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知识
1、 贫困对象包括:一是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二是贫困户。
2、 建档立卡贫困户属性两类:一类是未脱贫——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二类已脱贫——一般农户、低保户、五保户。
3、“五看法"——一看房、二看衣和粮、三看劳动力强不强、四看家里有无读书郎、五看有没有病人躺在床。
4、农民人均收入计算方法:农民人均收入=(工资性收入十家庭经营性收入十转移性收入十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5、“四有人员"即有小轿车、商品房、国家公职人员、有工商注册登记的家庭。
6、贫困户识别程序:1、农户申请、2、比对申请贫困户中是否有“四有人员"、3、村民代表大会评议、4、“两公示"、村、乡两级公示、5、县级公告。
7、如何精准识别贫困户?一是入户调查农户上年度总收入、年人均纯收入情况;二是看农户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要求;三要结合“五看法"指标和调查方法对农户进行综合评估。
8、 精准识别贫困户的标准是:农户年人均收入低于国家当年扶贫标准线以下,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同时按“五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O分以下(不含60分)。
9、贫困对象脱贫退出标准是:一是贫困户退出标准,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二是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三是按“五看法"综合评估分值在60分以上(含60分)。二贫困村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且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三贫困乡镇退出标准:按黔党办发[2011]1号规定执行,贫困乡镇继续执行省定标准。四是贫困县退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贵州省贫困县退出实施方案》规定执行,贫困县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
10、贫困对象退出程序:
(1)、贫困户退出程序:村民小组提名、村“两委"、驻村工作组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报乡政府核准、签字确认、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识脱贫。
(2)、贫困村退出程序:贫困村申请、乡镇审批、县级审核、签字确认、省州备案。
(3)、贫困乡镇退出程序:乡镇申请、县级审核认定、州核查、省备案。
(4)、贫困县退出程序:县级申请、州初审、省核查、国家评估检查。
11、“九个不能脱": 人均纯收入不达标、饮水困难或不安全、教育不保障、医疗无保障、住房不保障、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大疾病、搬迁户未搬迁入住、帮扶未落实。
12、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的对象:一是就读普通高中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二是就读中职学校一至二年级的贵州省农村户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三是就读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的贵州省农村户口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13、普通高中(中职)享受资助政策有:(1)高中“两助三免),A、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丶年),B、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丶年),C、免学费(760元/生丶年),D、免教科书(400元/生丶年),E、免住宿费(500元/生丶年);2、中职:三年免学费(2000元/生丶年)、其他与高中相同。
14、本、专科(高职)补助政策:A、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丶年),B、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生丶年),C、免学费(本科3830元/生丶年)、(专科高职3500元/生丶年)。
15、“泛海助学行动计划"资助对象、标准及程序:A、对象:参加当年高考且被录取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B、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C、申请程序:就学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不一致的向户籍地县党委统战部提交申请。
16、“雨露计划-圆梦行动"一次性补4000元。程序:申请人到学校或乡镇扶贫站办理。提交申请表、录取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农信帐号复印件。
17、“雨露计划-助学工程"对象高职教育和一年以上预备制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低保)家庭子女和农村孤儿。每年1500元。申请方式:互联网或手机APP申请。
18、义务教育有哪些优惠政策:A免学杂费小学600元、初中800元、教科书费小学80元、初中174元、向家庭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费小学每年1000元,初中1250元,提供营养费小学初中每人每年都补800元。
19、学前每人每年补500元、营养每人600元。
20、“贵州——深圳"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对象是高一、高二家庭困难学生。
21、生源地助学贷款:大学本、专科每学年可发1000——8000元,研究生1000——10000元。
22、医疗扶贫政策:四重医疗保障:新农合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
23、贫困户人口参合享有哪些政策?A、农村的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参合的,民政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标准资助;B、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资助;C、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的、个人参合费用由民政全额资助;D、计生“两户"由卫计部门全额资助;E、由卫计、民政资助外的农村贫困人口参合,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财政予以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
24、贫困人口参合后,每年门诊补偿标准:A、普道门诊报销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B、特殊病种(含慢性病)大额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封顶线不低于二万元,政策性补偿比例不低于60%。C、门诊报销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村乡两级到65%和95%。
25、贫困人口参合后,新农合住院补偿标准是:A、取消县域内住院起付线,取消经转诊县域外住院起付线;B、补偿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乡、县、市、省分别达到85%
至95%,75%至85%,65%至80%,60%至70%。
26、大病报销政策:A、大病保险
起付线降低到O至3000元,各档赔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达到60%至100%。B、保障范围扩大到罹(Ii)患36种慢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医疗费用。
- 27、哪些情形不属于新农合报销范围?一是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职业病、工伤、车祸等;二是因司法鉴定、劳动鉴定、打架斗殴丶酗酒、自杀、自残、戒毒、违反法律法规、冒名顶替住院及国外、港澳台地区、计划生育手术、原发性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费用;三是未经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急诊住院除外);四是超过省、市(州)价格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部分;五是药品类型:零售药店购药,超《我国药典》范围以外的药品以及《我省药品目录》规定的单味、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六是服务项目类:A、就(转)诊交通费、救护车费、取暖(降温)费、电视电话费、损坏公物赔偿费、生活服务费等;B、病历工本费、疾病证明费、诊断建议书费等;C、出诊费丶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上门服务费、自请特别护理费等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七、非必须检查及非疾病治疗项目类:A、新型昂贵的非必需的特殊检查项目,B、美容、健美项目及非功能性起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C、各种预防、保健性诊疗,D、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八是医用材料类:A、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B、除贤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正术;C、气功疗法、保健疗法、营养疗法、暗示疗法上诱导疗法、磁疗等;十是各种科研性一临床实验性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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