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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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青年教学人员献身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成长,使优秀中、青年人才脱颖而出,为教学、科研做出更大贡献,使我校教学和科研事业蓬勃发展,特制定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近三年内至少完成学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满两年的教学工作量(至少完成432学时,辅导及教育实习折合课时除外),经学校有关部门考察,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效果优秀,专业技术工作年度考核连续三年合格(至少有一次良好以上),且符合下列1款中一项或2款中二项者,可申请评选。
1、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款中一项者,可申请评选:
1)获得省级优秀教师、园丁奖、青年教师成才奖、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一等奖等其中一项者;获得省高校科技进步二等以上奖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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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省级出版社正式出版独立完成的学术著作、译著、教材者(字数在10万以上);或担任学术著作、译著的主编,本人独立完3万字以上者;或担任教材主编,本人独立完成5万字以上者。
3)在国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二篇以上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刊物上发表五篇以上论文者(有三篇为第一作者)
4)在全国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在全省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者二等以上奖。
5)科研成果开发、技术转让上缴学校纯利润二万元以上者。 2、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款中2项以上者,可申请评选: 1)获得省高校科技进步三等奖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等奖项其中一项奖励,其名次为第三名以上者。
2)获得学校青年教师优秀教学奖二等奖者。
3)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译著等,并在其中担任副主编,本人独立完成2万字以上者;或担任教材副主编,本人独立完3万字以上者;或合著1参编学术著作、译著,本人独立完成3字以上者;或参编教材本人独立完成4万字以上者。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者(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刊物上发表三篇论文者(其中二篇为第一作者)
5)本人培养的对象在全国性音乐比赛、体育比赛、美术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奖;在全省性音乐比赛1体育比赛1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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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览和各类专业性比赛中获得前四名或者三等奖。
6)获得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政治辅导员、教书育人先进个1优秀共产党员等其中一项称号者。
7)科研成果开发、技术转让上缴学校纯利润1万元以上者。 三、评选程序
1、凡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水师专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评审表》一式三份,连同有关材料报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对推荐上报人选加注推荐意见后连同本人原始材料一并报人事处审查。
3、学校对被评选者的教学情况经过考核后召开评审会议进行评审,最后由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
四、管理办法
1、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采取滚动式管理的办法,每三年评选一次。
2、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每月享受校内特殊津贴30元。 3、优秀中、青年教育骨干在享受特殊津贴期间,在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或政治立场出现严重问题和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者或违反党纪国法受到法律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者;或不能完成任期内工作任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特殊津贴。
4、被评为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者,在下一次评选时符合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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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的可继续申请评选。
五、几个问题的说明
1、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到校工作的下一个月起,享受校内特殊津贴,但在三
年后按上述条件重新评选。
2、获得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从受表彰的下一月起,享受校内特殊津贴,但在三年后按上述条件重新评选。
3、连续申请评选优秀中、青年教学骨干的教师按近三年的教学工作及科研成果进行评选。
4、一项科研成果同时获两种以上奖励、按最高一项计、 5、科研成果署名中有“天水师范学院”字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6、一项应用研究或技术开发研究通过省部级鉴定的,按2篇省级刊物发表的论文计;通过国家级鉴定的,2篇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论文计。
7、本办法末尽事宜或末涉及到的问题,在评选过程中由学校研究决定,并在执行中继续修订完善。
第二篇:天水师范学院普通话教学及测试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天水师范学院普通话教学及测试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普通话教学管理
(一)本课程教学目的是提高学生对“普通话”的认识及应用水平,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为学生将来运用教师职业语言打下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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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
(二)本课程教学范围包括师范类本、专科学生,专科生以公共必修课的形式上课,本科生以选修课形式上课。
(三)本课程授课内容。系统讲授普通话语音知识,突出方言语音的辩证,辅以大量的普通话语音训练,使学生尽快掌握普通话练习方法,迅速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四)本课程以《甘肃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培训教程》为教材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用书。
(五)本课程一般在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由学生选课。周课时为2节,总学时为36课时,2个学分,期末以考查方式评定成绩。
(六)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鼓励口语表达能力较强的学生参加学校、省市及全国性的口语应用比赛,对少数优秀学生推荐他们从事口语表达的专业工作或继续深造报考相关院校的相关专业。
二、普通话测试管理
为了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适应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根据国家教委和国家语委有关精神,决定在我院广泛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并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
(一)组织领导
经甘肃省语委批准,我院成立了普通话测试站,此站挂靠在教育学院,由教育学院院长任站长,主管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教学工作。测试站下设普通话水平测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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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标准
