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讲稿
一、什么是警察(一)警察产生的条件
经济条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阶级条件: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的不可调和社会条件:维护统治秩序与惩罚犯罪的客观需要政治条件:国家机器的形成(二)警察的发展
警察的历史源远流长。警察police)一词最早源出于古希腊,表示“秩序”、“社会和平”的意思。
1、古代警察:古希腊宪兵队——古埃及的保安队——古罗马的卫官和骑士——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司寇”、“司民”、“司稽”秦汉的“中尉”、明代“五城兵马司”、清代“步兵统领”等。
2近代警察:1800年拿破仑时期,在巴黎创建近代第一个专设警察机构。
1829年,英国建立伦敦警察系统,这是现代专制
察制度的开端。1898年湖南巡抚陈宝箴在长沙创办湖南保卫局,被认为是我国警察制度的萌芽。1912年,清政府将巡警改称为警察1905年,清政府在北京建立巡警部,这是旧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职警察机构。3、新中国成立前后警察发展
1/10

1927年在上海成立的中央特科,是我党的第一个保卫机关。193111月在苏维埃政权中设立的国家政治保卫局和民警局,1938年在延安成立了延安市警察队,简称“边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一支比较正规的警察队伍,1949101日,新中国成立,在中央设公部,省、自治区设公安厅,市设公安局等,相继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警察组织系统。
(三)人民警察的概念
1警察的分类我国的警察包括武警和人民警察两大类武警全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担负国家赋予的安全保卫任务的部队,受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双重领导。
2人民警察的含义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社会力量的角度:人民警察是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管理社会治安的行政武装力量,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功能的角度:人民警察是依法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止一切危害、促进人民福利为目的,以强制、指导、服务为手段的政作用。包括了警察的消极行政作用、积极行政作用和协助诸般行政作用。
社会行为的角度:人民警察是国家在统治与管理中,运用武装的、行政的、刑事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2/10

3、我国警察法上的警察含义
《人民警察法》第2条第二款表述:“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这样,警察的含义在《人民警察法》中首先是以一种社会力量被体现出来。四大类: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括治安、户籍、刑侦、交通等)、国家安全警察、监狱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四)警察的地位、本质、作用
作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惩治违法犯罪。本质:警察是按照统治阶级意志,依靠暴力的、强制的、特殊的手段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的武装性质的行政力量。
地位:警察是阶级社会统治阶级实现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是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意志的执行者。警察与国家共存亡。二、《人民警察法》的有关内容(一)人民警察法的含义
以警察机关及警察人员实施警察职权行为为具体调整对象,规定警察性质、职权、职责、纪律、法律责任,规范人民警察行为、警务保障、执法监督措施等法律规范的总和。
1995228日由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是人民警察法具体表现形式,八章52条。
3/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2cf11576729647d27284b73f242336c1fb930f3.html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