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多家银行存款利率上浮止步1

发布时间:2020-11-17 02:50: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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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存款利率上浮止步1



多家银行存款利率上浮止步1.4倍 利率市场化即将完成

11日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后,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央行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

  记者调查显示,调整后,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对于利率上浮表现更为积极,其中南京银行的三个月、半年、一年、两年等多档利率都上浮至1.4倍,分别达到2.59%、2.87%、3.15%、3.99%。江苏银行和宁波银行则多档利率执行利率上浮至1.35倍,而中信、光大、浦发、华夏等股份制商业银行多档存款利率上浮至1.22倍。

  五大行中,建设银行主动和其他四大行拉开差距,三个月、半年、一年存款利率上浮至1.16、1.15、1.13倍,而其他四大行上浮至1.14倍、 1.12倍、1.11倍。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多次降息后银行息差收窄,利润增速承压,加之互联网金融竞争加剧,银行的负债成本已经较高,不会轻易上浮到顶。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认为,直接从基准利率的1.3倍扩大到1.5倍,其主要考量是防止“诱导性上浮”。“如果仅扩大到1.4倍,一些自主定价能力有限的银行的存款定价就可能被"诱导"到这个上限,对本来已经形成的融资成本下行的趋势产生不利的影响。直接调到1.5倍,更有可能降低一些机构"一浮到顶"的冲动。”

  “此次存款利率上浮空间扩大,旨在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认为,当前存款利率已经形成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民营银行三大阵营,上浮幅度不同。

  去年央行行长周小川就提出,要用两年完成利率市场化。这使得今年将成为利率市场化的关键之年。

降利率减流程调权限 温州银行业促降企业融资成本

  本报讯 记者张玫报道:温州银行业根据温州实情,出台一系列优惠便民措施,助推企业攻坚克难。

  降利率调政策,惠及企业面广。温州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贷款利率定价权、差异化定价、更改付息方式以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等方式,从2013年至今,累计通过下调利率让利34亿余元,惠及各类企业36763户。根据监测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的贷款利率为6.37%、7.19%和7.50%,分别比2014年下降0.32个、0.20个和0.23个百分点。

  减收费调项目,让利效果显著。温州全市47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去年累计减免、合并或取消各类业务收费明细项目796项,金额共计11.19亿元,惠及各类企业56963户。仅今年一季度,全市银行业通过各类途径为39765户企业减负让利2.1亿元。

减流程调权限,提高办贷效率。自推行流动资金还款方式创新项目以来,温州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推出还款方式创新项目80个,贷款余额3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7亿元。部分银行设定贷款审批时限或实施办结承诺制,企业贷款平均审贷周期7天,小微企业贷款审贷周期只需要2天至3天,办贷效率较之前均大大提高。

农村商业银行加速发展中间业务势在必行

  汤 武 凌光武 刘昌桃

  近年来,随着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进程的推进,部分农村信用社已经全面消化历史亏损挂账,组建成为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在当前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农商行的管理者和经营者要充分认识到利率市场化的推进,使农商行收益收窄,息差给农商行带来的利润贡献率逐步下滑。农商行传统存贷业务的获利空间无疑将越来越小,传统的盈利渠道面临严重挑战。加速推进农商行中间业务发展势在必行。

  所谓中间业务,即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基础上,不运用或较少运用银行的资产,以中间人或代理人的身份为客户办理代理、委托、担保和信息咨询等业务,主要品种包括银行卡、代收代付、信用证、金融衍生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的优势在于不引起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负债的变动,具有成本低、收益高、风险比较小的特点,既能为众多的客户提供更大范围的服务,又可以为银行带来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效益,是银行优化收入结构、增强经营能力的有效途径。有资料显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空前发展,成为与银行资产、负债业务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之一。他们除了风险度较低的货物给付和资金清算、各类代理业务、经济咨询、评估财务顾问等业务外,还为客户提供一些风险度较高的中间业务,如担保性业务、信托投资、设备租赁等融资性业务和各种衍生金融工具。近年来尤其致力于拓展项目融资、公司融资、财务顾问、企业并购、投资中介等投资银行的业务,使商业银行成为无所不包的金融公司。多层次、多品种、多渠道的中间业务拓展了银行盈利来源,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达到利息收入的40%以上,有的已超过50%甚至更多,中间业务已成为西方国家商业银行主体业务。