按照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普通话测试以口语为主,以百分计分,采用个别测试的方法,整个试题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朗读单音节字100个,测试时间3分钟,占10分;第二部分,朗读双音节词50个(以我省难点音为主,辅之以少数变调词、轻声词、儿化音等),测试时间3分钟,占20分;第三部分,朗读材料一篇,测试时间4分钟,占30分。第四部分,说话题,由应试者根据所抽取的题目,进行三分钟的说话内容,占40分。测试主要考查应试者的语音、语调、语汇、语法是否自然流畅,普通话规范程度如何。测试中如出现语音错误、漏读或加字词、停动或断句不当、语速过快或过慢、方言明显等均要适当扣分。
(三)对学生的要求
天水师范学院测试站的测试对象主要是全院师范类本、专科学生,同时适当对外承担一定量的测试任务。因此对全院师范类学生及外面考生的要求是一致的,达到二级乙等水平即可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工科类学生暂不要求。
(四)测试培训办法
测试站负责对全院学生及其他社会成员进行测试。根据甘肃省语委要求,测试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和11月进行。试卷由省语委统一印发。
普通话水平测试未达标者,测试站将举行相应的普通话强化班,提供再次学习培训的机会,利用晚上或双休日授课,帮助他们早日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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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难关,拿到合格证书。
(五)注意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宣传推广普通话的重要意义,要求全体教师、干部、学生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坚持讲普通话,结合学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使我院推广普通话工作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附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试行)一级
甲等朗读和说话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测试总失分率在3%以内。
乙等朗读和说话时,语音标准,词汇、语法正确无误,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偶然的字音、字调失误。测试总失分率在8%以内。二级
甲等朗读和说话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平翘舌音、前后鼻尾音、边鼻音等)有时出现失误。词汇、语法极少有误,测试总失分率在13%以内。乙等朗读和说话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不到位现象。难点音较多(平翘舌音、前后鼻音、边鼻音、fuhuzzhj、送气不送气、lu不分、保留浊塞音、浊塞擦音、丢介音、复韵母单音化等),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20%以内。三级
甲等朗读和说话时,声韵母发音失误较多,难点音超出常见范围,声调调值多不准。方言语调较明显。词汇、语法有失误。测试总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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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在30%以内。
乙等朗读和说话时,声韵调发音失误较多,方音特征突出。方言语调明显。词汇、语法失误较多。外地人听其谈话有听不懂情况。测试总失分率在40%以内。
第三篇: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桂师院科字[xx]10号,xx11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证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使用的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是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院各单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归口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科技处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的规划、经费、审核、界定、联系、检查等宏观管理工作;各使用单位负责日常设备的维护、简单维修、报修、送修、验收和建立维修档案等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仪器设备维修范围及经费
第三条学院用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的专项经费由科技处统一管理,专款专用。维修专项经费主要来源是:
1.学校行政事业费拨款(纳入学校年度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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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费。 3.仪器设备有偿使用费。
4.学院处理报废仪器设备所得款项。 5.其他划入专项维修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学院行政事业费核拨的仪器设备维修费,根据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实际情况,每年核定一次,拨入维修经费专项。仪器设备维修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设备。随着学院的发展,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额不断增加,维修任务不断加重,院内各单位要努力提高维修费的使用效益,力争少花钱、多办事。
第五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范围和维修费列支渠道: 1.全院各单位包括服务经营实体(不含自收自支校办企业)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统一归口科技处负责,未经科技处核准,各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费票据,财务处一律不给报销。
2.纯用于教学、科研、行政办公的仪器设备维修费从学院的专项维修经费列支。10万元以上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系统除外)
3.10万元以上贵重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系统的维修由使用单位另行向学院申请专项维
修经费。
4.正在进行中的科研项目所购置使用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从该项目科研经费中列支,科研项目结题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5.正在建设中的重点学科,用本学科专项经费所购置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用,从该学科专项经费中列支;学科建设通过终期验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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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6.用于经营服务实体的仪器设备的维修费从其经营服务收入中列支。
7.虽列入学院的固定资产大账,但同时用于开展有偿服务的仪器设备(含各单位办班的自购设备)的维修费由本单位计划外收入列支。
8.对于维修费用接近或大于仪器设备残值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再进行维修。
第六条尚在保修期内的新购入仪器设备的正常损坏由使用单位及科技处联系供货厂家负责保修。属于非正常损坏的,按照《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然后报修。
第三章仪器设备的报修 第七条仪器设备的维修程序:
1.报修。由报修单位填写“广西师范学院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维修报告单”,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后,报科技处设备科。
2.界定。由科技处负责界定维修费列支渠道。
3.维修。由使用单位或科技处设备科联系维修,对于维修费≥500元的,需经审计室审核,对≥1000元的,同时需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维修。
4.报帐。仪器设备维修完毕并经使用部门检查合格后,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财务报帐手续。
