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发布时间:2018-10-07 07:22:0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


  该同志是XX县高陂司法所所长,高陂镇、韶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做到那里有纠纷,那里就有他的身影。7年来,组织调解民间纠纷4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当事人履行率达到99%,其中调解重大民事纠纷30余起,通过调解制止 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事件10余起,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由衷赞誉和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被评为全市优秀调解员、全市“十佳司法所长”、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
  人民调解是他的工作理想
  邹耕耘同志XX年调任XX县高陂司法所所长兼高陂镇、潞田镇、韶口乡三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他针对基层农村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相关程序,勤思考,常请教,边干边学,边学边干,调解能力不断提高,在调解纠纷活动中坚持做到耐心倾听后引导,依法辩析明是非,情理交融息纷争,坚持原则不失灵活,尊重事实不拘枝末,依法办案不钻牛角,调解纠纷时得心应手,成为了行家里手。
  工作中善于创新。XX年,他根据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调解的规定,与高陂法庭建立了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一是调解骨干培训联动。联合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三个乡镇的调解员进行轮训,重点宣讲常用法律知识、调解文书的制作和调解技巧等业务,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民事案件审理、调解联动。协助法庭在基层巡回审理多发性、常见性的纠纷案件,组织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做到“审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三是个案调解联动。对法律关系复杂、难度较大的民间纠纷,为少走弯路,减少调解和诉讼资源浪费,请求法庭实行基层调解个案指导,以提高调解效率。四是建立联系制度。互通案件调解、审理信息,协调解决问题,共同维护辖区稳定。一年里,高陂司法所与高陂法庭联动举办了三期调解员培训班,培训调解员50余人,培养建立了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夯实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维护稳定是他的工作目标
  一是把普法宣传作为人民调解的基础工程来抓。制作散发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单,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基层法律宣传骨干。以年度公民普法考试为契机,宣传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用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他利用基层法律制宣传阵地,开设法律图书角、宣传栏,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两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并在泗源村抓创建试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个普法、调解骨干队伍网络,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园地,一块法治教育警示牌,一个村民法律图书角,一套法治教育vcd片,每季一次全面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他与泗源村的人民调解员一道,调解村民之间的大小矛盾纠纷10余起。经过努力,泗源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受到上级表彰。
  二是抓好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维稳防范工作。奥运会期间,为维护辖区稳定,他采取了五项措施。第一,主动与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所、法庭、村委会进行沟通,建立每周一次、重大情况及时通报的维稳信息互通制度。第二,与公安、法庭、交警、土管、林业等部门先后在辖区内的高陂、潞田、韶口三个圩镇闹市设立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奥运知识、治安维稳内容的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法制宣传员到辖区内6所中小学巡回宣讲法制课,听课师生3000余人。第三,举办了三次调解员培训班,宣讲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物权管理等法律知识,详细讲解调解的原则、方法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对辖区内的调解员进行了轮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第四,加强了刑满释放回籍人员的管理。第五,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联合调处。这一事迹与经验在中国法制网等新闻媒体上予以了宣扬。
  三是抓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XX1213日,XX县潞田镇寨下村郭光明与刘爱招夫妇的三岁男孩与五岁女孩独自外出玩耍时,不慎掉入建桥工地的河坑中溺水身亡,十几名家属哭声一片,抱着两具尸体要去找施工老板赖某拼命,这一突发事件眼看就要演变成群体性事件。邹耕耘得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拦住并抚慰家属,表示一定会帮助他们讨公道,让年幼的生命得到安息,让受伤的心灵得到慰籍!情绪激动的十几位家属逐渐冷静下来,同意将两个小孩的遗体送往镇卫生院安放,等待政府处理。之后,邹耕耘与镇、村干部来到家属家里,真心倾听家属哭诉,细心开导安慰,用心与家属交流感情,直到深夜一点多钟才离开。第二天清早,镇卫生院里聚集了30多名家属,不容细想,邹耕耘当即立断,引领家属前往派出所,并通知施工方赖某到场,组织双方调解。开始时,家属提出施工方赔偿 60万元的高额要求,施工方表示赔偿额过高,无力承担。几十名家属一听,起身就走,要将尸体扛进镇政府。邹耕耘赶紧上前劝说,有条不紊地讲理说法,指出:施工方赖某虽然有警示牌和公告,采取了一定防范措施,但两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之处没有栏杆,施工方存在过错。而两年幼小孩外出,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亦存在过错。根据死亡赔偿有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暂定死亡赔偿金等损失为30万元,双方都承担一部分。由于邹耕耘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赖某当场赔付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9万元,死者家属不再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由于邹耕耘临机处置得当,一起突发性事件就这样云消雾散了。
  服务群众是他的工作要求
  邹耕耘把服务群众当作人生的一件快事。XX120日,潞田镇潞田村民钟期妙委托高陂镇下东村民郭平段雇请农民工,为钟期妙山场修建防火隔离带,约定每米4元,完工后支付劳务工资。第二天,郭平段带领18名村民来到钟期妙山场,按照指定位置修建防火隔离带,下午6时完成作业。郭平段电话通知钟期妙前来验收结帐。钟期妙以天色已晚为由拒绝。之后,钟期妙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验收和结帐。18位民工找到潞田镇政府投诉,要求解决劳务工资,经调解协商未果。由于涉及的劳务工资总额不大,提起诉讼的成本又较高,所以,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而调解又没有强制力,所以经过多次调解,雇主就是不出钱。此案一拖就是大半年,一些农民工除了骂骂雇主和郭平段泄忿外,已经丧失了讨薪的信心。916日,郭平段投诉到高陂司法所,邹耕耘接案后,通过初步调查,确认投诉属实,认为此案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涉及的人较多,如不彻底解决,终是隐患,不利于基层稳定,也有悖于公平正义。决定对这起讨薪案提供法律援助。接着,他找来雇主对话,进行耐心劝导,还特别提醒雇主,此案从受理、调解直至诉讼结案,他将为务工人员提供全程无偿法律援助。当雇主闻知此案已由政府出钱、司法所长出面讨薪时,当即表示愿意调解结案。于是,在邹耕耘的主持下,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雇主当场一次性支付18名民工劳务工资126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ec9c8a27d1cfad6195f312b3169a4517723e527.html

《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