  农商行中间业务的差距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中间业务过去主要是传统的汇兑结算,但在近年,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相对较快,拓展了一些新业务,如信托、租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类代理业务、经济咨询、各类评估、信用证、代客理财、信用卡和兑付证券、基金托管等,从量上、质上都有较大的发展,已成为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迅速发展的中间业务在为银行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快捷、方便的金融服务。但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农商行,中间业务规模小,业务品种较为初级,与竞争形势和发展战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经济环境方面的差距。生存竞争的压力和客户需求的驱动是催生西方银行中间业务的两个因素。生存竞争的压力来自银行业内部竞争和由经济波动所导致的巨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对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的严格要求,迫使银行去开发不占用资产负债的中间业务。客户需求的驱动,则主要是因为随着经济向信息化、国际化、网络化的发展,人们对于咨询、代理等中间业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为中间业务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各个银行都不会错过这么大的一块蛋糕。由于我国经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模式,对诸如信用评估、咨询等中间业务都没有什么需求,银行业自然也就不会去发展这些业务。再加上原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统天下,银行在金融业处于垄断地位,银行只是根据国家政策提供金融服务,同业间基本上没什么竞争可谈,也没有什么压力可言,主营资产负债业务即可带来丰厚的利润,各家更感兴趣的是争规模、比大小,中间业务基本上是任其发展,没有引起足够重视,银行普遍没有竞争和危机意识。

  法律法规方面的差距。在西方,中间业务能够成为与资产负债并驾齐驱的银行三大业务之一,与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分不开的。据介绍,西方国家从《银行法》、《投资公司法》、《证券交易法》到《信托法》、《期货法》等一整套的体系,对银行中间业务有详细而全面的规定。在我国,长期以来却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引导和规范银行中间业务。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商业银行才开始逐渐开拓中间业务,而有关部门对中间业务收费标准、经营范围等,一直没有进行明确和系统的规范。专门规范银行中间业务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也还存在一些问题。法律上的这种滞后或空缺,造成了很多问题:相关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而各个银行则没有可以遵循的行为依据。一个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各家银行中间业务自行其事,局面混乱,使得广大客户不能接受业务收费的观念,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开展。

  人才和科技方面的差距。中间业务特别是新兴中间业务,大多数是人力资本和技术含量较高的业务,它的运作是以先进的电子化设备为基础。这需要大量的科技投入,同时又需要一批懂业务、会管理、善营销的复合型人才。而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农商行,却普遍缺乏高技术含量业务的开发和高素质的金融从业人员,商业银行现有的职工队伍素质以及设施与开展中间业务的要求相距甚远。大量员工应付传统的存贷业务还可以,让他们去学习和掌握信托、咨询、租赁、评估和商品交换等中间业务,困难还很大。在技术设备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由于现代化的支付和结算系统还不完善,还需辅以手工操作,难以承担日益增长的结算业务量;网络安全性能不高,信用卡、电话银行等依赖新技术的业务品种还时常出现异常情况,这些都成为中间业务开展的障碍。

  加速中间业务发展

  农商行在进行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的同时,特别是在经济结构调整与利率市场化推进过程中,必须大力发展农商行非常薄弱的中间业务。

  转变观念,调整思维。转变农商行普遍存在的对中间业务重要性认识不足的现象,转变把中间业务作为“副产品”的看法和做法。中间业务的快速发展是整个银行业发展的重点与趋势,是未来商业银行生存的必然要求,它不但能增强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而且将改善当前商业银行以存贷利差收入为主的单一收益结构。从战略的角度,高度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切实把中间业务当作银行三大业务之一来抓。

  培训人才,提高能力。中间业务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种类繁多,涉及面广,属知识密集型业务、智能性服务,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不光要有复合性的、广博的专业知识,更要有开拓新业务、新领域的能力。各商业银行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实务培训和理论培训相结合的方法,既重视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强化临柜人员的规范操作,又要重视对中间业务设计开发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使之拥有一批既具有现代金融理论知识,又有丰富银行业务实践经验;既懂得国际金融,又精通现代化计算机专业技术;既具备开拓创新精神,又通晓政策法律规范的复合型人才,及时满足中间业务对人才的需求,推动中间业务的发展。

