学法呈现制度化、常规化,全年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次数615次。

(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推进

不少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都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决策行为。在浦东、闵行等区目录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年8月底市政府召开重大决策目录管理制度推进工作座谈会,总结推进试点经验,对下一步区级层面推行作出全面部署。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中,我市在100个城市中排名第六。在该校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评选活动中,原市政府法制办申报的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和黄浦区政府半淞园路街道办事处申报的业委会法治评估体系的研究与实践项目分别获得“中国法治政府奖”。

二、对照国际最高标准,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十项指标,做好法制保障专项工作

聚焦减时间、减环节、减费用,梳理总结涉法指标清单和政策依据,出台《上海市进一步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优化上海市机电类自动进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工作完善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实施办法》等规定,推出一系列大力度的营商环境改革专项行动,大幅提高市场主体的营商便利度。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方面,通过实施“多部门并联审批,项目分类审批”,从改革前的105天减少到15至48个工作日。在“获得电力”方面,企业获得电力办理手续从原来的5项缩减为2项,平均用时原则上不超过25个工作日,并取消低压非居民用户的外线工程费用,小微用户获得电力接入成本缩减为0元。我市获得电力便利化举措入选了国务院28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在“涉税事项”方面,推出“最多跑一次”清单等便利化服务举措,从改革前的207小时减少到142小时,纳税次数将从9次减少至7次。在“跨境贸易”方面,采用“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模式,推行“无纸化”“线上化”,从改革前的进口37小时、出口126小时,减少到进口24小时、出口68小时。

(二)推动“上海扩大开放100条”落实落地

出台《上海市贯彻落实国家进一步扩大开放重大举措加快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聚焦五大领域,以更大力度的开放合作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能级、构筑更加开放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体系、打造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协同的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服务全国的进口枢纽口岸、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三)在全国首创建设“一窗通”服务平台

通过“一窗通”服务平台,压缩环节,优化流程。在“开办企业”方面,开办企业流程环节由7个减少到3个,开办企业时间从改革前的22天减少到5天。在“简易注销”方面,实现企业注销服务“一口清”,企业注销办理工作日可缩短1/3。办理外资企业批准证书注销的申请材料由7份缩减至4份,并可当场办结。继续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市累计办理简易注销登记5385件。“一窗通”服务平台得到世界银行专家充分肯定。

**年10月31日,世界银行发布2019年营商环境评估报告,我国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46位,比上年大幅提升32位,首次跻身世界排名前50位和**年营商环境改善排名前10位。上海作为主要评估权重城市(权重占55%),为代表国家参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提供了优质的“上海答卷”。

三、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能级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加大行政审批等取消和调整力度。先后分四批报请市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185项,其中取消100项、调整85项,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入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取消各类证明37项、调整优化各类证明4项,并创新运用行政协助替代证明出具,对10余项信息查询、意见出具证明,探索实施行政协助。二是优化调整权责清单,编制权力事项办事指南。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优化。分类分批编制完成36项政务服务事项共116份办事指南,对行政审批、行政确认等梳理形成标准化操作规范,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梳理规范了行政权力依据、内容、流程、咨询投诉等标准化要素。三是巩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印发《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在前期已复制推广75项的基础上,再复制推广71项改革试点经验,加大制度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力度,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企业名称、住所登记改革取得新进展,推行全市企业名称“一窗申报、全市通办”,减少审核环节,打破区域限制,统一登记口径,名称审核时限缩短至24小时内。推广“集中登记”和“一址多照”,全市设立集中登记地374个。在自贸试验区和长宁区开展“一照多址”登记改革试点。在“多证合一”改革框架下,实施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受理新模式。推进实施全国统一的“二十四证合一”,全市累计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98万张。四是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持续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工作,探索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印发《关于本市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行政审批服务指南,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推进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相关工作安排,细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南具体内容。五是深化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在工程建设项目领域,以“减、并、放、转、调”五策并举,进行权力“瘦身”和“塑形”。印发《开展政府投资房屋建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审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编制指南》,修订《上海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研究完善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不含评估评审时间)缩短为15个工作日。在投资领域,修订印发《上海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年本)》《上海市政府备案的投资项目目录(**年本)》,在对接国家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坚持企业投资核准范围最小化。除重要领域和跨区项目外,强化项目属地化管理。修订完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推进“事前政策引导、事中事后监管约束和过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管理。在房管领域,根据上位法调整将“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审批”事项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审批事项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在浦东试点;继续推动“优秀历史建筑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已向黄浦、徐汇、静安、长宁、虹口等历史建筑相对集中的区下放事权。在商事领域,公告商务领域“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四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复制推广“拍卖业务许可”等事项的改革试点经验,落实国家新一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推进新开放领域项目落地。配合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和系统流程再造,实施外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在服务贸易领域,起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施办法》。通过对4675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的检索,梳理出13个门类31个行业大类的159条特别管理措施,制定全国首张“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设立了与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事中事后监管、风险防范与部门联动机制。在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印发《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实施意见》,28项改革试点覆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全部监管领域,对进口药材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等7项改革试点,采取当场办结、优先审批、提前服务、合并现场检查、优化审批流程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截至**年底,28项改革试点中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备案3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强化准入监管措施13项,优化服务7项。在工业产品领域,深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取消了14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自8月1日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全部委托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六是加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平台已实现对全市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实现对投资项目的全生命周期进行管理,包括从项目立项、报建、开工到竣工等多个环节,完成了25个委办局共78个事项的审批数据对接,涉及市、区两级共213个部门,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100%覆盖。全年上海子平台共向国家平台累计上报25471个项目,63582个审批事项。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出台《上海市分类监管管理办法》,规定监管机关以监管对象的基础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为依据,评价和确定监管类别,实施差异化监督与管理。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相关部门的抽查事项进行调整,推动各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一是继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如浦东新区结合实践,进一步探索形成了以“六个双”为核心的政府综合监管机制,并制定《浦东新区“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实施办法》,已在全区21个监管部门、108个行业(领域)基本实现全覆盖。以“六个双”为核心,开展日常监管逐步成为各部门思想共识,信用、风险、分类、动态监管推动协同、智能、精准监管,成效初步显现。如原市工商局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在全国首创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步开展广告行业统计调查。将工商行政管理11个检查类别、34个具体检查事项纳入清单,全部实施随机抽查,检查18次涉及市场主体10.7万户,顺利通过了国务院督查组的实地检验。二是创新开展网络市场综合监管。深化网络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全市共有12.2万户企业设立的17.7万个网站纳入网络经济户口管理,平台类网站网上亮照率达100%。在全市复制推广长宁区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网购大家评”项目获评“第九届上海依法治理优秀案例”。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对39项共计205.19亿元的**—**年中央投资项目推进专项稽察。对上海博物馆东馆等9项在建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稽察。

(三)稳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是统筹推进市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本市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生态环境、文化市场等重点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研究制定5个领域深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组建5个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科学合理核定机构编制,进一步下沉执法重心,推进执法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加快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和我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职能划归行政机关承担,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交由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完成市无线电管理局、市路政局等11家市级主要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四)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挖潜、分类施策,分领域推进清费减负工作,进一步取消或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按照国家有关排污费改税政策要求,停征原排污费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收费;推进内外资企业政策统一,停止对租赁房屋场地使用土地的外资企业征收土地使用费;降低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等。编制发布清理后的《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切实提高收费规则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二是推进涉企收费检查。推进电信、供水、供气行业价格收费检查。开展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检查。

(五)构建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的1+X制度体系

**年,我市成为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试点的九个省市之一。制定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并同时配套出台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三部规范性文件,初步构建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的法制支撑体系。**年10月17日,上海政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正式上线运行。**年底,1274项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市“一网通办”平台,印发“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框架初步形成。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围绕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一网通办”、打响上海“四大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等全市中心工作,聚焦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各级行政机关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8万条,较**年上升60%。依申请工作健康有序运转,全年各级行政机关累计办理依申请件30861件,总体数量较**年下降27.2%,由此引发的行政复议959件、行政诉讼929件,数量较**年均下降40%,复议被纠错率6.8%,诉讼被纠错率2.0%。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普陀等5个试点区圆满完成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任务,形成了一套具有复制和推广意义的标准制度体系,涌现出“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会议”“政府开放日”等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应用案例。公开平台集中度显著提升,全市政府网站从644家减少到78家,整合率达90%,基本实现“一区一网”“一部门一网”。

