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转设对中国民办大学发展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7-31 17:45:2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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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学院转设对中国民办大学发展的影响

攀,顾小光,陈学悦,常

【摘 要】摘要:通过对教育部网站提供的《2003-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8-2012年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名单、新批准的学校名单》、《2003-2012年同意备案新设立的民办专科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名单》等资料及中国知网提供的论文发表量数据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会产生以下影响:壮大了中国民办普通本科高校的规模、加速了民办普通高校转事业单位步伐、增强了民办普通高校的科学研究能力、提高了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升格为民办普通专科高校的难度、加大了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生存压力。

【期刊名称】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年(),期】2015(000)007

【总页数】3

【关键词】独立学院;转设;民办普通高校;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200841日起施行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五十八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设立的独立学院,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充实办学条件,完成有关工作。本办法施行之日起5年内,基本符合本办法要求的,由独立学院提出考察验收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考察验收,考察验收合格的,核发办学许可证。根据上述规定,到2013年一批独立学院的出路或将有以下几条:一是撤销;二是兼并其他民办大学或与其它民办大学合并;三是重新规范后继续存在;四是转设为民办普通本科高校;五是转设为新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六是回归母体,成为其二级学院。正确的抉择影响一所高校未来的命运,独立学院转设对其自身发展意义重大,同时对中国民办大学的发展也影响重大。

一、概念界定

民办大学又称私立大学,民办高等教育学校(机构),包括民办研究生培养机构(暂无)、民办普通高校、民办成人高校、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民办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即为民办非学历性高等教育机构。民办大学用英文可以翻译为non-state-run HEIs,private HEIsnon-governmental HEIs200841日起施行的《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下文采用此种定义。基于研究的需要,文中的民办大学不包含独立学院。2011年全国共有民办普通高校698所(含独立学院309所,详见表2),民办成人高校共1所,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830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b90dd98ac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e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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