糕点合同

发布时间:2015-09-17 12:22: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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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供货合同

采购方(甲方): 和田市肖尔巴格小学 合同编号: 2015-02

供应方(乙方):和田市阿克塔什食品加工厂 签订地点:和田市肖尔巴格小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购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品(以下简称“产品”),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标的物

1.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入库合格产品数量计算,

2.上述价格已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利润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价格调整。

3. 乙方按照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对所负责供应类别的配套产品应储存一定的库存,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4. 具体的标的物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应该按照甲方采购订单下达的规格、数量、品牌及订单上载明的要求进行供货,供货数量原则上以当年的教育局统计报表的实际学生数学前班,幼儿园早餐没生每天1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早餐没生每天2个计算进行供货,不得超计划供货。

5.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并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专户缴纳合同履约诚信保证金 万元。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6个月内无息返还。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甲方。

2、在不影响甲方正常供餐情况下,乙方送货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乙方按照投标书承诺的食品搭配方案,及时制定食品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书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2.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根据国家食品标准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4.甲方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外观检验包括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外包装及标识等。

5.每批配送的产品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出厂检验报告。

6.甲方应在产品进场验收后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7内书面通知乙方提出异议,但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产品不合格或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异议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7、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取消乙方供货的权利。

四、运输及保险

1. 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2.乙方食品物资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支付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支付日期为次月10-31,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供货人数、品种、数量和送货地址。甲、乙方指定专人(学校)验收产品。

4乙方在交付产品三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标的物相符的发票。

5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6.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最低。在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发生涨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价格或变更供货数量,否则,权视为违约,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甲方拥有解除本供货协议的权利。

六、违约责任

1.由于食品质量而引起的学生中毒等伤害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重大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付款后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应付甲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在履约期间,连续7天以上停止供应营养食品的,依法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

3.乙方提供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7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有质量问题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行业标准的;

3.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

4.其他损害甲方利益不能按时供货的,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并没收乙方交付保证金。

5.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完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15 9 1 日至2016 8 31 日。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和田市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附则

合同文本一式三份,分别由甲方,乙方以及教育局营养办各自保留一份。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904d67ce009581b6bd9eb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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