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写狗的优美散文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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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写狗的优美散文精选
前几天和朋友聊天,他很沉重的说他家里的小狗小黄被车撞了,发现时已经来不及了。他聊了很多,他说他本人是更加喜欢猫的,也许是以前的某些原因,狗在他的脑海里总是与一些贬义的词汇相连的,诸如狗仗人势、狗眼看人低等,所以一直以来他也只是养过一些猫或者鱼而已。至于小黄是因为他的爸爸从乡下来了,他又需要上班,而且常常加班到很晚,没有太多的时间去陪伴老人,老人家以前在乡下的时候就很喜欢养狗,所以他才在宠物店里买了一只那种最常见、最普通的小黄狗专门来陪伴老人,只是没想到小黄来到他家刚刚几个月就又离他们而去了。朋友还很内疚,因为在这几个月里,他从来都不曾真正的去接受过小黄,更加谈不上对小黄有多么好了,可是在他上班之时陪伴老人的却是这条狗儿。他说其实这几个月他已开始经慢慢的习惯了家里有一条狗儿了,尽管它常常去欺负家里养的猫儿,而他也已经准备慢慢的去接受家里新添的一员了,然而有些时候世事却是变化无常的,很多时候那一份歉意总是来得太迟。
记得以前,家里曾经养过一只流浪猫,第一次看到它的时候,它默默地趴伏在垃圾堆边的角落,一身黑色的毛发打成各种结儿,整个身子都沾满了灰尘,它轻轻地舔舐着自己的一条腿,用漆黑莫名的眼光看着过往的行人,一瞬间,触动了我心底那久违的感动。我轻轻地靠近它,它却惊恐的站起来,一瘸一拐,原来它的一条腿儿断了,不知道是抢食的时候被别的动物咬断了,还是偷食的时候被人打断了的。于是我将它带回去,给它洗澡,又把它带到宠物医院给它看病和打针。其实以前我很少养动物,依稀记得很小的时候养过一只鸟儿,虽然最后它也是不知所踪了。不过谨遵医嘱,照顾一只受伤的猫儿却是难度不大的,所以悉心照料了一段时间后,猫儿的毛发也渐渐发黑发亮起来,身体也逐渐肥硕起来,不再是初见时候的骨瘦如柴了,虽然它的腿还是永远的瘸了,但是爬树上房却再也难不倒它了。然后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觉醒来却发现猫儿不见了,此后竟永远的没再回来过了。其实却没有太多的悲伤,只是心底终究还是有一些惆怅的,我养的宠物们始终还都是同一个结局。
我常常在想,我们是否真正地了解过这个世界,了解过这个世界的人和物,还有这个世界里和我们无法交流的生命与风景。这个世界很多时候其实是在倒退中行走的,我们明明已经看到了他的脸,心底窃喜,以为加把劲儿彼此就会相遇,可是却发现距离会越来越远,而那脸也越来越模糊。人都是悲哀的,因为绝大多数人都只能去追赶别人的脚步,而走在前排的人以为自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时,却发现已经日暮西山,临近黑夜了,只能提着灯笼继续去寻找天亮的出路。可是往往即使是这种悲哀的幸福,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不能够拥有。
亲身经历过汶川的惨剧,更加不忍目睹雅安的凄凉,在那一刻,惶恐、痛苦、绝望、悲怆,自然给予我们的灾难是我们给予自然的反馈。可是面对自然很多时候我们却显得束手无策,我们能做的仅仅是在灾难来临之后,竭尽全力的去弥补,可是掩藏在希望曙光之下的是永远也杜绝不了的黑夜,痛心、气愤、悲哀,人性永远是难以捉摸的东西,有的人可以漠视生死,有的人显得道貌岸然,有的人却是大厦蛀虫、长堤蚁穴。我不知道自己除