第八条科技处对各单位设备报修要认真审核,并及时处理,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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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记录,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九条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有限的设备维修经费,少花钱、多办事,院内各单位要积极组建并培训兼职维修队伍,充分调动我院各单位有维修技能和专长的人员的积极性。学院鼓励院内各单位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承担本单位仪器设备维修工作,各单位对此要予以支持,有关零配件费、劳务费可适当从设备维修费列支。
第十条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院内各单位要充分
调动实验技术人员和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做好本单位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小修工作。科技处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并进行登记,作为对实验室和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十一条对在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给予表扬或奖励,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或维修不及时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工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止。
第五章附则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办法》同时废
第四篇:高青四中教学名师评选管理办法高青四中名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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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培养、选拔一批思想端正、素质过硬、业务精良、注重教改实践与教育创新、教学效果好的教学名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性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成长规律,通过选拔、培养、评定过程,逐步在我校建设一支师德佳、层次高、素质好、后劲足的名师队伍,并依此为抓手,带动我校教师全面发展,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校教育改革纵深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分析
我校现有教师180人,其中大35周岁以下的教师76人,工作不足五年的教师13人。学校现仅有的所谓的各类名师远远达不到目前我校办学规模的需求。为此加快我校名师建设步伐,加大对一批有潜力、有实力、有发展愿景老师的培养力度,使一批有思想,有影响的教师尽快脱颖而出,形成名师梯队的培养任务迫在眉睫。
三、组织目的
通过系列活动,使相关对象在思想政治与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与学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与教育科研能力等方面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发挥他们在学校各个层面的带头和示范辐射作用,为学校可持续发展注入生机和活力。
四、组织层面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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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五周岁以下的在职专任教师。 五、组织周期 三年一届,两年一评。 六、基本条件 (一)职业道德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与教学水平
1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近三年来工作量在标准工作量以上,近二年内未出现大的教育教学事故;
2、任教学科处于全县领先水平(同类学校前三名),学科教学深受学生好评;
3在教学改革中能发挥示范作用,近两年发表12篇市级以上论文或在各类教学评优、学生竞赛、科技创新、艺术比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4、熟练地使用现代教学工具,并能独立地在网上获取有关的教学资源,教学基本技能优秀;
七、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专门的名师培养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名师培养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一)名师培养、任届的周期为三年一届,两年一评。并实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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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培养或续评;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力,不能起到名师应有作用者,将终止其资格。
(二)考核时,先由本人书面总结履行职责情况,由所在级部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成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
(三)教学名师相关工作由教务处和级部共同负责,以教务处为主导,并建立专门档案。
(四)教学名师培养或任期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资格和相应待遇:
1、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有教学事故者;
受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者;
(五)学校“名师培养、管理领导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工作回顾和总结,每年一次向学校作专题汇报,听取批评或建议。
八、申报程序
(一)本人申请并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名师资格评审(培养)表》一式二份;
近三年个人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一式三份(1500字左右) 近三年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备齐后上交; (二)级部初评;
(三)教务处审核并确定参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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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校统一评审; (五)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六)公示三天。 九、考核职责
为规范名师的培养与管理,建立相匹配的考核机制,以考核作保障,引导教师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切实提高。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对相关人员履责情况作出考核。
(一)服从工作安排,能完成学校分管部门预订安排或临时安排的业务活动;
(二)任期内每年至少执教一次全校性的个人公开课,并随时接受观摩。
(三)每年至少以第一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或在各类教学评优、学生竞赛、科技创新、艺术比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四)任期内至少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教学微专题课题研究; (五)任期内承担一名青年教师的培养任务,并使其教学、科研水平有明显提高;
(六)任期内,每学期的教育教学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教学目标(教学成绩全县第三)
(七)凡被学校确认为学校名师或名师培养候选人的,相关人员要建立网络名师工作室,作为学术研讨交流平台;
十、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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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二)优先安排参与各类外出学习、培训活动;
(三)同等条件下,作为优先考虑今后评聘、晋升教师职务和各类评优的条件之一;
(四)学校每年免费为每位相关教师订阅一种专业刊物; (五)被确定为学校名师的,任期内学校按对本人的考核成绩分abc三个等级,根据等级学校每月向名师分别发放30元、20元、10元津贴。
附高青四中名师培养、管理领导小组 高青四中名师培养、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司观俊 副组长:代晓冰伊书亮 成员:孙学芳xx刘成崔波信福