四、有序推进政府立法,为落实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一)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3月9日,市政府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结合《**年市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对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进行部署。会上,宣布了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张江高科技园区发展事务协商促进会、杨浦区新江湾城街道办事处、闵行区七宝镇九星村村委会等10家单位为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为期五年。同时,开展立法业务培训,全面推进政府立法科学化、民主化、精细化。

(二)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议案9部,涉及21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其中制定3部,修改18部;立、改、废政府规章46部,其中新制定8部,修改20部,废止13部,宣告失效5部。主要突出以下内容:一是推进和保障自贸试验区和科创中心建设,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实施。印发《关于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着手修订《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积极开展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为法规修改打好基础。二是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加强规划引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上海金融工作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推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启动,配合编制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行动计划(**—2020年)》已由人民银行等八部委正式发布。三是加强“放管服”改革和“一网通办”立法。修订《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该《办法》得到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评价,国务院于**年10月10日印发《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35号)》,向全国复制推广;制定《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加强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应用,强化法治环境保障,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四是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为加强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鸟类及其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制定《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修改《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五是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历史风貌保护。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修正案》《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无线电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六是注重特定群体权益保障,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修订)》《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等地方性法规。七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为规范市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保证规章质量,制定《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将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备案、立法后评估和清理等程序明确入法。

(三)协助开展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项目筛选工作

按照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体现规划的前瞻性、指导性,突出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四大品牌”建设,保障超大城市安全运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绿色发展,提升文化软实力,构建和谐社会,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讲求实效”的原则,对市人大前期征集的100多件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进行初审,形成《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建议项目(草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后,报送市人大常委会。

(四)组织开展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

根据《上海市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编制了**年规章立法后评估计划,共涉及18个部门24件规章。按照评估计划,持续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评估活动,召开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交流总结会,进一步加强对规章的评估,提高制度供给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法治软实力。截至年底,已完成全部评估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要求和**年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安排,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营商环境优化、产权保护、证明事项取消等情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清理。经清理,已对5件地方性法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一揽子打包修改,对2件政府规章作打包修改,3件政府规章作废止处理。此外,还完成有关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清理工作,打包修改了《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9件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一)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贯彻实施“三统一”制度。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规范性文件实行特殊发文字号,使其具有识别性,不与行政机关内部文件相混淆。行政机关控制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重视合法性审查的意识明显增强,并注重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二是创新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共同签署“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六个方面的工作机制,在全国首创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衔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年度通报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市政府全年受理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共计332件。其中,准予备案291件(包括附法制建议16件,根据通知自行改正后准予备案44件),终止审查4件(因存在合法性问题由制定机关对文件作废止处理),备案审查的直接纠错率为16.2%(不含准予备案附法制建议)。四是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一网通办”,加快智慧政府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全市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入库技术标准,建成全市联通、面向社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库收录全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183件,形成“全网通用、全市互联、全域共享”的规范性文件管理格局。

(二)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执法公示两项制度的调研工作,形成《关于本市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的报告》,研究形成执法职责权限指引以及法律依据名称库,初步完成执法公示制度配套信息化开发工作;完成我市行政执法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和改版。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审核、办理执法证9700余张,全市现行有效执法证41100余张。全面优化升级在线执法考试系统,完成全部14家在线执法考试规范化考点的建设;487家行政执法单位的4828名新上岗人员通过在线执法考试系统进行了基础法律知识考试。三是开展行政处罚数据实时归集研究、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形成《上海市行政处罚数据等归集字段标准(**年版)》;对原市卫生计生委、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等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先后指导市交通委、原市卫生计生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立、改、废工作,推动上述部门发布10个裁量基准文件。

(三)加强行政复议监督

全年我市各级行政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082件,较**年的15323件下降21.2%。上述12082件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9862件,受理率为81.6%;以不予受理、告知受理机关、转送等方式处理的2220件,占18.4%。全年共审结9949件,审结率为84.9%。其中,市政府收到各类行政复议申请1107件,依法受理240件,审结273件(含上年结转数),纠错32件,纠错率为11.7%,调解和解43件,协调和解率为15.8%。探索复议审理机制改革措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年召开3次案件审议会议,对3件重大复杂疑难复议案件进行审议。同时,探索由非常任委员主持会议,当事人当面陈述,与会委员参与调解等审理机制改革措施,效果良好。积极推进相对集中复议权改革,深入调研浦东新区集中复议权改革,形成《上海市集中复议权改革调研报告》;完善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复议工作面上指导,施行《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则》;注重行政纠纷协调化解工作,有效化解多起难度较大的行政纷争。

(四)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各级政府部门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15件、市政协提案798件。创新人大、政府、政协“三方领导协同办理”新机制,三方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按照“谁主办、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在更大范围、更好效果上推动办理结果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复文578件,政协提案506件,均为历年最高。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备工作,全年共向市人大报备政府规章19件,规范性文件291件。

(五)接受司法监督

积极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干部旁听、讲评交流“三合一”制度。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年行政诉讼庭审旁听工作的意见》,继续推行出庭、旁听和讲评交流“三合一”制度,实现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旁听庭审讲评活动的全覆盖,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167人次。近两年组织的四次行政诉讼庭审旁听,覆盖全市16个区政府和51家市级行政机关,市政府秘书长及60余位局级领导干部和法制、业务部门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

(六)加强审计监督

根据中央及审计署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对口援滇、援疆帮扶专项审计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等,促进了地方债务风险的防范以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和制度的完善,推动了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开展政策跟踪审计,着力推动中央和本市重大政策落实,并紧盯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七)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印发《“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纳入国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开展热线标准化认证,进一步规范热线受理、响应、办理和满意度评价工作,热线接通率达94.2%,回访市民综合满意率达94.9%。“12345”市民服务热线荣获“全国12345政府服务卓越奖”。“12345”市民服务热线在服务广大市民、提升政府工作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本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中,“12345”渠道畅通程度“满意度测评”得分83.95分。

六、服务城市发展战略,构建城市综合管理法治化和共建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一)积极为首届进博会提供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市政府发布《关于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进一步加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检查的通告》《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关于加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为相关安全监控措施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法制保障,为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实施有效的临时性管控措施提供了保障。市城管执法系统成立进博会城管执法保障工作指挥部,抽调专人进驻现场,明确细化整治目标和任务,同时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机制,破解区际结合部的管理难题。闵行、青浦、嘉定、长宁等区城管部门和机场综合监察支队取缔乱设摊840余处,拆除各类违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6300余块,拆除违法建筑40.33万余平方米。市司法局印发《法律服务保障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充分利用涉外法律人才库的丰富资源,积极组织资深的涉外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和鉴定专家,为进口博览会及后续“6+365计划”提供多种涉外法律服务,致力为参展境外企业进入中国做好法律服务保障。

(二)进一步加大城市精细化管理力度

一是构建城市管理标准化体系。印发《上海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化工作方案(**—2020年)》,组织审定和发布《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评定技术规程》等一批地方标准,完成“高等学校学生社区服务标准化试点”“机构养老服务”等国家级和市级标准化试点验收,新立项“美丽家园建设”等市级标准化试点,并向国标委申报第三批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工作。二是推动质量竞争力提升。制定《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印发《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出台《上海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着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双零”(“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服务活动)“双百”(“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行动,共129个项目申报上海市重点产品质量攻关成果,为历年之最。在国务院对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上海市连续4年荣获A等佳绩,上海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连续9年排名全国第一。

