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民主理财、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发布时间:2020-08-13 11:58:5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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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村民主理财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村财务管理,结合村实际,大胆创新民主理财管理,成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实行“阳光理财”,使村财务管理逐步走向公开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民主理财管理制度。村财务实行镇财政所代管方式。为规范民主理财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使村财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得到规范,凡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都要接受理财小组的监督。

2.民主选举理财工作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在每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时由新任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3-5名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中,推选一人为民主理财小组组长,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有一定文化基础,懂财务知识,思想道德好,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民主理财小组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工作程序要规范、措施制度要严谨、监督管理要有效。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不能履行职责、严重失职,多数居民不满意的,可按程序予以罢免。理财小组的报酬根据村集体经济的实力予以适当解决。

3.明确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村民主理财小组在广大村民的监督下具体负责村集体经济的管理和监督,一是负责村集体资金、资产的日常监管。二是负责审议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三是负责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和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四是负责监督集体基建工程和经营项目的发包,参与重大经济投资的研究决策。五是负责向村民汇报和公布民主理财工作及集体经济情况,提出今后财务管理的建议。

4.规范理财小组工作程序。村“两委”只明确一名报账员。在具体操作程序上,由报账员对发票的用途、金额等逐笔进行说明,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对发票的合理性作出解释,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经讨论后签字确认,方可报销。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如有疑义,可向村干部提出,也可向镇纪委、镇财政所反映。

xx村民主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xx村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议事水平,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xx村民主议事制度。

第一条 议事原则

村重大事项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

第二条议事程序

(一)由村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

(二)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讨论,提出决议事项。

(三)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

(四)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村民大会或居村民代表会作出决定或决议。

第三条 党员议事

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

(一)议事内容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

2.制定本村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支部的任期目标。

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

4.本村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财务支出。

5.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6.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

7.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内容。

(二)党员议事形式

1.对事关本村全局的大事,要召集全体党员议事。

2.对无关全局的事,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议事。

3.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党支部要分头深入家庭,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走访议事。

4.对外出从业的党员,在回村时要向他们通报重要事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召开党支部会议,在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议事决策。

(三)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并讨论决定。

1. 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2. 村财务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

3. 村集体经济大额资金使用情况和投资方案。

4. 村5万元以上项目的立项、资金安排和承包情况。

5. 村集体资产的租赁、承包等处置方案。

6.土地征用方案和征用、征收土地的补偿、分配的使用方案。

7.宅基地安排、使用方案。

8. 村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福利事业方案。

9.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

10. 村民代表会议认为应由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

(四)党员议事要求

1.每一名党员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议事,积极主动反映群众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党员议事前党支部要做好安排,每次都有议事重点。3.党员议事要和党员大会区别开来,党员议事不能代替村委会的工作。

第四条 会议召集

村“两委”班子会议或全体党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负责召集: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党支部、村委会提议或1/3以上居村民代表、1/10以上村民提议,应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村民代表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xx村民主决策制度

第一条 村重大事项决策应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第二条 村党总支在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组织是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应在村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充分发扬民主。民主决策要在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依法办事。民主决策要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四)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决策的事项要符合本村发展的需要,切实体现广大居民群众的意愿。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村重大事项主要包括:讨论、通过村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和修订村自治章程和居村民公约,村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涉及大多数村民利益的公益性事项,村党支部、村居委会提交的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其他需要决策的重大事项。

是否列入村重大事项,应由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共同研究决定。

第四条 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工作程序:

(一)议题提出和受理。村党支部、村委会、五分之一以上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五分之一以上户代表,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议题。议题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统一受理。

(二)形成初步意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召开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对受理的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对影响本村发展全局或涉及村民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要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三)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本村党员大会,听取党员对议题的意见、建议。通过村居民代表就议题广泛征求村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涉及村单位利益和需要村单位参与的事项,要征求村单位意见。

(四)会议决策。根据征求到的意见,由村委会对议题进行修改完善并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表决,形成会议决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应参会人员的过半数参加,方能举行。会议的决定,必须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五)公告。村民会议所作出的决定,要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内张榜公布,保证村民群众的知情权。

(六)组织实施。决定形成后,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村委会按照会议决定组织实施。

(七)公开落实情况。村重大事项的实施情况和完成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居民代表的审议和村党员、全体村民的监督。

第五条 村委会要及时做好决策事项有关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村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的会议记录、征求意见情况要保存备查。

第六条 在决定执行过程中,如确需更改决定内容,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应及时召开“两委”会议进行研究,并以书面形式将拟更改内容报镇党委政府审定,然后由村民会议重新进行讨论决策,并向村民公开,说明理由。在重新作出决定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与原决定内容相违背的行为。

第七条 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村级大事项民主决策工作的监督,确保民主决策依法有序进行。

xx村民主监督制度

xx村村民监督委员会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对村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一、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负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

二、党务、村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社区“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三、财务管理监督。对村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委会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四、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委会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委会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五、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类”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居民的意见,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研究决定,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六、人事安排监督。对村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村“两委”自聘人员的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村“两委”提出意见或建议;对换届选举时的村“两委”成员初步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向镇党委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八、其他方面职责。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向村“两委”反映村民对村事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认真完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dfc512f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a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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