了能捐献一点微不足道的身外之物还能做些什么,然而虽人微言轻,却是位卑未敢忘忧国。可是这个社会往往也会在不经意间告诉我,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厮杀,所以即便痛心疾首却也无可奈何,唯愤青般絮絮叨叨,骂骂咧咧。作为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没有能力去改变上层建筑,只能寄希望于有一天他们会浪子回头、良心发现,所以即便我知道我捐出的那一点点钱,如果十块钱中有一块钱不管是用于灾区建设,还是保护在成都像猪般生活的大熊猫,我也无怨,我能尽到的最大能力也仅限于此了,这就是我的责任,这就是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最底层、最普通的一员的责任。那些享受更多劳动果实的人们有什么样责任,我不知道,也许是我目光短浅,也许是我太过孤陋寡闻,所以我只能发发牢骚,只能陪着痛哭的人落泪,只能陪着强颜欢笑的人凄怆。
忽然间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肯德基的冰比厕所马桶里的水还要脏,可是每天依然人满为患,趋之若鹜;小小的一个副局长儿子就敢叫嚣“我爸是李刚”,那平日里是否就无法无天,这些普遍存在的“星二代”、“官二代”是否应该引起人们的反思;亦官亦民的中国红十字会为什么可以凌驾公众之上,为什么它总是一直缺失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却从没有人去考虑健全它的机制,是不愿还是不能,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我,捐赠的钱哪里去了。虽然很多人都说不要因为个别人的所作所为而否认整个团队,可是“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如果连一个蚁穴都欠缺必要的解释和处理,我们还能相信整个团队吗!缺失的信任封闭了我们彼此的心灵,让隔阂如鸿沟,如天堑般裂开我们已经渐行渐远的身影,留下满目苍夷,一片狼藉!忽然间一种莫名的悲伤萦绕心头,经久不散!
记得很小的时候,大抵是小学生的时期吧,老师经常会问我们,你们的偶像是谁,长大了想做什么之类的问题,可能很多人都已经忘记了自己当初的豪言壮志了。这许多年以来,我以为我也早忘记了当初的理想,可是最近却慢慢的又忆起来了,记得当初最崇拜的人就是鲁迅了,觉得他才是最有本领的人。一支笔杆,千军万马莫挡其锋,一瓶墨水,泼洒挥墨直透人心,他的每一言每一语都让善良的人如沐春风,恶毒的人刮骨钢刀,贪婪的人无地自容,我觉得这样的人、这样的文学才能称之为真正的人和真正的文学。浮华、腐朽、堆砌、靡靡、华而不实,一个真正的男人摒弃的东西现在却是这个社会的主旋律,炫耀、喧闹、攀比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追逐,最受追捧的话题。我不知道是舆论导向出现了问题,还是儒家文化压抑了几千后释放了国人的本性,我说他们是自甘堕落,他人说我是孤芳自赏。现在才明白唐伯虎的“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的无奈与苦楚,所以只能嗟叹这个世界真的是“国士无双”。
但是我不是鲁迅,所以很多东西他敢写敢说,我不敢!我不敢做国士,我只能做一个大家眼里的“愤青”,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只能在醉梦里胡说八道,将一樽明月还给江夜,留两行清泪浸湿衣襟,仅此而已,如此而已!一切在寂静里。
寂静的夜空,寂静的月色,寂静的小路。寂静的空间,寂静的心房,寂静的时钟滴哒。

寂静中的一点声响,都衬托静的意味。滴哒的时钟声,寂静的滴哒。滴哒的思绪,经纬交织,一点一点的交会一点一点的密集,如网般恢恢,收罩心房的处处角落。犹近犹远,细细碎碎全洒的是你。
你的风尘你的宁静,是你迎候我的姿态。你以这样的姿态,迎候我的到来。恍如冥中的等待。佛说五百年的修行,才换来今生的一次回眸。而我们呢?应是惊鸿落地的那一点!回眸加一点,就让彼此的心生出了花来。
我的心说:不问究竞。你的心说:不必探寻。我用你懂的方式,你用我懂的方式,暗!
