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被盗用盗刷情况说明
农业银行温州信用卡中心
事实与经过:
本人** 身份证号:****,浙江省温州市人,于2000年7-8月份期间和朋友一起到****旅游,经外地朋友介绍我们5-6人一起办理信用卡,当时有他们的一个工作人员让我们在一张纸上签上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和留下身份证复印件,还帮我们每人填一张表格后就离开了,后来我们几人回到温州,但是从此后一直没收到任何银行的信用卡,手机也没收到过银行的消费记录。
于2017年8月份期间本人从银行的征信报告上显示出来有一张农业银行信用卡,发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烟台福海路分理处),额度为10000.00元整人民币,征信上显示后来提升额度至20000多元人民币,当时就到烟台当地派出所报案受理,由于我没有农业银行真正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公安部门以我没有信用卡消费记录证据所以一直没处理此案件,同时又通过农业银行客服申请该张农业银行信用卡保护,又变更该信用卡的绑定手机号码为本人手机号码*******,由于不懂法律知识而害怕在2017年11月25日还款1757.30元人民币,2017年12月18日信息显示该信用卡还欠款20000.00万元整人民币,至此本人予以否认,这个交易非本人操作消费,签名也非本人所签,更不是本人委托消费,该张信用卡的交易消费金额是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盗卡盗刷行为。
本人现请求贵银行处理此笔信用卡透支逾期记录
此上所有经过属实
事件本人:
联系号码:******
时 间:20**年3月5日
附:
一起的几个人如下:
1、谢玉花,手机号为******,
2、有一个叫啊虎的男士,手机号为****,
3、另一个男士为温州永嘉人不知道姓名,没有联系号码
还有几个忘记名字也没有联系方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baf9d4a82d049649b6648d7c1c708a1294a0adc.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