  建立体系,加强管理。银行中间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中间业务品种多、范围大,管理较为复杂,为了保证中间业务连续、稳定、规范、有效发展,农商行应建立一套完善的中间业务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机构组织、推动、协调和管理中间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宣传与推广中间业务新品种,并将中间业务发展目标分解、归口落实到相关业务部门。同时建立一套合理的中间业务考核体系,将开展中间业务的种类、数量、效益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调动各方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创新品种,扩大范围。农商行要充分研究细分中间业务市场,选择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发展潜力大、成本低、收益高的中间业务品种,如信托类业务、租赁类业务、包括融资性租赁、经营性租赁、回租租赁等;咨询类业务,包括资产评估、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组合,家庭理财。要增加中间业务产品的技术含量,特别提倡创新技术含量高、不易模仿的衍生产品业务及组合金融产品,扩大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深度和广度,让这些智力密集,知识密集型的中间业务成为银行重要的利润来源。

  强化科技,提供保障。中间业务的大力发展离不开金融科技的支持,需要用到大量的现代技术设备和技术,如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等等。在向客户提供服务方面,管理信息化和服务信息化将是未来中间业务发展的重点,特别是近年来出现的可以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点以任何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的网络银行,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手段。因此,在发展中间业务的过程中,农商行必须从长远利益出发,加大相关的投入,加快电子化建设进程,积极发展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中间业务软硬件环境的全面提升,为中间业务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工行枣庄分行推动个人住房贷款健康快速发

  工行枣庄分行充分意识到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是调结构、占市场的需要,更是竞争力的体现,将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作为旺季服务活动的营销重点,早部署、早安排,在市场需求不旺的不利形势下,实现了个人住房贷款健康较快发展。截至3月31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51.7亿元,累计发放2.87亿元,新增1.32亿元,完成省行计划101.5%,全省排名第四。

  一、领导高度重视,明确工作目标。一是该行领导多次强调,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是调结构、占市场的需要,更是竞争力的体现,落后的支行,认真查找思想和工作上的差距,迎头赶上,丢市场、误战机必被追责,增加工作紧迫感;二是召开个人住房专业调度会议,支行汇报完成一季度计划拟采取措施、项目储备情况、日常营销模式、考核办法、客户日常经理管理、营销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等。三是在省行未下达计划前先行制定本行计划,并及时将指标落实分解到各个支行,每日通报任务完成情况,让每个支行、每一位客户经理看清目标,为切实完成省行下达计划指明了方向。 四是制定个人住房专业考核办法,充分调动各支行对个人住房营销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增强我行个人住房金融业务市场竞争力,保证业务健康、快速发展。

  二、突出营销重点,用好优惠政策。一是在维护好存量房地产客户的同时,分行管理部门配合各支行分管行长、客户经理,主动与发改局、规划局对接,及时登录房产网了解该市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预售许可权的项目情况,及时跟上营销,培植优质按揭源,并将个人住房贷款纯按揭市场渗透率纳入支行专业考核。二是发挥房贷新政优势,提高营销效果。房贷新政实施后,该行相比同业在在首付款和利率政策上具有明显的优势,充分利用各网点LED显示屏、张贴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我行产品优势,印制宣传折页集中到房管交易中心宣传,扩大个人住房贷款宣传辐射度。

3、提高工作效率,及时解决难题。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促使个人住房贷款“流水线”快速运转,该行管理部门始终坚持“实时、及时、真实”的工作原则,开设枣庄个人住房微信群,将全行个人住房客户经理集中起来,畅通沟通渠道,创建了“微信+电话+邮件”的无障碍交流平台。一是跟踪业务流程,对于合作机构准入、按揭项目准入做到“支行告知、我即处理”,对于每笔经过省行审批进入终审环节的贷款务必做到实时终审;二是支行反映的疑难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立即上报省行个金部,并及时反馈情况,做到业务难题快解决;三是对于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商用房贷款,分行管理部门人员现场查看房源、面见客户,核查贷款真实需求,坚决杜绝假按揭。