(三)运用法治手段,加大解决城市治理顽症力度

一是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并经2019年1月市人代会审议通过。加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生活垃圾分类及绿色账户覆盖650万户居民,静安、长宁、杨浦、松江、奉贤、崇明区基本全覆盖。二是实现从治“五违”向创“无违”转变。依托无违建居村(街镇)创建,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向纵深发展。加强市容环境管理,按照市委、市政府“美丽家园”“美丽街区”建设部署要求,完成“补短板、治五乱”三年专项行动锁定的3268处治理单元。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治理体系,强化依法严管、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科技支撑、强化齐抓共管,全力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四是持续整顿网约车市场运营秩序。由市交通委执法总队、市公安交警总队、市运管处和市公安网安总队组成联合检查组进驻网约车平台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截至**年底,累计清理线上线下信息不符车辆4.7万辆,清理背景审查不符司机1.3万名,并与各平台建立执法协查、查处抄告、应急处置、投诉冻结等联动管理机制。

(四)创新制度完善城市管理

一是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湖长体系。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河长制工作,将湖长制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湖长体系,并向社会公布了本市45个湖泊的湖长名单。二是建设与“邮政强市”相匹配的快递服务体系。印发实施《上海市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35)》,强力推进寄递安全“三项制度”落实,重点推进实名收寄制度落实,促进快递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快递服务能力,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五)推动基层多元治理格局构建

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针对村(居)委会换届选举规模大、群众参与广泛的情况,各部门、街镇深入细致制定计划,明确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依法依规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二是推动《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落实落地。对标《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内容,从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厘清居委会职责定位、规范“三会”流程等三个方面,修订完善“居民会议制度,居民委员会职责和工作制度,居民区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制度”。三是稳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版)》《上海市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版)》。开发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登记顾问制度,举办市、区两级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强化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是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组织修订完善“法治城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3项评估体系,评选20个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候选案例,并在上海法治报、东方法治网、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崇明、杨浦、松江3个区被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社区等8个村(社区)被评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稳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深化律师行业制度改革。出台《关于上海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出《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印发《上海市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实施意见》。建立涉外法律服务业联席会议,提升律师服务能级。二是加强公证行业监管。出台《规范公证执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过对重点案件、重点事项、重点情形、重点对象进行全面检查,开展专项治理。印发《上海市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扩大“最多跑一次”的公证机构范围、办理事项范围,激发公证行业活力。三是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探索建立司法鉴定市、区分级管理体制,印发《关于在浦东新区开展司法鉴定分级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浦东新区为试点将13家司法鉴定机构有关管理职权下放给浦东新区司法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分级管理合力。市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服务、市公证行业服务等2项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顺利通过中期评估。四是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进村(居)活动。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全覆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覆盖率达100%。五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00%全覆盖;组建市、区、街镇、居村“微信塔群”,实现广大市民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热线平台实现市级统筹;网络平台之间实现全面联通,咨询和办事业务实现网上流转、数据全面对接;司法行政审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七)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信用制度。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积极推动各区、各部门制定配套制度,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委等先后出台《上海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管理规定》《上海市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信用制度的覆盖领域和完备程度不断提升。全市在失信被执行人、税务、商务、食品安全、公积金、养老、司法等重点领域出台各类配套制度规范已超过50个,上海信用制度规范“前有制度源头、后有文件配套”的立体式法规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强全过程信用管理。以信用惠民措施清单为抓手,在衣食住行等民生领域实现应用160余项,根据办事主体不同的信用状况,实施网上政务服务事前差异化服务、事中监测预警、事后联动奖惩的全过程信用管理。三是深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应用。以应用清单为抓手,围绕日常监管、行政审批、录用晋升、表彰评优、资金支持等方面实现应用1000余项。

(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全年共受理纠纷361645件,同比增长1.82%,调解成功341777件,调解成功率94.51%,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227873份,申请司法确认4260份。受理行业性、专业性纠纷245919件,占纠纷受理总量的68%。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消费、劳动、医疗、刑事、涉校等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成功调解知识产权纠纷1282件、消费纠纷6.7万件、劳动争议3.3万件、医患纠纷2767件、刑事和解案件1692件、涉校纠纷224件。二是巩固“三级架构、三种形式、开放共享”的调解组织体系。目前,全市已设立16个区级人民调解中心,6469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近百家人民调解工作室。三是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落实中央政法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研究制定《上海市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规则》,系全国首创,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员“五大体系”建设,研究建立了人民调解员职业培训教材体系、信用评价体系、工作质量评价体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规则和人民调解员统一评聘办法。四是建立健全本市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意见》《本市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等,构建多元调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对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社会调解的指导和管理。运用“智慧调解”系统平台,依托“司法所—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派出所”等联动机制以及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等形式,深入开展排查和矛盾化解工作,完善信访处理和人民调解衔接机制。

七、坚持学法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能力

(一)法治培训分级分类扎实推进

一是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制定出台《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情况调研检查方案》,明确学法用法的对象、内容和措施,为落实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新录用公务员入职培训。将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全年共培训新录用公务员4100名,培训率达100%。同时,分两批组织市场监管360名新录用公务员开展100学时行政执法通用知识在线培训,以及80学时专业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闭卷考试,帮助新进人员明确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和专业监管的工作内容,掌握工作所需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方法。三是注重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全员培训,编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案释法”实务手册》,并作为培训教材。四是注重基层领导干部执法能力培训。依托上海行政学院举办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示范班,重点进行城市管理执法、法治政府建设等专业知识实务培训;同时,要求各区公务员局会同相关部门,参照示范班模式,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类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五是开展领导岗位必备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举办5期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共培训285人。

(二)加大全民普法力度

一是认真做好宪法宣传工作。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围绕“维护宪法权威、建设法治上海”主题,以“您好,宪法”为主线,以“宪法进万家”为目标,组织实施“人手一册每户一本居村一讲一阵地”宪法学习工程,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公共空间、进网络等500多场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印发《关于本市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快建设法治上海”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的意见》。围绕《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全市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五违四必”、中小河道整治等重点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三是全面强化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督促指导47个市级机关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制定《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在全国率先为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普法提供规范性指引。

(三)全面推进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一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过加强对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多数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还通过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或共享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方式获取相关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二是积极推进全市公职律师制度。印发《关于在本市行政机关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建立覆盖全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公职律师制度,并完善相关工作机制、规则和配套保障措施。同时,结合我市自2002年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以来的工作实际,制定《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年,开展公职律师制度工作的党政部门344个,较**年新增141个党政部门。

(篇二)

**年以来,我局以建设法治政府为总体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昆明市**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按照我局年初制定的《昆明市**管理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确定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法规规章制度

1、开展制定《**流域河道沟渠保护管理规定》工作

为细化《**省**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域内河道、支流、沟渠的管理和保护,明确保护管理规定,我局根据水务部门正在编制的**流域支流沟渠水系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要求,开展了《**流域主要入湖河道保护管理规定》制定工作,对**流域内河道、沟渠的分级分类管理、两岸建筑退距等内容提出明确统一的标准和要求。在对《规定》文本经过反复研究及修改完善,并完成听证、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所有立法程序后,已形成送审稿,于**年7月2日正式上报市政府。市法制办已于**年9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目前,按照市政府近期召开的“**流域支次沟渠规划编制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水务部门正在开展**流域支流沟渠水系规划编制的修改完善工作,《规定》的内容也需要按照水系规划的编制修改情况作相应的补充完善。

2、开展制定《**船舶准入管理办法》工作

《**船舶准入管理办法》为市政府**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预备类项目。为按质按量完成该项立法任务,我局制定了立法工作方案,成立了市法制办、市交运局和我局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海事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立法工作小组,确定了实施步骤,并针对船舶准入的审批要求、条件、流程等内容开展了大量立法调研工作,确定了《管理办法》的初步内容。目前,经充分调研后,已形成立法调研报告以及《管理办法》初稿,并已按要求于9月30日前按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3、开展了《**省**保护条例》修订相关工作

