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
“特殊疾病”门诊就诊审批表
注: 1、待遇支付时间从医保经办机构批准之日起,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限额按自然年度计算。
2、慢性病参保人门诊就诊最多可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一家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一家为县(区)人民医院或中医医院作为其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余定点医疗机构可由患者根据需要选择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
3、特殊病参保人门诊就诊可选择4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同时患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的参保人按特殊病选点就医。
4、本表职工医保一式两份,医疗局与单位各留存一份,居民医保一式一份,由医保局留存。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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