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金源江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主题:关于公司假期调整的通知 | 文件编号:20161226001 | ||||||||||
发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
主送:潍坊金源、潍坊金恒源、潍坊金祥源各部门 | 回执要否: | 否 | |||||||||
1、产假 女职工二胎产假调整为四个月,剖腹产再多加15天,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再多加15天。 二、带薪年假(以下简称年假) 1、工龄满3年不足5年的职工,享受2天的年假; 2、工龄满5年不足10年的职工,享受5天的年假; 3、工龄在10年以上的职工,享受7天的年假。 备注: 1、年假不能与公司现有的所有假期捆绑休息,年假所在的周末不能重复休息; 2、职工婚假、男职工产假陪护假、中高考陪考假与年假一年度内不能重复休息,职工可自行选择; 3、部门内部同时休年假的人数不能超过2人,人数≤3的部门不能超过1人; 3、年假的工龄计算方式不再按照月份,而是按照整年计算(如:张三2014年1月10日入职,2017年1月9日工作满3年,2018年才能开始享受年假); 4、年假期间公司保证职工的基本工资发放,如职工本年度未休年假,公司不再额外发放补贴;
5、年假需单独申请,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可申请一次,4天以上的年假需提前一月申请,4天以下的需提前3天,每次申请的时间不少于2天,申请表见附件。 此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行!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4a48940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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