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专职工作者与社区工作人者

发布时间:2018-07-01 01:31: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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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专职工作者

是指专门从事社区居委会工作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由通过社会公开招考取得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和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组成。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民中的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区居委会民主选举,当选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后,即为社区专职工作者,不需办理聘用手续。

社区专职工作者的条件

(一)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为居民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具有社区专职工作者执业资格,高中、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25岁至49岁之间;

(三)离退休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四)具有本市常住城镇户口,原则上长期居住在本社区。

社区工作者

25日,北京社会建设大会召开,公布了《北京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社区管理办法》等5个重要文件,首次对社区工作者的职责、待遇等进行规定。

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年限补贴、奖金和其他待遇四部分组成。基本工资分三档,正职每月720元,副职每月640元,一般工作者每月590元。职务年限补贴也分每月960元、845元和740元不等。奖金按每人每年3600元的标准核定总额。另外通过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也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80元;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的社区工作者自完成登记注册当月起,每人每月将增加职业水平补贴50元。 由此计算,社会工作者的平均年薪可达到3.4万元左右。在社区工作者中,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享受正职待遇;社区党组织副书记、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社区服务站副站长,享受副职待遇;其他工作人员,享受一般工作人员待遇。交叉任职人员“兼职不兼薪,就高不就低。”

社区工作人员

社区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站专职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并与街道(乡镇)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作人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2c74b367ec102de2bd89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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