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28 12:30: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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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1)本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电梯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电梯的订购、设备进厂、安装验收和试车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电梯的运行、维护、检修工作;组织编制电梯维修、检验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填写有关记录。

2)电梯管理机构(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3)电梯管理机构(人员)负责收取控制电梯厅外自动开、关门锁的钥匙、操纵箱上电梯工作状态转移开关的钥匙(一般的载货电梯和医用病床电梯可能没有装设)、机房门锁的钥匙等。

4)电梯司机和维护人员应符合条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电梯管理机构并应会同教育、安全部门,做好电梯检验人员、维护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5)收集和整理电梯的有关技术资料,包括井道及机房的土建资料,安装平面布置图,产品合格证,电器控制说明书,电器原理图和安装接线图,易损件图册,安装说明书,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梯安装及验收规范,装箱单及备品备件明细表,安装验收试验和测试记录以及安装验收时移交的资料和材料,国家有关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等方面的技术条件、规范和标准等。

6)清理、核对、收集并妥善保管电梯备件、备品、附件和专用工具。编制备品、备件采购计划。

7)建立电梯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和修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8)熟悉电梯技术资料和性能,在安装、检修保养后组织电梯的试运转。

9)组织或参加电梯事故的抢险救护、事故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2、电梯操作人员职责

1)电梯司机、维修人员应熟悉电梯相关技术,并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2)认真执行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工作纪律,

3)对任何有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拒绝执行。

4)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不安全现象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直到停止使用。

5)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能。

3、电梯安全管理制度

1)国家对电梯实行制造、安装(维修、保养、改造)许可制度,企业购买的电梯必须是已取得相应制造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其安装(维修、保养、改造)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取得相应许可的与本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的专业维修保养单位维修保养。

2)单位电梯管理由工程部(动力设备科或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电梯特种设备管理有关规定,制订实施电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电梯年度维修维护计划、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3)单位使用的电梯有司机控制的电梯由专职司机负责运行,无司机控制的电梯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电梯的检查维护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4)电梯的工作条件和技术状况应符合随机技术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5)电梯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保人员检修,排除故障后方可再行使用;电梯停用一周以上重新起用前,应全面检查和试运行后投入使用。

6)经常检查电梯的使用、管理情况,电梯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7)编制电梯年度维修作业计划,由维修人员分解执行。经常检查维护(修)人员对电梯维护(修)作业计划执行情况和作业质量,降低设备故障率;保证电梯维护材料、备件及工具、仪表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及时审查申报维护人员提交的材料、备件采购计划。

8)经常检查电梯技术状况、管理情况,严格电梯安全操作规定,纠正不正确的使用电梯方法,纠正处理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检查维护人员各项原始记录,考核维护(修)工作质量,及时解决维护(修)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9)发生电梯事故,及时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

10)指导电梯维护(修)人员、电梯司机进行技术业务学习和岗位练兵,提高技术业务素质,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1)根据电梯使用率和设备状况,确定电梯大修理周期,编报电梯大修理计划,组织电梯大修理的实施和大修理后的验收。

4、使用的电梯基本安全检查要求

1)电梯机房门必须紧锁;通往机房的通道必须畅通。机房不得堆放其它杂物、居住人员,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干燥。

2)电梯机房内保持空气流通,提供足够照明,配备消防器材。

3)电梯机房防止墙面和房顶渗水,门窗玻璃齐全。台风或暴雨时,机房门窗应关妥,防止机电设备淋雨损坏。

4)保持电梯轿厢内外及槛槽的清洁。电梯轿厢顶部应定期清扫,除电梯固定设备外,轿顶不得放置其它杂物。

5)电梯绝不准带病运行,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梯,及时通知维修保养人员检修。

6)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外,轿厢内不要用机动叉车装卸货物。

7)电梯井道底坑必须能够防止积水,井道底坑应定期清扫。

8)电梯照明电源和动力电源应分开供电;电梯电气设备的一切金属外壳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9)电梯停用超过一周后重新使用时,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和试运行后方可交付继续使用。

