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英烈”相关活动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

发布时间:2020-01-24 00:58:2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清明祭英烈”相关活动通知,通知公告

“清明祭英烈”相关活动通知

各县(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团市委、市妇联、xx报业传媒集团、xx广电传媒集团,市直各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通知》(x宣发〔2019〕x号)工作部署和要求,今年xx市将继续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活动集中开展时间为4月1日至4月9日。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网上祭英烈”签名寄语活动。各县(区)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妇联等部门要广泛组织未成年人登录xx文明网“网上祭英烈”栏目(网址:xx)积极参与网上祭拜并签名寄语,向先贤先烈鞠躬献花,撰写感言体会,继承先烈遗志、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传统。活动期间,xx文明网每天刊出精彩寄语。

  (二)开展线下实践活动。一是开展祭扫活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到东江人民革命烈士纪念碑、红花湖故乡园——廖承志陵园、东江纵队纪念馆、粤赣湘边纵队纪念公园、邓演达故居、叶挺将军纪念园、惠东革命烈士纪念碑、惠东高潭中洞村革命烈士纪念碑、博罗革命烈士纪念碑、龙门县永汉镇革命烈士纪念碑等xx市各革命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瞻仰宣誓、祭扫献花、慰问帮扶烈士家属等活动,礼敬先烈先辈,以实际行动引导青少年尊重英雄、歌颂英雄、怀念英雄,增强感恩奋进的精神力量;二是开展经典诵读活动,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以清明节为主题的经典诵读活动和主题班队会、团日活动等,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要积极发挥部门优势,在学校、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家长学校等阵地,组织未成年人及家长参与“网上祭英烈”活动。各县(区)文明办发挥好牵头、协调、服务作用,及时与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研究部署、形成合力,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利用校园网、校讯通、微博、QQ群、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平台及时发布图文并茂的活动信息,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各地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做好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的情况(活动现场照片3-5张、视频、信息)报送xx文明网,将择优在xx文明网进行展示;“清明祭英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形成文字材料和现场图片(活动总结、活动现场照片3-5张),于4月12日前将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工作协调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d818ebdb2717fd5360cba1aa8114431b90d8ecd.html

《“清明祭英烈”相关活动通知,通知公告[精品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