造成中国“融资贵”问题的三大原因

2015年5月13日 8点3分 来源:和讯网 字号:T|T

[标签]金融 金融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撰文指出,中国“融资贵”的问题非常明显,这与刚性对付不无关系。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种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和责任,打破刚性兑付。此外,导致“融资贵”的其他原因还包括“监管套利”,以及法律体系里没有“证券”的明确定义等。这篇文章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如何在“新常态”下继续推进中国的金融改革,理论体制与机制之间的关系,实现无缝对接,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进而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对中国的金融业至关重要,也关系到“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能否成功实现转型和腾飞。

  就“新常态”下的金融改革与监管,提出以下三点看法,供金融监管者和从业者参考:

  第一,在“新常态”下,金融应该而且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

  金融如何在“新常态”下发挥更大的作用,需要具备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放松管制,改善监管,在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守住监管红线的同时,加大对金融创新的支持力度,但与此同时,也要密切注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中国“融资贵”的问题非常明显,这与刚性对付不无关系。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种金融产品的法律性质和责任,打破刚性兑付。

  导致“融资贵”的另一个原因是存在“监管套利”。具有同样法律关系的金融产品却无法用同样的规则实现监管,金融产品纷繁复杂,许多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监管,往往借助过个“通道”,每借用一次“通道”,就要多缴纳一次“通道费”,从而导致融资成本的抬升。

  “融资贵”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我们的法律体系里没有“证券”的明确定义,无法使资产的流动性顺利释放出来。在很多资产无法释放出流动性的情况下,财富无法得以创造。目前,新的《证券法》正在修订当中,如果“证券”的范围能够顺利得以扩展,更多的实物资产可以实现证券化,那么,财富效应就可以显现。

  目前,中国金融业的服务面还受到各种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大发展,使得原来无法被传统金融覆盖的地方,也可以获得金融服务。所以,我们需要引导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虽然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但是,却丰富了金融服务的渠道,这对中国的金融改革来说,是一大进步。

  第二,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监管体制。

  目前,中国的监管理念和体制存在诸多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的金融管制和金融压抑。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在总结金融危机的教训之后,适时地对监管规则进行了修订,并对监管体制做出了调整,主要有三个特点:

  首先是普遍重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对消费者的保护成为金融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其他两大支柱分别是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

  其次是在金融危机之前,微观金融监管的目标局限在单一的金融机构监管,在金融危机之后,则过渡到了双峰监管,即机构审慎监管和消费者保护。

  再次则是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得以加强,各国央行在金融稳定方面的职能得以强化,微观审慎监管和金融基础设施监管职能逐渐向央行集中。

  至此,全球金融监管当局达成了一个共识,即金融稳定的职能集中在央行。这里又存在一个逻辑链条,即央行既然承担了金融稳定的职能,那么,央行就不得不及时、准确地获得各类金融机构的关键信息,基于此,微观审慎监管的职能也逐步向央行集中。

  而在中国,金融综合经营目前已经成为趋势,这种市场化的行为日渐与分业监管的体制显得格格不入,在这种情况下,机构风险监管和产品功能监管相结合将逐渐成为趋势。机构的市场准入、市场退出和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属于机构监管的范畴,对某个机构的市场行为和产品的监管则属于功能监管的范畴。国内目前的牌照管理属于功能监管,对大类的业务特别是银、证、保、信的核心业务,实行法人牌照管理;而对其他的附属业务,实行单项业务牌照管理,这也是一个探讨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的一种方式。

  中国的金融机构日渐综合化,出现了许多金融控股平台,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的牌照齐全。在这种形势下,金融监管如何顺应潮流,妥善处理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牌照管理的关系,需要我们不断实践,不断改进。

  第三,用法制思维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金融相关法律的制订和修订要加紧进行,与时俱进。在法律的制订和修订方面,我们有过教训,比如在十一届人大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时,就遇到了诸多问题,如“证券”的定义没有拓展,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没有得到解决等等,此次修订《证券法》,同样面临这两个难题;再比如现在,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各个金融子行业都在做财富管理,但是,标准不一,亟需在法律层面予以明确。

