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及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12-01 02:10: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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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内蒙古民族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及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时间:2009-6-38:30:24被阅览数:590来源:内蒙古民族大学教务处文字自动滚屏(右键暂停)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同时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不断深化的要求,特别是经济全球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形势变化,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内蒙古民族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学制我校本科各专业学习年限,根据国家规定,一般以4年为标准学制年限(医学类、预科班和蒙授英语专业为5年,临床医学预科6年)。实行学分制后,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在4年(5年)内完成学业者,最迟毕业时间可延长2年。第二条学期实行一学年两学期制。第三条学分制的主要内涵一、学生在本科学习期间须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培养计划中要求修读课程及有关教学环节的学分(14年级)均计入应达到毕业资格的总学分之中。二、在一、二年级学习阶段,为保证打好基础,原则上不允许选修可以取得毕业资格、超出该时限教学计划中的学分课程。对于学有余力且拟提前毕业的学生,在本学院或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指导、组织下,可从第3学期开始有计划修读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能够取得毕业资格的后续学分课程。三、在三、四年级学习阶段,学生在完成培养计划要求的学科基础、专业方向必修课和专业方向限选课外,可按学校有关教学、学籍管理规定,继续提前修读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分课程,也可选修本专业或其它专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记入能够取得毕业资格的总学分中。页脚内容1
风电一期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四、从一至四年级,学生可自主地安排完成教学计划中要求的公共选修课。五、在学分制下,学生安排学习的自主性增加,可在教学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指导下,依据学校制定的本科教学计划,设计、规划、调整自己的学习计划。六、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的同时,学生按照规定可辅修其它专业,达到要求者,可发给辅修专业证书和双学位证书。第四条学分计算及成绩管理一、学分计算1、学分的确定学分是学生完成某一门课程或实践环节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其一个单位量称为1学分。校学分确定的方法为:1)专业必修课理论课程教学为18学时计1学分,单独开课的实验课36学时计1学分(未单独开设的实验课18学时以下按理论课计算,18学时(含18学时)以上按36学时1学分计算。公共必修课按《公共必修课设置与教学时间计划表》(附表三)折合。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24学时为1学分。2)教育实习(见习)、专业实习、军事理论与训练、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按满1周为1学分计算。3科技创新等课外奖励学分认定参见《内蒙古民族大学学生课外奖励学分认定办法》执行,该类学分可作为规定的任选课学分,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学生每学期所修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成绩考核达到及格标准即可取得相应学分。2、学分的计算每门课程的学分值计算到小数点后第1位数字,并取整到05在校修读培养计划中的各门必修课、限选课所得学分均计入总学分。理论课中包含的实验学时,不另赋学分,与理论学时一并计算学分。页脚内容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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