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11-15 04:02: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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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根据《ⅩⅩ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服务水平,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和农村信用社难贷款的“两难”问题,全面推进以柜台办贷为核心,以惠民、便民、利民为主要目标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信用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优化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为此,通过全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逐步实现支农服务明显改善、信贷管理明显加强、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经营风险明显控制、经营效益明显增加、信用环境明显优化的“六大目标”。

(一)支农服务明显改善。通过推广工作,全面实行柜台办贷,提高惠农贷款覆盖面,加大支农信贷投入,逐年增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份额,确保每年新增贷款80%以上投向“三农”。便民、利民措施又有新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又有新改善,信贷支农产品又有新研发,不断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水平和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多做贡献。

(二)信贷管理明显加强。通过推广工作,依托信贷管理系统,不断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建立灵活的利率定价机制,规范信贷业务操作,实现资信评级流程化、审核发证流程化、柜台办贷流程化和贷后管理流程化,不断提升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资产质量明显提高。通过推广工作,盘活存量贷款,优化增量贷款,调整信贷结构,全面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资产质量。

(四)经营风险明显控制。通过推广工作,逐步建立风险评价、计量和防控工作机制,在遏制冒名贷款、禁止以贷收息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有效控制道德风险、操作风险和能力风险。

(五)经营效益明显增加。通过推广工作,巩固扩大农村信贷市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解决富余资金闲置问题,带动存款和中间业务收入持续增长,全面提高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

(六)信用环境明显优化。通过推广工作,开展信用村镇创建活动,培育农村信用体系,改善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提高广大农户对农村信用社的忠诚度,为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二、总体原则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要坚持农户自愿与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相结合;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结合;服务农民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各行社根据自身实际,分类指导,全面推广,真正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惠及农村千家万户。

(一)坚持农户自愿与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相结合。农户自愿申请、自主使用、自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信用社按照普惠制、广覆盖、商业化要求,坚持信贷原则,坚持自主发放,自主确定贷款数额、期限、利率。

(二)坚持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即将上线运行信贷管理系统,加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实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流程再造。按照农户申请、资信调查、等级评定、公开公示、按权审批、发放贷款证、柜台办贷、贷后管理8个流程,保证农户在核定期限内随用随贷、按时归还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制定责任目标,落实贷后管理制度,防止形成信用风险。

(三)坚持服务农民与机制创新相结合。通过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生产生活资金需求,培养和建立农民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农村信用社要建立客户经理制,落实柜台办贷,创建信用村镇,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不断创新惠民、便民、利民工作机制。

三、方法步骤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应以落实柜台办贷为核心,以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为重点,结合业务发展、风险防范和信用村镇建设统筹考虑,全面推进。

(一)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员工的全力投入,也需要广大农民的广泛参与,更需要县、乡政府以及村两委的大力支持。为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工作稳步开展,分四个层面进行政策、舆论宣传和动员。一是由省联社组织各办事处、各行社领导班子成员在平凉市召开全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现场会,学习平凉经验,现场观摩档案资料和业务操作流程,现场交流,现场培训。省联社统一印制宣传口号、宣传彩页、宣传光盘、X展架,扩大社会宣传,营造舆论氛围。二是各行社要通过定期培训、以会代训、岗位练兵、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员工培训,使全体员工全面掌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提高业务素质。三是主动汇报,取得多方支持。积极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争取地方政府的重视和县(区)、乡(镇)、村三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形成共识。四是深入村组向农户宣传,农村信用社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宣传方式,使农民了解支农政策,让广大农民充分了解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意义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特点及贷款的条件和程序等,激发广大农民自愿申请使用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深入农户,开展资信调查。农户资信调查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千家万户,是传统信贷工作贷前调查的替代环节,是认门、认人、认风险的基础性工作,是信用评级工作的根本所在。因此,资信调查工作好坏,直接决定着评级结果的准确与否和信贷风险的有效防范。各行社必须高度重视,由基层信用社主任组织,包村客户经理负责,村组干部参与,进村入户,实地调查核实农户的基本情况,严禁将资信调查工作交由村组干部代办。调查不仅要全面了解掌握申请农户的基本情况、家庭财产、生产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状况、收入来源、负债情况、贷款需求等要素,还要把户主的道德品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邻里关系等非经济状况调查清楚。调查结束后,被调查人员要认真填写《农户信息及资信调查表》,为信用评级提供可靠依据。各行社班子成员要蹲点包片,深入村组督促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特别是严肃追究调查工作不实、情况掌握不全客户经理的责任,确保资信调查工作全面、深入、细致、准确。