第五篇: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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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1、校教坛新秀: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z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z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
e、近3年来,在z教育信息网或
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 2、校学科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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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学科教学类
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z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e、能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技术,
有自己的个人主页或教师博客。近5年来,在z市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随笔3篇及以上。
②德育类
a、在班主任管理工作有特色,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学生、家长和教师好评的在职班主任老师。
b、受到校级及以上的德育类表彰,或在校级及以上开设德育公开教育教学观摩活动并获得好评,或在z市级及以上德育类优质课评比、主题活动评比、班会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等级奖。
c、围绕德育工作,主持或参与z市级或z市级以上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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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围绕德育工作发表论文,或近5年在z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德育方面)评比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论文1篇。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个人申报与教研组、德育办推 荐相结合。
每年的12月,教师对照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要求,认为初步具备条件的,可填写《学校教坛新秀申报表》《学校学科带头人申报表》,并附近3~5年来的主要业绩、论文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成果证明材料等。
2、组织考核、评议。
先由教科室会同其它处室对申报对象及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初审,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交由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对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申报对象的师德修养、教学能力、教学实绩的考核,都要进行“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测评,参加测评人数不少于所教学生总数和教师总数的50%,学生满意率”和“教师满意率”低于2/3的不得入选。
3、发文命名,颁发证书
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择优确定校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初步入
选名单,提交校长会讨论决定,并向全校公示、充分征求意见后,由学校发文命名并颁发证书。
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每学年评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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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责与义务
校级骨干教师须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1、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除做好本职工作外,要积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2、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或研究),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每学期至少要承担1次校级及以上的公开教学任务(包括公开课、示范课等);另外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德育类学科带头人每学年开设1节校级及以上的公开班会课。
3、在教育科研方面,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带头参加各级论文评比活动,每学年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每学年在校级及以上所作经验交流不少于1次。
4、承担或参与z市市级及以上课题的研究任务。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程序
1)每年的5月,由校级骨干教师本人根据《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进行自评,填写《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校级骨干教师的《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上报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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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校对骨干教师进行“学生满意率”和“同行满意率”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4)下学年开学初,由校长室公布骨干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对于在师生满意率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0%的校级骨干教师,学校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2.几点说明
1年满55周岁的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加考核,称号自动取消。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学校骨干教师称号自动取消: ①校级教坛新秀年龄超过35周岁的。
②在学校工作,但不在教学第一线任本专业(和称号一致)课的(有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
③不按时提供学年度考核材料或不参加骨干教师考核的。 ④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自动取消德育类校级学科带头人。 3、奖励措施
1)学校给予校级教坛新秀、校级学科带头人,300/人学年的奖励(享
受教育局津贴的z市级骨干教师不重复奖励)
2)在教师职务评聘中,校级骨干教师优先推荐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
3)学校的年度评优、评先工作,优先考虑校级骨干教师。 4)优先安排骨干教师外出参观学习、培训。
5)参评z市市级骨干教师必须从校级骨干教师中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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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首的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骨干教师的常规工作由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骨干教师阶段性的评选和考核,由各行政部门分条线实施,即教科室负责材料受理、审核和向上级推荐等工作,校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师德师风考核,教务处负责教学质量考核,德育处负责教育质量考核。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zz城郊南中学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7f481a7dfccda38376baf1ffc4ffe473268fdce.html

《《天水师范学院优秀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评选及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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