按照省人大的立法计划安排,我局配合开展了打包修改《**省**保护条例》相关工作。本次修订主要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对《条例》作少量局部修改。按照确定的修订原则,我局与市法制办共同开展了条例打包修订的稿本起草工作,在对修订稿本反复讨论修改,完成修订送审稿正式上报市政府后,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审议以及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年11月29日,修订后的条例经省人大审议批准,已正式公布实施。

(二)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监管体系

按照审计部门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相关工作,按审计局要求认真准备并及时提供自然资源审计所需的相关资料。**年,市审计局未对我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长效清理机制

1、我局一直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自《**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颁布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局内所有规范性文件在进行起草制定时,都要遵循“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备案”的制定程序。对以我局名义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以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完善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年我局共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即《**年度**开湖捕捞及封湖禁渔通告》。在制定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进行了起草调研、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登记编号、公布等流程。该《通告》已于**年7月27日正式公布施行。《通告》颁布后,我局已于**年7月30日及时将正式文本、备案报告、备案说明等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2、今年以来,根据市法制办等部门要求,我局针对**年6月30日前涉及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4次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文件6件(地方性法规2件、政府规章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本单位规范性文件2件)。其中需要废止的2件:地方性法规1件(《昆明市城市排水条例》)、本单位规范性文件1件(《**渔业资源捕捞权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试行)》);需要修改的政府规章1件(《昆明市环**生态区保护规定》);继续施行有效的文件3件:地方性法规1件(《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分级保护划定方案》)、本单位规范性文件1件(《昆明市**水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暂行)》)。清理结果均已按要求及时上报市法制办,并同时将清理情况、现行有效目录等相关情况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每年都聘请专业人士担任单位法律顾问,加强对单位法律顾问工作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和地方立法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共审查我局相关合同、协议、规范性文件等各类文书70余份。

(五)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过开展听证会、论证会等方式,让公众参与到政府决策中。**年6月13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流域河道沟渠保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制定管理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来自不同行业、不同阶层的17位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进行了准备充分、联系实际、观点明确的发言,分别从河道两岸退距、对河道取水、垂钓、游泳等活动的规范管理、执法监管以及文本文字等方面对《管理规定》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发表了约14条宝贵意见。对收集到的所有意见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对无法采纳的,均已在听证报告中予以解释说明。

(六)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我局坚持健全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接到市法制办转发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后,我局及时印发给局机关各处室、各基层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重大

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通知》,对我局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的法制审核机构、审核对象、需纳入重大法制审核的事项等具体事项作了明确细化规定,以保证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落实到位。

(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今年以来,开展并完成了我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按照市法制办要求,结合此前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完成了我局22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许可、9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的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分解,在通过市法制办的备案审查后,于8月19日在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对外公布,并于**年8月24日将“昆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材料》《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裁量权工作材料》的通知”(昆滇管综【**】33号)印发至全局系统及**流域各区**管理局实际执法工作中遵照执行。

自由裁量权工作材料印发后,我局组织滇管执法人员进行了认真详细的解读学习。同时在日常工作中,也注意经常与各执法单位、流域各区滇管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努力做到全体执法人员都能熟悉掌握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准确运用。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在积极推行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同时,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

一是法制机构的建设仍显薄弱,与日益繁重的**保护治理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二是部份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落实还不够到位;

三是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努力从以下方面继续推进工作:

(一)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拓宽民主决策渠道,严格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集体决策。

(二)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本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

(三)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严格文件制定权限、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纠错制度。

(四)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

(篇三)

**年,**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系列重大部署,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美丽**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科学谋划,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

坚持高位推动。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始终将其摆在全市工作重要位置,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的重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强化统筹推进。印发了《**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出台了《**市**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措施和时间进度。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清单,确保了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共同担当。同时,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向市、县两级政府部门和乡、村两级延伸,各级政府部门和84个乡镇、38个试点村(社区)全部建立起第一责任人工作清单,构建了全方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体系。市县两级政府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并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调度。

加强督查考核。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纳入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履行法治建设具体责任列入了年度述职范畴,通过完善考核方案、优化指标设计、改进考核方式,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让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全市上下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拿在手上的重点工作。

二、依法履职,深化改革,政府履职效能不断提升

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动态调整了18个部门的117项权责清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精简41%。高平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省级试点推进顺利,备案类项目全面实行承诺制。“3545”专项改革均提前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新建成的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启用,审批事项入驻率达到98%,日均办件4400件,当即办理事项达60%以上,落实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了“证照分离”改革,统筹文化、商务、公安等20多家部门,对首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了改革。直接取消审批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告知承诺19项、优化准入服务83项。政府行政机关“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实施,执法行为更加高效透明。

三、加强立法,严格管理,制度引领作用日益显现

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热点,认真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调研、起草、论证、研讨等工作。**年,市政府共提交市人大审议地方性法规3部:围绕创建全国卫生文明城市,提交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围绕打好环境保护攻坚战,提交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围绕打造文化旅游品牌,提交了《**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草案。目前,三部地方性法规已全部公布并实施,为新时代美丽**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备案,不断提高审查效能和质量。市政府法治机构共前置审查规范性文件15件,向省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已发文规范性文件5件,无一漏报误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涉及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规范性文件40件。开展了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共计清理证明事项60项,其中市本级50项、各县(市、区)10项,现已全部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四、严格程序,强化审查,依法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积极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实施意见》,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防控决策风险。市、县两级政府及市直部门针对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价格管理等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全部按要求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深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市、县两级政府及部门实现了法律顾问全覆盖。**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67份,办理法律顾问案件82件,服务领域拓展到了决策咨询、合同审查、信访投诉、复议调解应诉等多个方面。同时,在全市加快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为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了公职律师,通过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作用,促进各部门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

五、加强监督,规范行为,公正文明执法步伐加快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结合机构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稳妥推进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市级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5支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机构编制职能“三定”方案全部制定出台。

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证件培训,邀请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小萍教授为全市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授课。举办了新办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考试,全市参考人数共1027人,合格率91%。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工作,共计年检5280个行政执法证件。

六、公开透明,多维监督,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和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及时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年,全市政府系统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495 件,市政协委员提案515件。全部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完毕,办结率100%,代表委员的满意率达到98%。各级行政机关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畅通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市、县两级政府将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价格、收费、征地拆迁教育等列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325条,反映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39521条,回应政策解读375条,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了权力的规范运行。

七、完善机制,定纷止争,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本级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34件,**年度审结126件,维持率、直接纠错率、调解和解率、驳回申请率分别达到30%、18%、42%和10%。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召开案件审议会议4次,集中审议案件11件。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行政应诉相关要求,严格做到行政机关依法答辩,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37件,结案117件,胜诉率91%。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建立人民调解组织2421个,区域性、行业性和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13个。**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1390次,调处7107件,调处成功率达92%。

八、多措并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坚持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宪法学习教育为重点,制定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全年开展学法6次。市政府班子集体参观了宪法主题展,专题听取宪法辅导报告,模范带头学习宣传宪法。为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举办了2期法治报告会,先后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焦洪昌教授和武汉大学周叶中教授进行了专题辅导。领导干部就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分别举办了各具特色的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年共开办领导干部宪法学习讲座15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实现了全覆盖,先后开展学法用法考试3次,参考人数达3.8万人。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出台实施了我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了市直52个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各级政府和部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结合本部门职责,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以案释法,营造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浓厚氛围。认真开展首个“12·4”宪法宣传周活动,举办了全省首家宪法历史资料展,开展了全省首次52个市直单位现场宣传网络直播。积极组织参加“**市改革开放40周年十大法治事件(业绩)”评选,法治政府建设的一批典型经验入选。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月”活动,全市175家部门积极参与。搭建了新媒体普法矩阵,微信“每日一题”普法互动栏目圈粉14万人,日均答题6000余人。以“太行山里红”公众号为中心的微信“4+1”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受到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赞扬。

