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8-09-27 07:47: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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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2018年,审计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8 2020)〉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坚持依法审计、改革创新、固本强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署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81月,印发《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8 2020)实施方案主要工作部门分工意见》,针对审计法治建设的32项主要任务,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为审计署法治政府建设绘制 施工图 7月,召开审计法治建设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纲要》,交流研讨了审计法治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2018年,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 发展、改革、安全、绩效 目标,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开展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等23项审计工作,全国审计机关审计(调查)13万多个单位,为国家增收节支3100多亿元,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5100多项,向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事项9100多件。其中,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方面,重点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三大攻坚战 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审计方面,实施了中央部门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农林水专项资金审计、涉企收费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省部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金融审计方面,实施了重点商业银行跟踪审计,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企业审计方面,受中央组织部委托实施了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方面,实施了扶贫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跟踪审计等;资源环境审计方面,实施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节能环保专项资金审计等;涉外审计方面,实施了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等。

()积极推进审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和统筹谋划,推进审计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对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审计全覆盖。20186月,审计署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对重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督查调研,重点督查调研纳入中央2018年重点改革任务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的推进落实情况,征求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的意见建议。通过督查调研,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践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审计独立性得到提高。12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 改革审计管理体制 要求,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同志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邀请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的专家学者进行深入研讨,为推进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建言献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审计法制建设。

一是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机制。起草《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施行。201812月,召开全国审计机关视频会议,对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作出安排部署。

二是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机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后,迅速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各有关单位负责的具体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大全覆盖和境外审计力度,建立健全协调配合、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审计公告等机制。

三是完善投资审计制度。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20189月,印发《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并召开全国审计机关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职责,强调负责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采用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的,应当尊重其意愿。

四是组织修订《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重点完善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强化内部审计独立性、加强内部审计成果运用等内容,切实强化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指导监督职责。

五是修订《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按照中央要求,会同中央组织部、国资委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涉及经济责任审计内容、评价、结果运用等内容。

()进一步完善审计署内部制度。

为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复查复核工作,研究制定《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复查复核工作暂行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成立制度修订领导小组,按照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要求,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针对审计机关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对2018年印发的《审计署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

坚持开门立法,在制定修订审计法规制度过程中,按规定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增进社会各方面对依法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过程中,向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审计系统、审计对象和署法律顾问征求意见共计600多次;分层次组织召开座谈会5次,来自中央部门、中央企业、审计系统的领导同志,署特约审计员,以及高校专家共计68人参会;署有关领导同志带队到9个省市开展调研,与中央组织部、国资委等单位充分沟通。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审计署制度建设工作规定》,遵循合法合规、完整统一、便于操作、责任清晰的原则,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发布全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均通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全年按规定向中央报送属于备案范围的党组规范性文件6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坚持依法决策,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严格执行《中共审计署党组工作规则》《审计署工作规则》,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规范决策流程。始终坚持和发展党内民主,保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署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注重发挥专家论证在审计决策中的作用。

认真做好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工作,系统征集署机关各单位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发展改革委等20多个署外单位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建议。充分利用特约审计员专业优势,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发挥 参谋咨询、建言献策、参与审计、监督促进 作用,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相关审计工作会议,协调组织特约审计员参加审计工作调研6次。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在署机关设立内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支持其在审计法治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201812月,公布首批内部法律顾问名单,并按要求向司法部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证书。继续聘任两家律师事务所担任外部法律顾问,对其工作实行日常考核。在审计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信访办理、对外合同签署等方面,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严格决策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审计署问责规定》,严格履行干部监督职责,严肃责任追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决策,提升机关法治建设水平。结合年度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部分特派办、派出审计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审计监督和刑事司法等衔接机制。

积极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检察、公安机关的会商协作,确保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处理。推动完善军地审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

()完善审计执法程序,严格规范审计行为。

强调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切实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账户查询、延伸审计、审计处理等行为。明确规定审计机关不得参与项目决策审批、征地拆迁、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等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管理活动。认真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坚持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更加注重保护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更加注重从促进新生事物健康发展的角度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推动保护干事创业,营造有利于 双创 的环境。

()创新审计执法方式。

积极推进大数据审计,坚持科技强审,通过信息化、数字化,努力提高审计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按照 统一规划、两级部署、以用为本 的要求,积极拓展大数据技术的运用,推广数字化审计模式。全面展开 金审工程 三期建设,完成总集成商招标,立足 国家审计云 ,完善顶层设计,细化标准规范建设、信息资源规划、应用系统建设、网络系统建设、安全体系建设等12个方面的建设内容,指导协调地方审计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体系。

研究制定《中共审计署党组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省级审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向审计署述职述廉报告工作的办法》等重要制度,不断健全审计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一是依法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0186月和12月,审计署党组书记、审计长胡泽君同志受国务院委托,分别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国务院关于201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二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承办的3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对本届政府成立以来审计署承办的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总结,向国务院办公厅上报总结报告。依法加大公开力度,对主办的6件提案复文和3件建议复文向社会公开。

三是妥善做好行政应诉和国务院裁决举证工作。应对行政诉讼案件40起,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支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开庭审理工作,已审结的39起案件未发生败诉。应对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1件,按时提交答复书和相关证据材料。

()切实加强自身监督。

一是整合优化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和纪检监察职责。在征得有关方面同意后,将机关党委工作机构与干部人事部门合署办公;单独设置机关纪委,整合划入巡视工作相关职责,加挂巡视工作办公室牌子,全署专职纪检干部编制总数达到83人,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召开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述党建视频会议。20181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严格履职、廉洁从政、加强党的建设,首次以视频直播方式召开司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述党建会议,6个在京司局级单位和18个特派办的主要负责同志发言。