  按照《证券法》的修订程序,在一审之后需要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因此,希望社会各界发挥积极性,群策群力,为《证券法》的修订献计献策,这样也可以把各方诉求反映到新的《证券法》当中。同时,也希望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们出于公心,从推动中国金融改革的角度出发,认真参与此番《证券法》的修订工作。

  法律的权威性来自于如何对其运用,只有公正的司法才能够在金融业中树立起至高无上的权威,才能够获得金融从业者和消费者的敬畏和尊重。因此,我们要学会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要以认真的态度促进法律的不断完善。只有这样,我们的法律才会不断完善。(本文来自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针对债务问题,日本的过往经验对于中国而言意义重大。正如当下的中国,日本也曾在上世纪90年代初面临债务失控的难题。关键一招是要告诉那些面临坏账问题的银行:如果有必要的话,延后还债期限,但切不要对问题视而不见。

中国已经将策略的第一部分付诸实践。中国的监管机构和央行最近提出,如果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无法支付利息或本金,银行应当进行信贷滚转。这令人想到了日本的过往经验。在日本股市和房地产泡沫破灭后,企业也逐步削减债务,但去杠杆化一拖再拖。银行不断向负债累累的借款人发放新的贷款,以便后者能偿还以往的债务。

推迟还款本身并不是一个糟糕的战略。1993年初,东京的商业物业价格较两年前的峰值下滑了22%。跟中国的情况一样,土地是获取贷款的主要抵押品。如果银行迫使企业靠卖地来偿还贷款,日本所有企业净资产的五分之一(基于1990年的数据)会在一夜之间化为乌有。其实这已经是保守的估计值,因为土地价格最终在二十年内锐减80%。如果日本用突然死亡法来直接解决债务问题,社会的繁荣景象将顷刻崩塌。

中国正面临类似的情况。根据惠誉评级公司的分析,针对房地产领域,中国14家银行总计存有20万亿元的敞口,这也是2008年水平的四倍。其中逾半数属于以地产为抵押品的公司贷款。正如上世纪90年代日本的状况,目前还不清楚中国的银行是否有足够多的资本来承受房地产价格的巨大波动。

日本的一大教训在于当时政策制定者不愿意面对现实,即银行并没有足够的资金去支持温和的去杠杆化。这种视而不见的做法要比债务延期更具危害。三年间,日经指数重挫56%,意味着1993年初银行正因自己的股票投资而担负着巨大的损失,显然缺乏足够的资本。这样一来,更高效的企业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僵尸”企业可以继续存活。

这一问题导致日本生产力的全面下滑,二十年来增速乏力。由于私营领域投资乏力,经济产出和就业变得过于依赖公共开支,政府债务激增。本来适时地注入纳税人的钱作为资本可以纾解这一问题,但在近十年的时间内日本并没有完全正视挑战。

中国也存在不愿正视问题的风险,这将导致重蹈日本的覆辙。根据惠誉的估计,截止到2014年底中国的信贷总量已经激增至GDP的242%,今年利息成本将达到GDP的15%,但是中国却认为不良贷款率只有1.4%。实际上,这一不良贷款数据是没有意义的,因为38%的整体信用风险都在银行之外。虽然不少贷款躲藏在影子银行体系内,但这并不意味着损失不会波及到银行体系。

中国的银行具有一个良好的开端。许多银行都在从市场上筹集资本,强化自己应对损失的能力。但是中国的银行还需要筹集更多资本,因为一旦发生严重亏损,银行仍有能力去为更高效的企业提供贷款。中国可能还需要重新审视银行75%的存贷比“红线”。允许“僵尸”企业存活而不是突然死亡,可以减少大规模失业问题的发生,避免社会动荡,但这一成本绝对不应由更高效的企业去承担。

纯粹主义者会说,延后债务要比视而不见更糟,因为延期会阻碍创造性的破坏力,经济本应重新开始。但是,这种说法并不现实。中国的决策者更愿意效仿20世纪90年代的日本,而不希望发生20世纪30年代美国式的急剧震荡。如果中国能够迅速巩固金融体系,结果将优于日本,也就不会重现失去的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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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F立场迎来重大改变 宣布人民币不再被低估