**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大规模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开展较少;行政复议知晓率不高,化解矛盾纠纷主渠道作用发挥不足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在“两转”基础上全面拓展新局面的攻坚之年,也是推动新时代美丽**高质量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果的重要一年。我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要求,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五次全会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坚持“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主动对标全国一流,努力推动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在更高水平上推进法治**建设,为新时代美丽**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篇四)

**年,**区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四、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5号),以建设法治政府为主线,多措并举,为全力培育新引擎、建设“中心”园,实现率先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基础保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期规划,结合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和细化,制定《**年**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了**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七大目标和四十项子任务,实行时间倒逼、责任到岗,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全面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和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区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全面分析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存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具体措施,同时对全年工作做出部署,提出要求。区政府常务会3次专题听取和研究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依法行政评先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推进政府法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依法行政考评。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的通知》、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制定《关于开展**年度**区依法行政(执政)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将全区74家党政机关单位全部纳入依法行政(执政)考核,实现全覆盖,并提高了考核分值(占比4%),同时实行“双月”打分公布制;明确前3名乡镇(街道)和前8名区政府序列单位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的作为** 年度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由区政府通报表彰。

(三)着力政府法制建设。充实政府法制力量,新增法律本科工作人员3名,其中1名具有司法考试。高度重视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完成市法制办下达的全年法制信息任务,其中被省法制办录用36篇。

(四)着力意识能力提升。区政府领导4次在常务会议上集中学法;举办了“**论坛”—**年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邀请浙江大学光华学院副教授郑磊,主讲题目《依宪治国的基本原理》,370多名乡镇(街道)和区政府直属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及兼职法制人员参加授课。继续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8次组织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法制信息、执法法律风险防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和综合法律知识等业务培训,授训人员达600多人次,并积极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法制业务培训。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测)试制度和干部学法建档考(测)试制度,6000多名干部(职工)通过了年度网上干部学法建档考试,实考率和合格率100%;认真落实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制度,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得到增强。

(五)着力示范先进引领。通过组织培训、编印辅导资料、现场指导,区司法局、紫金街道顺利通过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验收;加强正面激励,对10家**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和23名依法行政工作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发挥先进引领,促进依法行政。

二、积极推进政府职能改革

(一)全力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通过重构流程、集成服务、电子政务等方式全力推进改革各项工作,着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窗制、一站式、跑一次”的政府服务。截止目前,共梳理出29个部门层面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521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506项,完成比例97.12%;梳理出乡镇层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95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87项,完成比例91.6%。

(二)创新基层治理体制。完成14个乡镇(街道)“四个平台”体系框架建设,并进入运转阶段。在原有综治网格的基础上,建成358个集行政执法、安全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民生服务事项于一体的全科网格,基本形成了“部门主建、乡镇主管、平台主战”的“集团化”作战模式,有效提升了基层治理水平,使基层党委、政府具备了更强的统筹协调和管理能力。目前,乡镇(街道)99%以上的事务处理、矛盾纠纷和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在基层解决,破解以往乡镇“看得见、管不着”和“责大权小”难题。

(三)深化权责清单制度。组织各部门对权力清单进行了多轮比对规范和动态调整工作,全区各类行政权力从最初公布的3732项瘦身到现在的3201项,瘦身率达14%以上。推进权责清单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全区9个乡镇5个街道1个工业园区共公布权力数1577项,实行区乡二级“全覆盖”“标准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机制;落实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区级共梳理出主要职责 441条、具体工作事项 1819条;职责边界事项21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218项;乡镇(街道)梳理公布主要职责137项,具体工作790项,责任边界83项,案例21个,事中事后监管制度98个。

(四)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专门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改革工作。经前期调查研究,起草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目前完成征求意见,争取本月将改革方案上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政府审批。

三、完善落实行政重大决策制度

(一)健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对法律顾问应具备的条件、履行的职责、遵守的规定、政府应为法律顾问提供的工作条件、财政保障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实现区、乡二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为各行政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持。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履责评议,督促和引导政府法律顾问提高服务质量。**年全区法律顾问共参与修订、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73次,代理诉讼、仲裁参与调解62次,信访事项接待、处理38次,参与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疑难复杂案件35次,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259次,开设法制讲座等普法教育活动11次,在此期间,解答法律咨询824次,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725次,代拟、出具法律文书259次。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涉及全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等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均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如如万洋低碳智造项目、**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和丽云中心卫生院迁建PPP项目,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就业教育、食品安全、社会民生保障等。坚持邀请区人大、区政协领导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至今未出现违反决策程序或者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情形。

(三)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区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必须在会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坚持法制机构负责人全程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全年所有区政府常务会审议议题区法制办全程参加。区政府重要事项或中心工作经区法制办参与草拟或审核有关涉法文书(包括合同)86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8份,参与协调各类涉法事务170多次,全年政府涉法专题事务法律审查率达80%以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普遍得到采纳,法制机构履行合法性审查的主导和综合协调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咨询活动共60多次,为政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法律保障。

四、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坚持计划管理制度。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少而精”的原则,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新制定19项,修改14个,内容涉及见义勇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业发展、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教育改革和政府法治建设等方面内容。计划执行率达90%,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序进行。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丽水市**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核、决定、公布等程序和权限进行制定管理。全年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件,内容涉及见义勇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生态工业发展、民宿主题村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农村公路提升改造、科技创新、电子商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教育改革和政府法治建设等方方面面,合法率、报备率以及公开率均为100%。积极协助省市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共参与座谈会、论证会28次,完成8件省市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共提出128条修改意见和建议,按期、保质完成相关任务。

(三)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性审查关。凡政府部门起草并提请政府审议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经过法制“三把关”制度:首先,部门起草规范性文件送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前由部门法制机构或其法律顾问审查后出具合法性意见书;其次,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由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并出具合法意见书;最后,规范性文件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政府(主要)领导签发前增设法制审查程序,由政府法制办再次合法性审查把关,确保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

(四)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审查。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放管服”要求,进行了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执行16件,废止14件,并将清理结果已按要求向社会公布。审查乡镇(街道)和部门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3件,责令自行纠正备案审查中发现违法或不当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提出整改问题36个,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着力推进行政机关合同管理

(一)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区行政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印发《关于建立行政机关合同监管部门协作监督机制的通知》,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检查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为推行合同台帐档案管理规范化。制发《**区行政机关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就合同档案管理责任分工、合同编号、归档规则要求、档案封面备考表、档案保管期限及销毁、档案借阅和责任追究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同时在去年印发行政机关重大合同备案参考文书的基础上对部门报送区法制办备案登记表、材料接收和送达回证、报备审查意见书格式、归档目录及材料排序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对于报备办结合同材料落实专人及时整理归档。

(二)加强事前事后审查。一是加强事前审查。由本单位法制机构负责,单位法律顾问配合,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书面提出审查意见,事项重大的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今年全区签订624件行政合同均经签订单位的合法性审查。二是加强备案审查。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本数)的合同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合同承办单位在提交本办合法性审查时应当同时提交本单位法制审查意见、承办单位集体讨论记录、招投标文件等资料。全年,我办共受理涉及合同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合同备案99件,标的金额为9.3亿元,共涉及26个单位。在备案合同中,主要为涉工程建设类案件,总共为62件,占备案合同的62.3%,采购类合同15件,服务类合同4件,其他类合同18件。经过审查的重大行政合同没有出现一起纠纷,有效防范了因合同条款不完善带来的法律风险。共提出意见和建议598条,并以区法制办正式文件通知整改落实。另外,坚持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决定的合同必须先经过区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制度。

(三)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在区级层面,重大行政合同区法制办为主导,指派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合法性审查。在区级部门及乡镇(街道)层面,建立法律顾问提前审查把关工作机制,重大行政合同在报送法制办审查时,要一并报送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审查意见。要求各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合同谈判,让法律审查工作在合同的谈判过程中先期介入,提高合同草案送审的质量,最大限度地屏蔽合同潜在陷阱,确保重大行政合同按预期目的履行完毕。全年区法制办在审查合同过程中收到承办单位法律顾问审查意见书99份,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合同审查45次,法律顾问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共60次。

