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发布时间:2021-03-07 15:12: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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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上《横琴企业分支机构“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申请人承诺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并对因填报或提交虚假信息、资料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作为代理人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变更 □注销)登记。(代理权限:□提交申请材料;□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书;□印章刻制申请及领取)。

代理期限至 日。

取照方式:□窗口领取;□选择邮政速递并委托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隶属企业有权签字人签署: 隶属企业盖章:

注:隶属企业属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隶属企业属于合伙企业的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名;隶属企业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名

代理人签署: 代理人联系电话:


横琴企业分支机构“一照一码”登记申请表填表说明】

1、本申请表适用于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办理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2、申请变更登记的,本申请表仅填写需变更事项变更后的情况。

3、本申请表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4、本申请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续页填写。本申请表栏目勾选处请在“□”内打“√”。

5、本申请表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6、不申请横琴集中办公区域住所的,按实际取得住所信息填写。本申请表【住所】、【经营场所】栏请按照房屋产权证明上标明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具体到行政区、街道(路)名、门牌号、房号;【住所】栏合伙企业应填写其主要经营场所地址。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属于个体工商户的应当提供由区居(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并注明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其他商事主体应当提交由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同意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说明该房产的权属情况及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原因。

申请“集中办公区域住所”的,无需填写住所信息,提交申请获批后填写(住所编号以商务局审批为准)。申请人应熟知《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商事主体集中办公区域住所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申请入驻集中办公区域的,应填写联系电话信息并确保有效畅通,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区集中办公区域住所的管理单位。

7、本申请表标明需“签署”处,签署人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名;属于非自然人的,由其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等证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投资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其中外国(地区)企业由其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人(即有权签字人)签名。

8、商事登记需要提交的表格、文书材料,请登录横琴新区门户网站工商局主页(http://www.hengqin.gov.cn/hqgsj/zfbm_index.shtml)下载。本表及其他相关文书材料提交地址:横琴新区宝兴路198号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4172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0784a72c5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d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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