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的对象: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而无其他收入,经济困难的;
(二)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
(三)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收养人员;
(四)农村“五保户”;
(五)因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获得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的范围: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三)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请求维护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享受工伤待遇的;
(八)请求维护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九)请求维护因家庭暴力导致家庭婚姻纠纷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十)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
(十一)与公民基本生存条件密切相关且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确需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法律援助的程序 :法律援助承办机构承办法律援助事务应遵循“四统一”原则,即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和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申请人的条件,统一指定法律援助人员,统一监督检查法律援助的实施。
1、当事人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
2、对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批、立案;
3、做出给予(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
4、将指派通知书送达法律服务机构,指派承办人员;
5、承办机构及承办人员在法律援助事项办结后,十五日内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结案报告;
6、回访受援当事人。
法律援助的形式 :
(一)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二)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三)民事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
(四)行政复议、仲裁;
(五)办理公证证明、司法鉴定;
(六)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449603131126edb6f1a10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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