(四)强化监督检查。专门组织财政、审计、招投标中心、财政评审中心等单位联合开展合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行政机关20家,企事业单位10家,共抽查合同450份,涉及标的2亿多元,当场反馈整改问题328个,及时纠正一批违法或不当签约行为,为规范合同管理,减少法律和经济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另外,将行政机关合同调查起草、合法性审查、签订、条款完备性、用语规范性、报备情况、纠纷处理、清理和档案管理等纳入考核(10分)。通过多措并举,全区工作人员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合同质量有明显的提升,至今未发现诉败赔偿情形。

六、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完成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12号)的相关要求,将全区77家行政执法主体,分2批确认公告,其中法定行政执法主体41家,授权行政执法主体13家,受委托行政执法主体23家。

(二)加强执法证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证清理工作,对41家单位的行政执法件证提出拟继续有效、注销、更换的意见,集中注销一批不符合《浙江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执法证件;组织新领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新领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优秀率达16.9%,全区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持证率91%,均位于全市前列。  

(三)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组织全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评查67个行政处罚案卷(含行政强制)、96个行政许可案卷。在67个行政处罚(含行政强制)案卷中,查出问题数144个,平均每卷问题数为2.25个。在96个行政许可案卷中,查出问题数226个,平均每卷问题数为2.35个,并书面反馈督促整改。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行政执法案卷大多比较规范,基本达到一案一卷、立案归档、程序合法,问题数同比下降48.2%,案卷质量明显提升。**年全区5个行政执法案卷被省、市法制办评为优秀案卷。及时转发省法制办新版行政执法文书文本,积极推进执法文书统一化建设。

(四)强化执法监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件,其中,市区联办1件,加强个案执法监督。制定《**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聘请管理暂行办法》,聘请了15人为**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其中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法律工作从业人员、社区(村)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年开展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活动3次,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学习、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分析座谈会,提出执法存在问题20余条,较好的发挥了应有的法律监督作用。根据《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试行)》要求,18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14个乡镇(街道)共配备462台执法记录仪。

(五)与区检察院建立衔接联动机制。区法制办与**区检察院联合制发《关于印发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的通知》,明确区法制办和区检察院在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行政执法法制监督与检察监督协作职责,建立“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监督协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区检察院与区法制办立足于自身开展法制监督工作的特点与优势,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建议落实反馈等制度,形成监督合力,促进个别行政机关切实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为进一步提升我区依法行政水平提供保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依法履行复议职责。**年接到行政复议20起(另立案前化解11件)。经审理,维持5件,撤回复议申请3件,撤销行政行为3件,确认违法4件,驳回1件,不予受理1件,移交1件,审理中2件。经复议后未发生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情形。未发生对复议申请不处理、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被人民法院纠正的情况。一是全面实行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全年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外,所有的行政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提高复议案件听证审理比例。为便于当事人各方沟通交流,查明案情,今年已结的行政复议案件基本采用听证方式审理。三是积极发挥复议监督指导功能。对复议案件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不同的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的建议意见,如在某公司不服区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提起复议案中,通过向反馈意见,最终促成调解,当事人撤回复议申请。四是注重案结事了。在办理复议案件过程中,针对案件特点,细致耐心说导,积极与申请、被申请人沟通。经协调调解,今年有3件申请人主动撤回结案,另有11件立案前得到化解。全年我区按照规定报备行政复议决定、录入行政复议统计数据以及报送行政复议统计分析材料。

(二)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督促指导,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充分发挥与人民法院信息互动作用,及时督促行政机关做好应诉相关准备,并主动与法院、原告沟通和协调,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全区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共80件(新发74件,结转6件)。新发案件中以区政府作被告18件。经法院审理未审结13件,驳回诉讼请求19件,驳回起诉15件,原告撤诉17件,确认违法9件,撤销1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三)完善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和大调解机制。建立了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调处中心具体动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多元化调处工作格局和矛盾化解工作机制。召开行政争议化解联席会议和行政调解会议,积极构建多种类型、不同层次、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基本实现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理顺了大调解工作机制、信访体制机制。在执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完善《**区行政调解受理登记制度》、《**区重大疑难调解案件报告制度》、《**区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区行政调解人员选任及行为规范》、《**区行政调解督察回访制度》、《**区行政调解员培训制度》、《**区行政调解中心(室)调解纪律》等10项制度。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社会矛盾纠纷案件6678件,调解成功6447件,涉案金额1132.72万元,涉及当事人13356人,调解成功率96.65%,协议履行率达100%。不存在未按要求受理行政调解申请的情形。群众普遍反映,**区行政调解已成为当事人反映诉求的“直通车”,融洽干群关系的“连心桥”,促进社会和谐的“助推器”。

八、自觉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向市政府和区人大汇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议案)195件,区政协提案194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建议提案办理满意率达到96%。对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区政协的有关调研工作,做到精心准备、积极配合,对视察、调研中形成的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认真落实。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及时落实司法建议及意见。

(二)深化行政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受理群众投诉1087件,办结率100%。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加强涉农、环保等民生专项资金审计。优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过程实时同步监督,实现阳光审批。严格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腐败行为的发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浙江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52件次,同比增长74.5%,其中本级受理197件次,同比增长159.2%,立案查处违纪案件102件102人,结案125件12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5人。

(三)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积极回应各类诉求和反映,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区长、副区长以及行政审批等多位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电视问政”节目,就中心工作(如“最多跑一次”)、社会热点、民生问题等直接面对市民代表、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专家、媒体、现场观众提问,接受监督, 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运行和政府履职能力的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英明领导以及各乡镇(街道)和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成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面临的困难还不少,离省市要求、离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的差距,很多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比如,制度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法制监督功能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还不平衡,行政执法程序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少数行政机关履职中还存在越位、错位、缺位、慢到位、不到位等现象;行政复议体制与新形势不相适应;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示范点建设有待于进一步深化;法制队伍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的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乡镇(街道)法制机构力量,与承担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艰巨任务还不相适应等等。这些问题,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面对、积极推动解决。

**年工作思路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的思路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以及国务院《决定》、《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载体,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突破,为努力打造“法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根据以上思路和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制定《**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2022年)》和实施方案,明确当前和今后五年工作内容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召开一次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继续完善乡镇(街道)和区直属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考评体系,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有效运用考核结果,将考评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激励机制。

(三)落实政府常务会和公务员学法制度,举办一期副科以上法治专题培训班。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落实区管领导干部任职前考试制度。

(四)充实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包括区行政调解中心)力量,努力实现政府法制机构和人员力量能够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适应。加大对基层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推进乡镇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五)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政府法制信息质量,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与上级行政机关取消、下放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完善“代办制”和“一站审批”审批模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打造“最佳投资环境之区”。

(二)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四张清单”制度。开展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优化机构法定、职能法定、程序法定、责任法定。深化“扩权强镇”改革,完善中心镇“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推动“机关瘦身、乡镇强身”,建立扁平化执法管理体制,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三)全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力争上半年挂牌实体运作。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程序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行为。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创新公众参与方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按规定举行听证。加大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力度,扩大审查范围,政府涉法专题事务法律审查率达95%以上。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效果评估。

(三)加强政府合同管理。健全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统计报告、合法性审查、档案管理和清理、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抓好行政机关合同管理省示范联系点建设。

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前期调研,拓展公众有序参与途径,全面采用上网、登报、召开听证会和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认真落实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按上级统一部署,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并向乡镇延伸。

(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确保各执法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持证率达85%以上。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违法建筑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大力推进“信用**”建设。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处罚裁量权规范工作,推进行政许可裁量权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推进执法全程说理,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全面启用政务网中的行政处罚平台。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改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式,不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深化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七、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

(一)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自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继续开展电视问政,开展执法群众满意度测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各类诉求的反映。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署名有效初访答复意见送达率、依法终结的复查复核信访事项送审率、录入率、报备率和交办信访事项按时报结率达到100%。

