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

发布时间:2020-04-27 00:30: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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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

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是什么?下面就为大家了相关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1)

上海市房管局公布了大幅放宽后的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

根据新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人均月收入为6000元的“小白领”夫妻,以及众多“80后”也开始被纳入共有产权保障房的保障体系。

有关方面表示,通过针对性地大幅放宽户口年限、收入限额等准入标准,本市住房困难的大龄结婚家庭、青年职工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将成为主要受益对象。

1.户口年限户口年限方面,原标准规定,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 (县)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根据前阶段不少群众的诉求,为了适时解决近年来按各类政策取得本市城镇户口群体的住房困难,满足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引进人才等对象的住房需求,本市将大幅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户口年限要求,具体标准为:申请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即申请时户口落在本处住房连续满2年)。

2.收入和财产限额收入和财产限额方面,根据本市近年来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结合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物价上涨影响以及市民住房消费能力等因素,经综合分析测算,3人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5万元。

根据原标准,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的人均收入和财产限额上浮10%。

根据市民的意见建议,这一调节系数设置偏紧,为更合理地体现不同人口家庭在住房消费能力上的差异性,经相关部门测算,对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的上浮系数调整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 (月均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

需要提醒的是,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不仅关系到申请资格,也关系到购房支付能力。

从全市面上推开情况看,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

暂时无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可选择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其它住房保障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3.单身人士年龄单身人士年龄方面,原标准规定,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无论男女,均需年满30周岁。

据市民反映,男女在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和本市居民平均初婚年龄上有所差异,在单身申请年龄上也应有所体现,这些意见具有合理性,因此对女性单身申请人士年龄适当放宽,使政策更加人性化,具体标准为: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男性须年满30周岁、女性须年满28周岁。

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2)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需满足下列标准: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上海保障房申请标准(3)

今年至2020年的“十三五”时期,上海将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约30万套(户);中心城区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

到2020年,上海将基本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市政府近日下发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人们展示出一幅幅生态环保、宜居共享、安全有序的未来城市图景。

研究拓展公积金提取使用途径

●《规划》明确,今后将完善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这五年,沪上将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购租结构,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研究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途径。

五年内保障性住房新增30万套

●这五年,上海将着力深化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约30万套(户)。

●《规划》还提出要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公寓等建设。

●“十三五”时期,中心城区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

积极推进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全面启动郊区城镇旧区改造。

5年消除中心城排水系统空白

●到2020年,沪上将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

●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

将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管控体系,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道路和排水系统改造等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中心城及郊区新城城镇排水建设标准将不低于5年一遇,其他地区城镇排水建设标准不低于3年一遇。

用5年时间消除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同步开展并支持郊区排水系统新建和完善。

避难场所与房屋建筑同步规划

●“十三五”期间要编制实施城乡建设防灾规划,加快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落地,分类推进社区防灾实施规划,研究制定大型商业区、经济开发区、重要商务区、居住区等不同类型社区防灾技术要求,推进新建社区防灾设施、避难场所与房屋建筑同步规划设计。

●要加强政府飞行队(警用、消防)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应急着陆点、取水点规划建设,加强无人机使用监控。

●深化城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化工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xx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 *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内容仅供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c1918ef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dd119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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