10)井道内应有永久照明灯,轿顶和底坑应有照明灯,灯具安全可靠,照明电压不应超过36V

11)轿厢内应设有应急灯,当断电后保证轿厢内有一定的亮度。

12)电梯应具有消防功能装置,轿厢内必须装有与外界联系的电话或对讲机等通信装置。

13)勿让幼儿单独搭乘电梯,勿用硬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发生意外。

5、电梯运行前的检查

1)进入轿厢打开照明,检查轿厢是否清洁,层门轿门地坎槽内有无杂物垃圾,轿内照明灯、电风扇、装饰吊顶、操纵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开关是否在正常位置上。

2)打开电源开头,层站召唤按钮、指示灯、检查讯响器以及层门及轿内层楼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

3)进机房检查,曳引机、限速器、极限开关、控制屏、选层器等是否正常,机械结构有无明显松动现象和漏油状况,电器设备电线接头有无脱落松动,接地是否可靠。

4)进行试运行。试运行中要作单站停车,直接和紧急停车试验,并检查其操纵箱上各开关按钮动作是否正常,召唤按钮、信号指示、消号、层楼指示等功能是否正常。电梯与外部联系的通信,如电话、警铃也应正常。

5)运行中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有无撞击声或异常声响和气味。

6)检查层门电气联锁开关工作是否正常,门未闭合电梯不能起动,层门关闭后应不能从外面开启,层门开启关闭灵活可靠无颠动响声。

7)运行中要检查电梯制动器工作是否正常,电梯运行速度正常,电梯停站后轿厢无滑移情况,轿厢平层准确,平层误差应在规定范围内。

6、电梯运行注意事项

1)电梯司机工作中不能撤离电梯。必须离开时,应将电梯开到基站,关闭电源开关并关好层门。

2)电梯司机负责监督控制轿厢的载重量,不得超载,货物应放置在轿厢中间。

3)在没有采取预防措施前,轿厢内不准装载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

4)电梯运行时要注意电梯上下运行导轨润滑,注意有无撞击声等导常声响和异味。

5)在手动开关门的电梯行驶中,不得利用层门电气联锁开关使电梯起动或停止。

6)轿厢尚未停稳层站,不准开启轿门与层门让乘客进出。

7)电梯在运行中不准突然改变运行方向。

8)电梯运行中,乘客不准将头、手、脚伸出轿门外,其携带的物品也不能伸出轿门。

9)告诉乘客不要在轿厢内蹦跳。

7、电梯停驶后的注意事项

1)工作完毕,电梯应返回基站停放。

2)电梯司机应做好当天电梯运行记录,对存在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检修人员。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3)做好交接班,如发现接班人员精神异常不交班;无接班人员不离岗,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4)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上一班的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和留言内容。

5)关闭电源开关及轿内照明等,关好轿门和层门。

8、电梯运行交接班制度

1)电梯司机交班前对当日电梯的运行情况、异常现场、故障及处理结果要作好有关记录,必要时应及时填写报修单。

2)接班司机应认真听取上一班情况介绍,翻阅运行记录或留言内容。

3)检修人员对日常维修保养要做好记录。每次故障修理后要对修理部位、更换的零配件、故障原因和处理结果等做好记录。

9、电梯的维修、维护保养

1)单位的电梯维修、维护保养必须是电梯制造企业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并取得电梯维修、维护保养许可证、并与本单位签订维保协议的单位进行。

2)电梯出现故障,签订维保协议的维保修理单位接通知后应在4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故障的排查处理。

3)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按规定编制电梯维护保养计划,督促维保单位定期开展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遇有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维保单位检修,作好记录。

4)电梯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及时检查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质量,核对维保项目、维保内容,并做好维保记录,

5)参加电梯维修、维保后的验收、试运行,并检查其维修、维保质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5698e1e10a6f524ccbf85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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