(二)加强行政内部层级监督。落实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个案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行政监察协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加大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备案审查和行政审批效能监察力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三)推行行政决算、结果公开。全面运用行政处罚平台,完善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全面推进行政权力“阳光工程”。

八、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继续做好“两降低一提高”工作。全面采用听证和现场调查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协调,把调解、和解纳入复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力争行政复议案结事了率在90%以上。出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推进依法行政。坚持调解优先,注重和解,努力提高行政诉讼的和解率。加大对部门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前督促和指导,确保出庭应诉率达100%,减少败诉风险。继续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互动,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将行政诉讼败诉率下降到全市平均数以下。

(二)加强山林、土地权属和房屋征迁补偿纠纷调处能力。充实山林、土地权属和房屋征迁纠纷调处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调处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篇五)

**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参加**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四个扎实”要求,按照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及市委、市政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0年)》(以下简称《市方案》)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基本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共明确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434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4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280项),占总数的70.2%;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所保留的职业资格全部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全市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项目58个、市批准我区开展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鉴定工种50个;做好已取消的部分技能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的后续工作。二是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印发了《关于公布渝北区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年版)的通知》,对保留的73项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予以公布,并向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了清单管理、动态管理及监督管理的要求。三是健全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定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制定了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明确了工作的内容、范围、步骤和要求,召开了全区性的动员会和培训会。聘请市质标院对标准化建设提供技术指导,制定了行政许可标准体系及40个规范明细,从项目管理、流程优化、规范服务、阵地建设、监督管理等“五位一体”开展工作,顺利迎接了市政府的中期督查以及年终验收。

2.动态管理行政权责清单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加强对清单运用的监督和考核。**年6月,制定了《**市渝北区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对全区27个单位的29项权责事项进行了调整和公布,在全市率先对**年的行政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截至**年6月底,共清理并公布区政府部门、镇街和有关单位行政权力5394项。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年5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通知》,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抽查和强化抽查结果的运用。同时,将全区整体抽查结果和各单位抽查结果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中进行集中公示,并公布各单位监督举报电话。三是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年,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50项、涉企收费项目35项,静态统计为企业累计减负约1730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不断促进全区实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加强市场监管。**年6月28日,开通了企业新设立全程电子化登记,开始推送PDF格式的电子营业执照,并同步在全国信用公示系统中进行展示。**年8月15日又相继开通了变更、注销、备案全程电子化登记,实现了企业全部登记事项的网上办理,企业办理只需进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企业网上登记”模块即可实现全程电子化的登记申请。在实行“五证合一”的基础上,于**年11月又将《印章备案通知书》《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表》《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表》《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客货运分公司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出版物出租备案》等20个备案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形成“二十证合一”。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已实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

4.创新社会治理。全面规范和大力推进社区“四民主”,保障了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健全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等基层民主制度,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通过社区论坛、民情恳谈、楼栋自治等新型社区自治方式,将议事协商延伸到基层社区末梢,逐步拓宽社区自治范围和方式。回兴街道宝圣东路社区建立“1+8”(即1个社区共建委员会和8个群众自治协会)社区自治模式,在增进居民自治的同时,有效增进了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社会事务的热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为积极响应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号召,区政府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分别在**仙桃数据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景镇人民政府建立了基层立法联系点。该联系点建立后,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开展基层立法调研各项工作。

2.认真办理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针对《**市人民政府**年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计划建议项目表(征求意见稿)》及各类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区政府法制办及时召集相关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及公众代表进行认真研究。同时,针对《**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区政府在龙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了现场调研和座谈。

3.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管理,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统一报备格式的“四统一”制度。二是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对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公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年度,报备政府规范性文件19件,备案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三是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和各单位合法性审查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四是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部门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该系统预计**年上半年投入使用。五是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查询检索系统。六是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每2天清理1次政府发文目录,每半年清理1次各部门发文目录,废止和继续施行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达100%。七是实行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截止目前,全区共有政府规范性文件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3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开展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渝北行政服务效能》课题调研,为进一步修订《**市渝北区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奠定了基础。

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一是建立行政机关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印发了《关于印发区政府全体会议等四个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有关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合法性审查送审材料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了审查事项、合法性审查内容及送审资料。**年,对所有上政府常务会的涉法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审查文件376件,协议类涉法事项476件。二是建立全区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制度。**年4月,区政府出台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并发布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遴选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经严格筛选,确定了60名政治素养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库。全区所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及国有公司皆从法律顾问库中聘请法律顾问,实现了从区级到镇街和部门、从党政机关到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国有公司的全覆盖。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年度,5名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和各种专题会议共35次,固定坐班次数达到41次,审查政府文件、招商引资合同及涉法事项处理658件。

3.严格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中央、市关于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时,按照“一案双查”,既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年,共对领导干部问责16起33人,给予纪律处分5人、组织处理28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严格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了《中共**市渝北区委**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城管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全部按时间节点完成。依法规范和限定镇街受委托的执法职权,全力规范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和区消防支队对镇街开展委托执法,并对委托执法协议进行备案审查。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积极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全区绝大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均配备了执法全过程记录仪。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对行政权责事项目录、权力事项登记表和流程图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更新。

3.推进行政执法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每月在市网审平台、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并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年,全区共公布2841件行政处罚案件。

4.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和证件的管理,严格审查申领机关和人员资格,对需要新办、变更、注销等证件及时进行相应操作。二是在全市率先试点建立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监督意见书制度,聘请了10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对全区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执法人员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四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了便捷高效、功能齐全的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平台,实现了对通用法律知识和专门法律知识的集中培训和考试。**年9月,对199名拟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进行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月,对全区所有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中进行培训并参加考试。**年12月,开展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实现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规范化、制度化、全覆盖。

5.强化行政执法保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动协作机制,以区市政综合执法支队机动大队为平台,抽调区市政综合执法支队人员6名,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人员2名、治安支队人员2名,充实区联合执法办公室执法力量。二是提高协管人员待遇。将城市管理执法协管人员工资预算标准调增至50000元/人/年,自**年1月1日起执行。三是增配执法设备。**年增配执法记录仪300台,累计装备执法记录仪870台。四是统一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财政预算投入4913987元,用于采购执法服装和标志标识,**年10月1日已完成统一换装。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严格公务员诚信管理。**年以来,全区各单位已按《**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开展了平时考核。**年5月,根据《**市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我区制定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方案(试行)》并严格推进。同时,严格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失信被执行人在招录公务员及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等方面进行限制。

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党组织班子成员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党组织书记先作报告,再由党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和未进党组织班子的同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报告,党组织书记逐一进行点评,指出问题不足和努力方向,督促区管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对照满意率、落实率、公开率、时效率“四率”考核标准,实现了办理水平和工作实效“双提升”。**年,共办理代表建议342件、委员提案40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办结,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切实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推动依法行政方面,积极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机制,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途径。**年度,全区各单位共收到司法建议5件,检察建议4件,均已办结。诉讼后,区政府法制办根据建议指导全区各单位及时倾听人民法院的反馈意见,认真总结诉讼中的得失,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3.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制定加强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查处8起招投标违法行为,政府投资项目监管进一步加强。强化审计监督,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年初制定了《**市渝北区**—2021年区级审计项目轮审规划》,完成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8个、工程审计177个、预算审计20个、企业审计2个、专项审计4个、跟踪审计21个。对审计项目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年,对11个中介机构项目进行核查,对34个审计决定作出处理处罚的问题整改资金已整改95%。同时,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49项,对需逐步整改的问题也制定了整改计划。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公报、大事记等形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800余条。**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件,均按时办结,答复率100%。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采购与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500余条;开设“渝北区法治政府建设专栏”,集中公开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区级部门和镇街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监督事项以及行政案件公示事项。

5.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并公开通报曝光。**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起23人,给予纪律处分8人、组织处理15人;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2起64人,给予纪律处分32人、组织处理32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制定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听证规则》《**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细则》,行政复议工作更加规范化。**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8件,同比上升26.7%;共办理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3件,同比减少27.8%。**年,我区行政复议案件综合纠错率为10%,行政复议工作取得较好实效。