在你的心里,我是颗青苹果,还有青涩未脱。你的历练,希望我脱去那层涩。可你的率真,又想将它挽留。你的笑意里,我看穿了你的拿捏和迟疑。你一直在前行的路上。在阳光暖暖的路口,等我!从容如吹来的风过,些些緾绵,看起来却云淡风轻。你知,会有一天我的步子会迈到你的行程中,从等候到并肩并行。我想起:你曾好几次跟我重复说起过一个故事。你说,你小的时候,老家有一对老夫妻。
老奶奶七十多岁,老头八十来岁。老头老奶奶没事就在离家不远的窑洞前晒太阳。他们总是眯着笑眼,露出缺了的大门牙叨嗑。有时候,老奶奶在老头的背后,把手从衣领后伸进去帮老头搔痒痒。有时候两只手在老头的白发里拨来弄去,给老头捉虱子。到了做饭那会儿,老奶奶会在老头的耳边,跟他说,我给狗狗做饭饭去了啊。“狗狗”是老头的小名。这时,老头会孩子样乖乖的点点头,眼巴巴的看着老奶奶走过。老头有些耳背,老奶奶跟他说话只有大点声才能听到。
后来,“我给狗狗做饭饭去了啊”这话,成全村孩子嬉笑时的口头禅。之前,谁家也没在意过狗狗老头和老奶奶的日子。两个老得可以让人忽略的老人,由于顽童的嬉戏,从新回到人们视线中。原来,这对老伴在这样活着。大人们开始观看他们。慢慢的,狗狗老头和老奶奶成了村里人口中念叨的羡慕!大伙纷纷地说,这对老头老太太,都七老八十了还好成这样!年轻时指不定好成啥喽?
这个场景,从小至今都烙在你的脑海。说起这对老头老奶奶时,你声音沉静,眼睛看着远处,好象回到从前,站在一旁看狗狗老头和老太太晒太阳的那个少年。你说这是你见过最打动你的一对男人和女人!
我在你的叙述里,构画狗狗老头和她老奶奶的神态。甚至感受到,老奶奶给她的狗狗送饭时急急的样子,还嗅到竹蓝里饭菜的温香。这是你的念想和向往,是你重复故事的原由。想起苏芮唱过的《牵手》。

......也许牵了手的手前生不一定好走.......所有了伴路没有岁月可回头
牵手,只是轻轻的十指相扣。可要牵到如狗狗老头和老奶奶那般,执子之手与之携老的境地,要经得起多少岁月的打磨?有了伴的路,没有岁月可回头!歌唱的是生活,创造生活是自已。
有了五百年回眸,再续一回一千年共枕。许多男人女人,都在这样的行进中。若按佛说,这都已是不易了!五百年加一千年的修行啦!可不易归不易,活生生的男人女人们终还是负了佛意,在一幕幕的分分合合中寻寻觅觅。归到底是想如狗狗老头与老奶奶般,得一个暖心的依伴。
传说,人的灵魂重量是二十一克。在身体的比重中,它显得微不足道。可灵魂是人最高级别的主宰。要是遇到一个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妨用二十一克的定律运行一次。有道是,“人生贵在抒胸臆,纵活百年妄为夭”!好在,我们都敢一试!都敢担当!如今,我们分隔两地。许多寂寞的时,我冷清的身影站在窗前,看对面楼上的人家人影晃动。那对夫妻做饭了,进进出出的忙东忙西,他们开始吃饭了,灯光下一家三口热腾腾的饭菜。而那时,你是彼地的冷锅中我是此地的冷灶。没有对方的日子,吃饭的心情是马虎的。只有你休假或我探亲时,饭桌上才变成红红绿绿的大盘小碟。
我们之间很朴素。朴素到一桌饭菜的丰盛,细致到衣服添加衣服的冷暖。还有那些困境中相互的支撑,一起合成日子的细水长流。
这个寂静里,由狗狗老头和老奶奶想起很多很多。这些很多在滴哒中弹动了心曲。不求高山流水,伯牙摔琴的绝决。但求就是小曲一支,也清扬悦心!
