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5-30 00:58:4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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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8日14时左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承包的前滩24-01地块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受伤。

2017418日接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查函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的要求,以及新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浦东安全监管局”)牵头,会同浦东新区总工会浦东新区监察局,上海市公安浦东分局,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林镇人民政府,并邀请新区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前滩24-01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仁耀置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建八局,施工劳务分包单位为上海富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茂公司),有关承发包合同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了备案。项目建筑面积126753.10平方米,2015年9月28日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号:14EXPD0002D02

(二)相关单位情况

1中建八局,成立于1998年09月29日;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68号27层法定代表人:黄克斯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基础工程,装饰工程,工业筑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及制品,非标制作,建筑材料生产、销售,建筑机械租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持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证书编号:D5),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16]010029

2.富茂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26日;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宏海公路4588号5号楼113室(上海三星经济小区);法定代表人:张燕;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经营范围:木制建设工程作业,砌筑建设工程作业,抹灰建设工程作业,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架线建设工程作业,地基与基础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土石方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的销售、租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普通劳防用品的销售。持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4),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沪)JZ安许证字[2006]190267

(三)安全管理情况

中建八局制定有高处作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模板支模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建立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手册。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

2016年7月8日14时左右,富茂公司劳务工耿涛在前滩24-01地块项目工地T3楼三层结构进行模板支撑体系施工作业过程中,不慎从约10米高的内排架上滑落至三层楼面受伤后送上海市东方医院南院救治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伤亡人员情况

者:耿涛,男,,河南省淮滨县人富茂公司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木工

上海市东方医院出院诊断1.创伤性硬膜外出血,颅底骨折2.右肱骨干骨折。构成重伤。

(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善后尚未解决,富茂公司已申请工伤认定

四、现场勘查情况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未及时上报事故。中建八局对事故进行了调查,拍摄了现场照片。并在浦东安全监管局调查核实时提供了相关调查资料。

中建八局调查资料显示:内排架搭设基本符合安全规范,扫地杆、剪刀撑等完好,内排架上架有立脚板,坠落处有少量血迹

五、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耿涛登高作业时,没有挂扣固定安全带,导致作业过程中踩空坠落受伤。

2间接原因

中建八局对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

(二)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朱斌,中建八局前滩24-01地块项目的项目经理,对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第(七)项的规定,建议浦东安全监管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整改防范措施建议

(一)中建八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认真加强危险性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富茂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施工人员对作业现场危险因素的认知,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安监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201754



成 员

工作单位

签 名

组长

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员

浦东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组员

浦东新区总工会

组员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组员

浦东新区监察局

组员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组员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组员

三林镇人民政府

讨论时间:2017年5月4日上午

讨论地点: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712会议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cfeb9ef2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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