三是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20183月,召开全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传达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强化理论武装,扎实行动,在抓好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过程中,要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使审计机关始终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决执行者、有力推动者、坚定维护者。

四是做好审计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对8名审计系统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围绕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署党组的决策部署情况、审计监督职责履行情况、重要经济决策事项、 三公 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个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内容的审计力度。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通过门户网站、中国审计报等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对反映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的问题认真核查,对查实的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加强与主管部门、专家学者、媒体的沟通协同,健全完善审计舆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办法,依法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4件。

()加强审计宣传,全面推进审计结果依法主动公开。

积极构建审计宣传(政务公开)工作大格局,为审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宣传的及时性、广泛性和有效性不断增强。通过署管媒体公开各类信息3.5万多篇次,发布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总结,以及政策跟踪、扶贫等单项审计结果公告32期。认真做好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以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等重要文件颁布后的解读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9件,撤销审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7件,切实提高审计机关依法行政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制办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协调会精神,制定加强地方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疑难法律问题研究,向国务院法制办报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提出制定滥用行政复议申请权的认定标准、明确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权利义务等建议,促进保护和规范依法行使行政复议权。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

规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方式和流程,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修订完善《审计署信访工作规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重大会议和活动期间的信访保障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完善门户网站网上信访平台,加载信访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公布信访工作机构职责清单、信访接待时间地点和信访事项处理程序,告知信访权利和义务,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接收处理群众信访事项2600多件。

八、全面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聚焦 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审计署党组通过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班等形式,组织10多次学法用法活动,内容涉及宪法法律,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时向中央报送了署党组成员学习《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等有关资料的学习情况。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及时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对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提出具体要求。结合扎实推进 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10 2018.12)》等学习材料及时配发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邀请中共中央党校等相关机构专家进行专题辅导。面向司处级干部,举办10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强化 四个意识 专题培训班和5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

二是加强对审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在分层分类职业教育培训中增加法治内容。在审计署组织举办的培训班次中,统筹安排党规党纪和法治教育课程。针对审计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激增的情况,邀请国务院法制办和司法机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提高审计人员风险防范能力。

三是积极推行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观念。组织新任职的97名司处级公务员进行宪法宣誓,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是积极拓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民法总则、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国家宪法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中国审计》微信号、中国审计数字在线网、《中国审计报》新闻版面及时刊发相关宣传稿件,对审计机关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情况进行报道。积极组织参加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主题法治宣传实践、 百家网站 党章党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南京特派办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的 我与宪法 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组织奖。

五是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深度融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审计法治文化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审计法治建设。组织 以案释纪明纪,严守纪律规矩 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审计干部违纪案例警示教育、讲授廉政党课、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撰写廉政感言、召开 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规矩 组织生活会等方式,切实发挥道德教育和党性修养在依法审计中的重要作用。

()注重通过审计法治实践提高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立足审计项目开展法治教育。重大审计项目实施前,组织审计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相关领域专业法律法规和行业审计指引,教育引导审计人员贯彻落实 三个区分开来 要求。通过案例教学、经验交流、问题通报、专家讲座等多种形式,提升审计人员依法审计和依法管理能力,促进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坚持审计在揭示反映问题的同时,引导审计人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利益问题。

二是在审计过程中重视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充分释法说理,促进被审计单位提高法治意识,改善审计执法环境,提升审计执法质量和效果。加强与主管部门的协调联系,及时沟通反馈审计发现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为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发挥建设性作用。

()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

20187月,印发《审计署贯彻落实国家机关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审计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职责任务。8月,审计署办公厅印发《审计署普法责任清单》,分解细化《实施意见》规定的普法任务,明确了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12月,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修改完善《审计署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责任单位。按照全国普法办要求,广泛征集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和典型经验,推荐合肥市审计局等3个基层审计机关参评 谁执法谁普法 示范点。

九、保障和落实机制

()按时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总结和督察报告。

20183月,按规定向国务院报送《审计署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将报告全文在门户网站和政务微信刊载。10月,按照国务院法制办督察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总结《纲要》等重要改革举措的任务进展、成效及做法,按时报送总结报告。

()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一是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修订年度综合考核办法,把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个人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 指挥棒 风向标 作用。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继续深入开展对地方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和依法审计情况的督促检查,全年对6个省级审计机关和12个市县审计局进行了检查,聚焦制度建设、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结论、议事协调机构清理退出、行政复议办理情况等方面,抽查104个审计项目档案、268份审计决定书和234份审计移送处理书,有力促进了地方审计机关的法治建设和依法审计水平。

()加强理论研究。

加强审计法治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审计实际出发,为审计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20183月,组织召开全国审计科研协作会议,明确年度理论研究工作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围绕重大问题与地方科研机构和有关院校开展联合攻关,加强审计科研工作指导。组织开展 审计质量控制系列研究报告 国外政府审计改革与创新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审计工作改革创新与发展 审计体制改革 等四大系列研究,形成研究报告33篇。组织完成《中国国家审计学》《中国国家审计学案例》《中国共产党审计工作史》《中外国家审计比较研究》等重点书稿编写和修改工作。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8年工作打算

审计署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纲要》要求,距离建成法治政府部门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够完善,严格依法审计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2018年,审计署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审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对照《纲要》关于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优化审计监督职责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构建统一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有针对性地完善审计制度体系,推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审计机关内部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二是提高依法审计意识。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合理安排审计任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在揭示反映问题时,要在遵循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审计定性判断的标准,坚持 两手抓 三个区分开来 。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促进审计人员特别是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的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高度重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着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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