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医疗保险基本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19 23:08: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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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医疗保险基本流程

1、门诊(急诊)

⑴疾病(感冒、发烧等)→卫生所

⑵意外伤害(扭伤、骨折等)→商业保险(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处”窗口)→商业保险理赔后,凭理赔决定书、收据复印件、病历到卫生所

注:门诊须先到卫生所诊治,卫生所同意转诊方可去其他医院(东方医院)诊治,否则卫生所不受理医药费报销(如在卫生所非工作时间急诊,应该属于例外)

2、住院

A.参加医保(杭州市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

⑴假期生源地医院住院→回校到学生综合服务中心“学生处” 窗口交相关资料→医保理赔后→商业保险(再交资料)。

⑵在杭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时直接扣除→商业保险(回校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交资料)

B.未参加医保→商业保险(学生综合服务中心)

学生综合服务中心(环宇B102)“学生处”窗口,周一至周五930-11301230-1700

注意(参加医保):

1、在杭州医保定点医院住院,请直接出示医保证历本。

2、寒暑假期间可到生源地医保医院住院治疗;

临时外出治疗,要在15天内到市医保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因特殊情况无法到窗口办理可致电87258615办理电话登记备案手续。

3、转外地就医(限上海、北京),须由本市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填写《转外登记表》,经市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后,方可转外就医。

4、在异地就医要在治疗结束后的30天内办理市医保结算手续。

5、医保只受理住院费用报销,门诊(急诊)均不受理。

备案电话:87258615,政策咨询电话:12333,地址:中河中路248号。

附:

关于学生门诊医药费报销的通知

门诊医疗费定于本月20日至25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按学校报销规定到校卫生所报销上月20日到本月25日的门诊医疗费用。 具体报销办法如下:
    一、带门诊病历和门诊医药费发票(转院需带转院证明)
    二、在卫生所门诊学生医疗费审核处审核报销数据,经核对后马上领取报销的现金。
    三、如有涂改发票、无卫生所转院章、门诊病历记录不全等不符合报销规定的,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限内因故逾期不能前来报销的推迟至下月20日至25日,无特殊原因者过期作废。
    五、报销联系电话:86914438.  86914451

后勤服务公司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980548667d27284b73f242336c1eb91a373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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