2.提高行政应诉水平。完成了《渝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研究》课题,印发了《**市渝北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明确了出庭应诉主体范围、必须出庭应诉案件类型、最低出庭应诉率、出庭应诉具体要求及不出庭应诉的问责方式等内容,并将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终依法行政考核。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出庭应诉,为全区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做出了表率。**年,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5件,同比下降70.5%;以区政府部门、镇街为被告的一审行政应诉案件133件,同比下降12.8%。**年行政机关败诉率仅为0.8%,远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

3.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一是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年,通过调研拟定了《**市渝北区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行政调解程序、清单等,从制度层面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并有效衔接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工作。同时,聘请法律顾问对全区行政裁决权力事项进行清理,拟完善我区行政裁决工作。**年,全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160件次,同比增长37%。二是促进仲裁工作发展。**年3月,因仲裁工作推进较好,被市政府法制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年度全市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工作一等奖”。**年度,清理格式合同数量1821份,区政府部门、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条款的合同数量344份,合同涉及标的额约287亿元。

4.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发挥好人民调解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作用。**年,开展调委会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3次,开展人民调解专题培训4次,调委会共受理矛盾纠纷19592件,成功调处19239件,调解成功率达98.2%,其中,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解决纠纷8220件(涉及物业纠纷7298件),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联动解决纠纷1559件,公调对接调解纠纷622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3776件。

5.改进信访工作。印发了《渝北区**年

区级领导公开接访下访群众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走访的责任,促进了矛盾纠纷问题的解决。**年以来,全区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群众1554次、3185人次、涉及人数30676人;接到群众反映问题1600件次,办结1518件次,办结率为95%(超过市要求的90%标准)。完成自主课题《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监察的衔接制度研究》,以指导全区复议、信访和监察工作的相互衔接。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推荐时,把依法行政能力纳入干部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坚持把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谈话时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是否民主、科学;听取考察对象本人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是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观念不强、法治素养不好的,一律不予任用。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2.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严格按照区委《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渝北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明确了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学习次数、学习计划等8个方面的内容,并在**年7月底召开的第14次常务会上就新出台的《民法总则》进行了专题学习,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提升发挥了引领作用。**年10月31日,组织全区177名处级领导干部在渝北区法院旁听了一起行政诉讼典型案件的庭审。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理论考试,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年组织337名新提任领导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考试,144名干部参加年度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集中抽考,9300余名干部参加网络法治理论知识考试。

3.注重通过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对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情况进行专项督察,收到了73个单位的书面自查报告。

(八)加强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年5月,印发了《关于做好**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确立了31项年度任务和45项长期坚持任务,细化了牵头单位、具体措施、实施进度及可检验成果形式等,建立了定期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机制。**年8月,召开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听取了各牵头单位法治政府年度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总体推进较好。二是充实法制工作力量。为加强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2月配强区政府法制办领导班子,提拔任用1名法学博士为区政府法制办主任。**年5月在区行政复议中心加挂了“**市渝北区政府法律顾问室”牌子,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有关事务性工作。三是高标准配备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全区28个部门中,设置法制机构的有17个;全区22个镇街,全部配备有法制联络员。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有10人,其中有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5人。

2.切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年第1月,全区各级各部门向区政府书面报告了**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2月,区政府向市政府书面报告了**年度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7月11日,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年8月24日,区政府向区委常委会提请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年9月7日,**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级媒体《渝北时报》上向社会公开发布。

3.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一是加强理论研究。开展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培养和提升研究》《渝北区基层政治生态调研》等课题调研,形成了一批有一定价值的调研报告;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了《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基层组织依法行政的思考》《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群众工作初探》《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治理策略探究》等理论文章10余篇,进一步丰富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二是加强典型示范。**年6月,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各先进单位就法治政府建设经验进行交流;**年11月,我区作为全市唯一区县代表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培训会上作交流发言,充分发挥了先进典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顺利推进

为不断提高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成步伐,我区结合实际,在**年开展了6项探索创新工作。

(一)实现法律顾问统一管理。在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中,存在覆盖不全、聘而不用、水平参差、管理混乱、缺乏考核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律顾问制度作用的发挥。为解决这些难题,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3月,在借鉴市内外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4月发布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遴选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经严格筛选,从全市主城区11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众多律师中确定了60名政治素养较高、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库。该库以坚持全覆盖“建库”、合理化“用库”、高标准“入库”、制度化“管库”、动态化“清库”为抓手,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痛点”问题各个击破,全面规范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率全国之先实现了从区级到镇街和部门、从党政机关到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及国有公司、从探索建立到强制要求的真正意义上的全覆盖。该库建成后,我区送审合同、文件等材料附有法律顾问意见的比率达到100%;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比率达到100%。各单位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的合法性大大提高,有力推动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因运行效果良好,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华龙网、国务院法制办等进行了专题报道。

(二)创建案件管理系统和规范性文件备审系统。随着近年来全区行政案件、行政文件处理量剧增,实现行政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备审等工作网络化已势在必行。为提高办公质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区探索建立了行政案件管理系统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系统等2个办公系统。**年10月初,相关筹备工作顺利推进;10月下旬,该系统着手建设;12月底,2个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系统建成后将与国法办行政复议办案系统、我区大数据智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三)创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互联网+”平台。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能,我区通过“互联网+”技术,建立了便捷高效、功能齐全的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考试平台。系统的主要特点在于解决了培训考试内容的专业性和地域性问题、解决了培训考试形式的拘束性问题、解决了培训考试的结果运用问题,实现了培训考试的移动化,随时随地可以学习和考试;培训考试针对不同的执法行为和**的执法规范而设置,实现了培训考试和实际执法完全对接,学而能用;培训考试的结果通过大数据计算,能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执法人员和执法单位的培训考试情况,极大便利了管理和考核。**年11月至**年3月,对全区1500余名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网络培训考试。今后每年根据行政执法的重要法律法规及形势对已持证行政执法人员开展1次轮训,切实提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

(四)创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区创建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年9月,印发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明确了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范围(主要是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及其他行政执法系统的离退休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区工作者等人员中选聘)、条件、职责、职权、工作纪律、回避情形、选聘方式、聘期、解聘情形、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意见反馈及采纳机制及其他监督工作情况等。10月,通过公告、遴选和审定,确定了10名特邀行政监督员。12月,召开全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会,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年1月,建立了全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录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库中选聘了1-2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以对本单位行政执法进行监督。

(五)创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为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我区创建了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年9月,印发了《**市渝北区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制度规定》,确立了区政府负责全区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区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具体工作的原则,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对象(主要是行政执法机构、下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主要内容、发放监督意见情形及行政执法机关的整改、反馈及逾期未整改的责任追究机制等。**年10月-12月收集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违法或不当行为情形,对相关行政执法主体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并将其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区考核,对严重违法违规的,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六)统筹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多年以来,行政调解工作缺乏统筹、与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缺乏衔接,调解效果差强人意。**年10月,印发了《**市渝北区行政调解工作规则》《**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调解受案范围、受理条件、调解程序、指导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区政府统筹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区政府法制办具体指导全区行政调解工作,全区相关行政机关是行政调解工作的责任主体。健全了行政调解领导责任制、行政调解组织,建立了行政调解信息分析上报机制、行政调解宣传长效机制以及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机制。为便于各单位操作,还印发了《**市渝北区行政调解文书格式文本(试行)》《**市渝北区行政调解通用流程图》《**市渝北区行政调解权力清单》,行政调解工作逐步规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与《纲要》《市方案》《区方案》的目标任务相比,与渝北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如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领域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区政府将以贯彻《纲要》《市方案》《区方案》为主线,全面落实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具体任务,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17项年度任务、45项长期坚持任务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施政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奋力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治政府的总体目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8d6cc0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76fc141.html

《2019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五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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