(三)规范操作,准确评定等级。在资信调查的基础上,基层信用社应以村为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评定要按照“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定期调整”的原则实施。

一是成立评定小组。以村为单位成立由基层信用社主任任组长,包村客户经理、村支部书记或村主任、2-3名有威望的村民代表为成员的农户资信评定小组,负责所在村村民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

各行社要成立以监事长任组长、主任(行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复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基层信用社评定情况进行抽查,审查认定优秀户,接受农户对评定小组评定结果的复议。

二是制定评级流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一般为农户提出信用等级评定申请→客户经理入户调查→在信贷管理系统建立电子资信档案→初步核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提交资信评定小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提交审批→核发贷款证。农户认为评定结果与标准不符时,可以向评定小组提出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各行社复评小组提出复议。

三是确定信用等级。农户信用等级评定一般可分为五个级别,具体等级及名称由各行社在信贷管理系统中自主确定。根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进行评议。评级工作一般应每两年集中进行一次,对漏评户、申请贷款户可随时受理,集中评定。评定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真实准确。对已经评定为信用户的,每年对其经济档案和资信集中维护一次,对信用等级每二年进行一次年审,按规定可调整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

四是合理授权授信。各行社要根据基层信用社辖区农村自然条件、农业结构特点、农业产业化程度高低等因素合理确定信贷授权,各基层信用社要在授权范围内,依据各自条件合理授信。对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较好的乡或村可适度提高授权、授信额度,对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较差的乡或村可适度降低授权、授信额度,但在同一行政村,原则上授信额度应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授信可在1000-15万元,具体授信额度由各行社在信贷管理系统中逐级按审批权限自主确定。对生产规模大、经营效益佳,信用记录好、资金需求量大的农户,一事一议,开通绿色通道,经各行社审议后可适当提高授信额度,但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30万元。

五是核发贷款证。在评级授信的基础上,基层信用社给农户按照“一户一证、一户一号”核发《贷款证》。发放《贷款证》必须凭户籍本按户发放,坚决防止一户多证。《贷款证》一般应包括家庭成员,农户资信状况变动记录,每次的借款、还款、延期、付息记录,作为调整信用等级的重要依据,使其真正成为信用等级的“标识”,成为农村信用社信赖的“通行证”,更成为持有人诚实守信的“光荣证”。

六是及时录入信息。评级授信结束后,客户经理应对农户的基本信息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基层信用社要确定专人依托信贷管理系统,按照“一村一档、一户一主、一户一证、一户一号”的方式,及时录入基本信息并持续维护,确保辖内所有贷款户和信用户调查信息录入率达到100%,辖内所有农户信息录入率力争达到100%

七是建立征信和信贷档案。依托全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系统,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和农户征信系统,使农户信用档案和农户征信系统成为解决冒名贷款、以贷收息等问题的技术手段。建立征信系统和信贷系统档案应涵盖以下内容:1、村级评定小组成员名单;2、每个信用户的评定情况。包括借款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成员、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家庭财产、收入状况、生产经营情况、所在村委会意见、信用社客户经理意见、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等;3、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指印、照片和其他预留印鉴;4、农户借款申请书;5、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合同、借据;6、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柜台办贷签收登记簿;7、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后检查表(检查报告);8、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8、其他与农户资信有关的资料。