那么,用你知于我我知于你的爬山涉水,去兑换老时欣然相慰的笑呤吧。
多年前,养过一条狗。那时还年少,青葱般的年纪,心底纯澈不染。那时哼着歌,走路蹦蹦又跳跳,喜欢读书,杂七杂八有的看便好。那时,所有事物都是美好的,对人对物不设一点戒备,付出便是全身心。
狗狗是妹妹抱回家的玩物,小小的,黑白相间,或者是生性的薄凉,初见那小小的一团,并没多少欢喜可言,余光瞄了一眼,便继续在书页纸张里消磨自己的时光。

记得那时妹妹一周岁多吧,蹒跚学步。小孩子喜欢那是喜欢的,互为玩伴,只是吃喝拉撒的那些俗事,只好由我勉为其难。狗狗长得快,几个月时间妹妹已经不能随意提起尾巴或者小腿扔着玩儿。
慢慢地,狗狗开始每日跟着我上学,只送到路口,偶尔我会回头看一眼,黑白相间的影子每次都在我的视野里,静静、默默。下午回家,远远地,还是那个路口,黑白的影子仿佛一直不曾离开过。我脚步轻快的走过,它起身亦步亦趋。若跟伙伴们嬉闹,它便立着,余晖下,守候。
那时,我开始喊他花花。上学、放学,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花清澈的眸子渐渐浑浊。一人一狗,多少寒暑,多少春秋,每一次回首每一次驻足,那条小路,总有一个影子是眼底不变的风景。在外求学的日子久不回家,但每次回去总也能看到花花的身影。还是那个路口,那个影子仿若日日守候从没离开过一般。我不用说话,花花远远地便会看到我,尾巴摇几摇,缓步到我跟前,把身子拱着我的脚面,我分明可以听到几声“呜呜“的哀鸣。只是那时年少不识愁滋味,亦不懂得离别苦。记得那一年冬天特别冷,腊月的一天夜里,半梦半醒间,我分明听到花花悲烈的哀叫。我对妈妈说:花花病了,然后披衣。妈妈拉住了我,她说你听。寂静的夜,除了哀鸣还有横冲直撞的声音-----我趴在窗玻璃上,冰凉冰凉,看着花花没头苍蝇般在院子里蹿来蹿去。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是玻璃的凉还是泪的凉,我累了,花花也累了。它躺下来,就在窗的前方。
第二日,天色刚刚蒙蒙亮,打开门,花花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我喊一声:花花。不动。再喊一声,不动。我疾步过去,慢慢蹲下来,眼里有冰凉一滴一滴落下,砸在花花已经僵硬的身体上,滴泪成冰。
从那之后,再不喜欢小动物,之后几年家里也陆陆续续养过几只狗狗,但从没入我心,翻起记忆的扉页,也寻不到丁点痕迹。时光无涯,薄凉的天性里或者更多念旧的执着,与花花的那段缘分,已是刻骨,与光阴同在。
就在五六年前,儿子轩轩也是周岁多一些,也正蹒跚学步,老公拿回家一条狗。身体乌黑发亮,一根杂色都没有,只有腿是棕色的,只是腿特别短,隐在身子下面,走起路来只看到四个小爪子移着细碎的步子,急急却缓慢。
初始,只是被它的小模样引得起了点点兴趣,多看了几眼。老公说,它叫皮皮。真应了那名字,皮皮是真的皮,不是调皮,是耍赖耍皮。都说狗狗最是灵性忠诚,皮皮不。街上玩耍,喊它多少声,回头看看但就不回家。气急了教训几下,它也不慌,始终踱着不急不缓的步子,从不哀鸣求饶。狗狗都是看门的,但皮皮不,跟谁都看似爱理不理,但跟谁都亲,张口“汪汪“凶人的情景在它是太过稀有。甚至在街上经不得外人的引诱,一点馒头碎末就颠颠的跟着人家走。以至于村东村西总能见到它轻移碎步的影子,并且走远了不知道回家,好在乡里人淳朴,街上看到了便也吆喝几声揪着大耳朵硬生生送还家来。这样

的皮劲,不止一次动过把它再次送人的念头,但儿子喜欢,也就慢慢爱屋及乌的让它留了下来。
