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精品范文]

发布时间:2020-03-27 10:27:1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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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立足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工作全局。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的原则,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狠手,有效铲除黑恶势力及其滋生空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和打击重点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镇实际,通过三年全镇上下的不懈努力,使我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根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社会环境明显净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8年:治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治本。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区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二)打击重点

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破坏农业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乡恶”、“村霸”黑恶势力。

2.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仓储物流、生产经营场所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手段,非法垄断建设工地、施工小区沙子等建材供应的“沙霸”等黑恶势力。

3.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收保护费、看管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菜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领域,雇请和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垄断市场,破坏生产、抢占工地、暴力拆迁、强行收取“地盘费”、“管理费”、“保护费”的黑恶势力。

5.在街头、城乡结合部等人群密集区域及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霸一方和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6.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在洗浴、发廊、棋牌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及居民家中开设赌场、容留和强迫妇女等卖淫涉毒的黑恶势力。

7.以“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形式非法高利放贷,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涉及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及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8.煽动村民闹事闹访缠访、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9.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

10.包庇或者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党委书记王鹏彦为第一组长,镇长白亮红为组长,人大主席王永军、分管领导杨军为副组长,其他科级领导干部和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孤山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四、任务分工

(一)镇综治办(扫黑办):牵头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组织领导、指挥协调、检查督促、考核考评;负责总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平安创建)年度工作任务中;统筹全镇涉黑涉恶线索侦办工作;协调镇派出所、司法、法庭的沟通合作,保证问题线索及时侦办、及时反馈;组织协调做好专项斗争宣传动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和督导检查工作;指导涉黑涉恶线索的登记、转办、回复等工作。

(二)镇纪委:将治理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工作范围。建立与孤山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对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犯罪“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件件有着落。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对凡因工作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对黑恶势力存在无动于衷、造成黑恶势力坐大成势而又不主动、积极打击的,要追究各村“一把手”的领导责任,同时对涉黑涉恶案件实施倒查,查各村的摸排工作是否到位,查各村专干是否认真履职等。

(三)镇党政办:摸清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逐一研究找准症结,有针对性地制定整顿方案。切实加强对村“两委”换届的组织领导,严格人员标准,明确资格条件,对不选什么样的人列出负面清单,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村干部条件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彰显法治权威,形成震慑效应,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

(三)镇派出所: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机制,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邮箱等,并向社会公示,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主力军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证据标准,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坚持露头就打,打早打小,除恶务尽。

(四)镇交警中队: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线索摸排机制,注重对交通事故、破坏交通秩序、酒驾、毒驾等案件的分析研判,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侦察机关。

(五)镇法庭:做好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提高诉讼效率,及时审结案件;对涉黑涉恶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在审判活动中发现涉黑涉恶重点线索的,应及时移送侦查机关。

(六)镇司法所:对不适宜社区矫正执行的坚决建议不实用社区矫正;要在社区矫正场所部署开展涉黑涉恶大摸排,发动社区矫正人员检举揭发;要严格落实教育矫正措施,防止托管漏管。

(七)工商、食药所:加强对餐饮、药店等服务业、旅馆业、物流业、集贸市场等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行业和场所的监管,严格资格审查,及时发现、移交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

(八)孤山学区: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及时报告制度。

(九)卫生院: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报告制度。

(十)林站:建立防范黑恶势力破坏林地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报告制度。

(十一)各村支部、村委: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线索排查并主动向镇扫黑办提供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镇扫黑办开展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周密实施。各村“两委”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扫黑除恶(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信息报送、线索管理及保密工作等制度。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镇扫黑办要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协调,有效整合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工商、食药、林站、卫生、学区等成员单位要与镇扫黑办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及时移交犯罪线索,提出加强监管的行政执法建议。财政所要将扫黑除恶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全力保障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纪检、派出所、法庭等司法机关要加大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查处力度。同时,要依靠群众,最大限度地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做好群众的保护和奖励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把线索摸排、案件办理、责任落实、工作实效等作为考核指标,加大考核中扫黑除恶赋分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重视、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行督导和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扫黑除恶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集会和多种新媒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扫黑除恶的目的意义、打击重点和基本要求,宣传阶段性成果,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要把握舆论导向,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

(五)加强信息研判及报送工作各村、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辖区、本单位扫黑除恶的进展情况。每周一、每周四上午九点前向镇扫黑办报送线索摸排情况,每月20日前书面报送当月总结,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严禁迟报、瞒报现象发生,确保我镇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91317bbce22bcd126fff705cc17552706225e7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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