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猪养殖合作合同
发布时间:2018-12-20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黑猪养殖合作合同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黑猪养殖合作一事,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黑猪养殖 二、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四、合作方式:
本项目共出资 元,其中:
甲方出资 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 元,占总股金的 %;
乙方出资 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 元,占总股金的 %;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负责开办所需一应证件的办理; 1、对外开展业务,对外订立合同;
2、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3、负责合伙的财务及帐户资金进出; 4、审查本项目经营管理;
5、决定本项目中各职司的劳动报酬以及报酬核算原则; 7、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 8、确立销售方向以及销售时机等; (二)乙方的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对外订立合同; 2、负责养殖场的业务跟进,债务催讨等; 3、检查养殖场的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整理日常规则并且定期交付生产管理中产生的收支账目明细与甲方;
6、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7、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运输; 8、协助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1、对外签订合同均需以养殖场名义加盖公章后生效; 2、勤勉开拓业务,努力扩大养殖场的资产及经营规模; 3、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本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4、合伙人一方提供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另一方在未取
得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养殖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作人应当按比例在 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七、合作期间约定:
1、合作期间,不得退伙,不得转让股份。强行退伙者,出资股金概不返还。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违约金 元。
2、有其它人要求进伙时,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合伙期间,各方要勤勉敬业,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职守且不听其他合伙人劝阻者,其它合伙人可商议并予以除名,同时向被除名者返还其所占的股金(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合作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