忘了是哪个季节的一天,皮皮再次被人送回来,是托着回来的,光滑的毛皮沾满了血色。一眼看到心里不由得一下下抽紧,原来那些平素日子的扯扯绊绊早已入心,只待一个特别的场景心底的在意便会显现出来。
皮皮让车撞了,确切说是让车轮碾过。腿明显的折了,最不忍的是肚皮上裂开一道大口子,内脏露在体外。我接过来,明显感觉到它的身体在剧烈的颤抖,也或者是我的身体在抖。它疲惫的睁开眼,定定的看着我,我慌了,乱了,眼里蓄满了泪。怎么办?怎么办?柔软的垫子上,皮皮躺着,还是沉默,清楚地记得没有一丝呻吟。我急着打电话,给老公,让他赶紧回家,我要救活皮皮,镇上没有给小动物医治的地方,那就去城里找。一定救它,它看着我,眼神里含着凄怆,我的心在滴血。
老公回家看了看,说等找到治疗的地方血都流尽了。时隔多年依然记得那时的绝望,那双眼睛,看着我,我的绝望映在它的眼底,那么无助,那么悲戚。老公突然说我给它缝起来吧,死狗当活狗医。诧异,我想那时我一定是用听到天方夜谭的眼神看着老公。老公找来针,火上烧了一下。我抱着儿子赶紧离开,实在不忍心,我怕每一针都会扯动我的心。出去转一圈再回家,“手术”已经结束,老公说皮皮很勇敢,只是呻吟了几声。接下来的几天,我给它煮骨头汤,喝蛋液,四五天后,它站起来了,然后慢慢溜达,只是再也不是细碎的步子。它的腿瘸了,肚腹明显的歪斜,走起路来一拽一拽,但是生命的力量,多么强悍,皮皮活过来了!
生命在脆弱时,会有一股力量在支撑,那是求生的欲望,那是一种精神。精神不衰,则身体之气长存。人生一世,虽有诸般纠结牵绊,坎坷困苦,但生活着便有希望,便可从容应对季节更迭,潮起潮落。一只狗狗对生命的眷恋,面对残酷时表现出的坚强,时至今日,念起,依然感念于心。
生命,希望,信念,在心中,坚强不息!
就在昨天,家里又添了一员,一只纯白色的狗狗,还没满月,却已经会“汪汪”叫着凶人。细嫩的声音,听来让人心里不自觉的多几分怜惜与疼爱。
但是我不想留下它。越是喜爱的越不想拥有,怕时光里倾注太多柔情,经不起最终的离别。来来去去间,总是太多伤怀。
小宝看见一把抱住却怎么都不肯放手,并且顺嘴给起了名字:小白。不知哪里听来的俩字,居然正对了狗狗的颜色。那就留下吧,就叫小白。只是它那么娇弱,那么瘦小,我不知道在小宝的娇宠下它能不能挺过这一段难捱的时光。

刚学着蹒跚学步的小宝,把狗狗掐在手里,看得我不禁为小白直打寒噤,慌忙去抢,但那两只小手掐的更紧,嘴里喊着:抱抱小白,抱抱小白。于是,用逛街引诱,用糖糖诱惑,软硬兼施各种手段都没救下那可怜的小乖乖。也罢,只好讲道理:“宝宝轻一点好不?狗狗疼了,要哭了”“宝宝把狗狗放地上,咱们看它会不会走”“宝宝,放下狗狗,咱们看狗狗走的好还是你走的好”------
看着眼前小宝对狗狗的喜爱,记忆深处曾相伴于己的影子,不期然的齐齐袭上心头。时光过隙,再回首已是经年,而那些事,那些人,那些物,却依然历历在心。翻开记忆的册页,第一次喜欢一只狗狗是因了妹妹,第二次是因了大宝,而如今,谈不上喜欢,自然而然的母性情结随着小宝展开的欢颜而再次柔软如水。原来,多年来刻在心里挥之不去的情结只是因为爱着,爱着与之相关的那些人,眷恋着与之相关的那些时光。
小白,无论命运如何,它来过,我的篇章里便有了它的影子,是浓重的一笔,多年之后,跟小宝一起翻起这一页,我会告诉他,在他懵懂未知时,有只狗狗给了他许多欢乐时光,名字叫“小白”。
世事万物,来来去去皆有定数。只要拥有时真心以待,许之安,许之暖,许之福祸无忧亦无惧,即使转眼离别,于心无憾,也便心安了!
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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