(四)设立专柜,实行柜台办贷。贷款上柜台办理是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核心环节。各行社要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凭《贷款证》发放贷款,设立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专柜或兼柜,实行“一站式”服务,由柜员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量较大的营业机构,可以确定一名信贷内勤办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需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持“两证一章”,即本人身份证、贷款证、预留印鉴,不经任何人审批,可直接到基层信用社柜台办理贷款手续。贷款时农户现场填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申请书》,由专柜经办人员对借款人身份证、贷款证及留存的资料、贷款用途、授信额度进行审查,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与农户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加盖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字、摁手印后,信贷专柜人员将借款借据、身份证及贷款证直接交会计人员审查。会计人员进入综合业务系统进行查询对照,对符合条件的现场办理贷款手续,并将贷款直接以转账方式转到借款人在信用社开立的存款结算账户中去,借款人凭折(卡)支取现金或办理转账。每日业务终了,专柜人员要填写《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柜台办贷登记簿》,于当天或次日通知客户经理并移交有关资料。客户经理在《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柜台办贷登记簿》上签收,并领取借款有关凭证作为管理贷款的依据。

(五)跟踪检查,加强贷款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与其它贷款一样,也具有与生俱来的风险性。因此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方面应该做到:一要转变经营理念。各行社应根据本辖区农业生产特点和农户经营规模、经营方式的变化,摒弃“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做法,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帮助农户理清和筛选生产或经营项目,引导科学种养,增加收入,发展高效农业、特色农业,不断创新信贷服务产品,为农民量身定做小额信贷产品,满足农民多样化的资金需求。二要开展贷款营销。各行社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可针对农民的不同需求,设计“农户小额生产费用贷款”、“农户规模种养业贷款”、“城乡个体经营户贷款”、“农户个人消费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农村青年创业小额信用贷款”、“农户创业贷款”和“妇女致富小额贷款”等品种。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不同的贷款品种确定不同的价格。对社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要低于对非社员小额信用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信用等级高的农户贷款利率上浮幅度要低于信用等级低的农户贷款利率的上浮幅度;农业生产性贷款利率要低于非生产性贷款利率。各行社要制定推广工作《实施细则》,加强贷款营销,确保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做大做强。三要开展贷后检查。客户经理要对自己管理范围内的贷款负全责,原则上客户经理对自己管理的农户贷款,按信贷管理系统预警提示,及时进行贷后跟踪检查,贷后检查要认真填写《贷后检查登记表》,客户经理与贷户双方要在检查表上签字确认。对经营有重大变化的贷户,要出具专门的调查报告,及时采取发出预警、收回贷款或调整授信等措施,并及时报告信用社主任。客户经理在贷款到期前15天,要向农户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知书,监督农户按期归还贷款。对逾期贷款,客户经理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贷款逾期的原因并积极催收。对恶意赖债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清收,并取消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格。

(六)培育和创建信用村(镇)。在建立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制度的基础上,依靠广大农户的积极参与和当地政府、乡村组织的支持,因地制宜积极推动信用村镇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为了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深入持久、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必须在领导上到位,措施上加强,管理上跟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联社成立由主任李鑫同志任组长、副主任王永佳、王广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场发展部、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科技信息部、稽核审计部、合规监察部、党委巡视办负责人为成员的ⅩⅩ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指导。推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发展部,陈克枫总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专人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检查指导等具体事宜。各办事处、各行社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掌握内容,吃透精神,领会要求,全面推进。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实施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的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等事宜,确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条不紊地开展。

(二)争取政策支撑。由于农业的弱质性,农民又是一个弱势群体,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虽不是政策性贷款,但具有高成本、低收益的特点,具有一定的政策性支农性质,需要建立适当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省联社将争取省政府对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形成的亏损给予一定补贴;对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小额农贷进行担保,特别是涉及市、县确定的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农户贷款争取财政给予贴息;争取税务部门对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给予减免营业税、降低所得税等政策措施,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三)加强检查指导。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省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情况的检查指导;各办事处、各行社要加强对基层信用社的监督检查;各基层信用社要加强对客户经理的监督检查。省联社重点检查各行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组织领导、人员培训、对外宣传、制度建设、电子信息档案建立、信用评级、授权授信、贷款证发放、贷款营销、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认知程度、乡镇特别是村两委参与支持情况、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管控、信用村镇创建等内容,促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始终做到操作严密、风险可控、互利双赢、持续发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2ee441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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