中国日报网5月27日电(信莲)据英国《金融时报》5月27日报道,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宣告人民币币值“不再被低估”,在连续10多年批评北京方面严密管理汇率之后,这标志着一个重大转变。

此举相当于在关键时刻对北京方面和人民币投下一大信心票。这也使IMF与其最大股东美国意见分歧,美国坚持认为,中国继续从美国认为“显著低估”的人民币获得不公平贸易优势。

自10年前人民币被允许在一个狭窄的区间向上浮动以来,其兑美元汇率已升值25%,即使过去一年美元相对于其它主要货币走高,人民币也保持了兑美元汇率稳定。

但是,许多经济学家(截至昨日IMF也在那个阵营)一直认为人民币被低估。他们指出,北京方面一直以来对汇率的严密控制,是中国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得以崛起、以至于现在是世界领先贸易大国的一大因素。

对中国经济的定期评估结束后,IMF第一副总裁戴维•利普顿(David Lipton)在北京发表讲话时表示:“尽管人民币低估过去是造成巨大失衡的一个主要因素,但我们的评估是,过去一年的大幅实际有效升值,已使人民币汇率升至不再低估的水平。”

在华盛顿,一名美国高级官员表示,尽管美国欢迎人民币近期的升值,但美国仍然认为人民币被“显著低估”,中国对美国和其它国家的贸易顺差就是强有力的证据。

IMF中国部前负责人埃斯瓦尔•普拉萨德(Eswar Prasad)表示,IMF的这一转变是重要的,因为它标志着自20世纪90年代末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来,IMF首次不认为人民币被低估。这也预示着,人民币有可能在今年晚些时候被纳入用于确定IMF事实上的货币——特别提款权(SDR)价值的由少数主要货币组成的货币篮子。

中国已经公开表示,愿意让人民币加入美元、日元欧元英镑的行列,共同组成SDR篮子——此举将意味着人民币被承认为一种官方储备货币。

“我们欢迎并分享这一目标,并将在这方面与中国政府密切合作,”利普顿昨日表示。他还指出IMF的明确立场,即人民币被纳入SDR篮子“不是‘是否’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

IMF正对SDR安排及其组成货币进行评估,定于今年晚些时候完成。若要被纳入,人民币必须被视为“可自由使用”。

  周小川称,去年已有超过47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当局在中国境内持有人民币金融资产并纳入其外汇储备

  本报记者 闫立良

  超过47个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当局在中国境内持有人民币金融资产并纳入其外汇储备,人民币成为越来越受欢迎和重视的储备货币之一。央行[微博]行长周小川指出,人民币已成为中国第二大跨境支付货币,与中国发生跨境人民币收付的国家达到189个。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央行于昨日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微博]年报2014》。上述内容是周小川为年报致辞的部分内容。

  对于2015年宏观经济,央行在年报中强调,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但仍将处于合理区间。随着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创新驱动,持续释放的发展潜能将支撑中国经济保持7%左右的中高速增长。尽管经过前期较快上涨,目前居民对物价的感受依然较强,价格预期还不很稳定,价格水平有望维持低位波动。

  央行在年报中指出,今年将把货币政策调控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更充分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是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和改善宏观审慎管理,优化政策组合,保持适度流动性,实现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2015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预期增长12%左右;二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三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完善金融调控机制;四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切实发挥好金融市场在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深化改革开放和防范金融风险方面的作用;五是深化金融机构改革,通过增加供给和竞争改善金融服务;六是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展望2015年,全球经济整体复苏步伐有望加快,但仍可能面临较大风险。央行在年报中认为,这些风险主要体现在:一是欧元区经济复苏风险;二是主要经济体经济运行和宏观政策分化的风险;三是全球性通缩风险;四是国际油价大幅波动风险。

  周小川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央行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宏观调控和金融改革发展工作,确保金融体系稳健运行,维护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116bdaa06925c52cc58bd63186bceb18e8ed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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