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指导性意见 doc

发布时间:2019-06-20 08:07:50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关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基层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实现公司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特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第二章 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二条 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紧密围绕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三条 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原则是:融入中心、抓好结合、注重实效、体现作用。

融入中心。就是要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经营的全过程,融入到改革、管理、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反过来又用效益、发展、稳定作为检验支部建设是否到位的主要标准。

抓好结合。这是兼职党支部书记职责的必然要求。要把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结合经营工作一道去做,而不能对立起来。

注重实效。这是党支部工作的客观要求,也是求真务实的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党建工作要有实实在在的内容,效果也应是实实在在的,要坚决摒弃形式主义。

体现作用。就是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来体现出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具体讲,就是要体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核心作用,生产经营中的组织保证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思想工作的教育引导作用。工会、共青团组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等。

第三章 党支部建设的标准

第四条 党支部建设的标准是:

()支部班子坚强。班子成员能自觉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开拓进取,表率作用突出,支部班子有较强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受到党员和职工的拥护。

()党员队伍过硬。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持党员标准,履行党员义务,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企业深化改革、经营管理、队伍稳定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自觉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保证监督有力。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组织决议和行政生产经营决策的正确实施,有效地参与同级行政重要问题的研究决策,支持同级行政正确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企业民主管理,保证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基础工作扎实。组织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各项制度落实,基础资料齐备,管理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质量高,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思想工作有效。有一个党政工团共同负责,一岗双责、运作良好的工作机制;有一支以党团员、班组长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有一套针对性强,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定期分析并全面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研究确定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重点,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第四章 党支部的任务

第五条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第六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第七条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第八条 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九条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工作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十条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第十一条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第五章 保持党支部组织健全

第十二条 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发挥作用的要求设置党支部。党支部的设置般应与同级行政生产经营组织相对应。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凡有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不设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正式党员7入以上的党支部,一般应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37人组成。根据党章规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3年,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党支部委员出缺时要及时增补。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要由公司党委批准。

因工作需要而临时组建的生产经营组织,时间在半年以上、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设立临时党支部,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公司党委任命。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的划分要便于党员活动原则。较大班组要有党小组。党小组长要由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努力做到艰苦岗位和关键岗位有党员。

第六章 提高党支部书记的素质

第十三条 兼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是党员的经理担任,实行“一岗双责”。从责任上讲,既要对经营工作负责,也要对党建工作负责。按照“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事业心强,作风民主,能力胜任,知识面宽”的要求选配党支部书记,不断优化党支部书记队伍的结构。

第十四条 要加强对兼职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考核。党委在每季度对党支部实施动态考核时,同步对兼职党支部书记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给予表扬、物质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并作为普级提职的重要依据。对支部工作未达标,出现问题的兼职党支部书记,视情况给予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免职等处理。

第七章 严格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五条 党支部必须坚持以下基本组织生活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民主生活会制度。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至少每季度召开次。民主生活会要认真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增强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员汇报制度。凡党员及身边发生重要问题或离开本单位一个月以上,要定期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

要按照简便、实用的原则,建立必要的基础资料。党支部的基础资料一般应有“三簿一册”,即:党支部大会和党课记录簿,支部委员会和民主生活会记录簿,党小组会记录簿,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

第八章 加强党员教育

第十六条 要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为目的,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适应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党员队伍。

第十七条 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注重教育效果。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工作实际,做好党员教育的长期规划、短期安排,增强党员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党课、电化教育等形式,搞好系统教育和日常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的质量。

第九章 严格党员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要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对党员进行定期分析和考核,督促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防止和克服党内消极腐败现象。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畅通“出口”,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要进行教育,要求他们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定为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章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十九条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二十条 要以保证质量为核心,严格按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对考察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要严格考察,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履行手续,要积极探索和推广发展党员“公示制”等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发展党员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一条 注重在经营工作一线的骨干和知识分子、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和分布状况,努力减少无党员班组。

第二十二条 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培养和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上。对入党申请人,要热情关怀,尤其要加强思想教育。采用多种形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第十一章 保证生产经营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二十三条 党支部要紧密围绕改革、安全、经营等工作,组织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内活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完成经营任务。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参与研究重要问题的制度。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干部的任免,奖金的分配、奖惩、福利待遇等涉及生产经营和职工利益的重要问题,党支部都要积极参与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生产经营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十二章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造优秀企业文化

第二十四条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以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为目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公民道德规范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教导职工认真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养选树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激励职工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开拓创新,不断进取。

第二十五条 坚持疏导方针,把正面灌输与自我教育、系统教育与日常教育、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要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和各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第二十六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思想政治工作要结合生产经营管理一道去做,把思想教育与关心职工工作生活、帮助解决具体问题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第十三章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

第二十七条 党支部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搞好民主管理,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要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工作。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问题,协调工会、共青团与行政的关系,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和特点,独立负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四章 扎实有效地开展党内活动

第二十八条 党支部要紧密围绕公司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坚持不懈地组织开展“创先争优”等多种形式、富有特色的党内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活跃党支部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二十九条 要按照“突出作用,注重实效,全面建设,整体提高”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党支部活动,激发党支部内在活力,全面提高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要深化“创岗建区”活动,从实际出发,坚持标难,严格考核,科学合理地设置岗区,强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本职岗位上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内活动要注重实效,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做到常抓常新,努力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第十五章 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 公司党委要切实抓好党支部建设,建立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分层管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按照党支部建设规划和目标,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每季度至少普遍检查一次党支部建设情况,指导党支部抓好工作落实。要搞好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党支部建设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定期分析研究并及时解决党支部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党委书记要亲自抓,党委委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分工,对党支部进行包保,要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党支部的动态管理,坚持定期考核,抓好后进党支部的整顿和转化。

第十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ebb1bb7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e6.html

《党支部工作指导性意见 do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