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法律界定

发布时间:2023-02-23 17:30: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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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工程机械类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该如何应对?
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因专攻工程机械与融资租赁业务,办理与经历了很多此类融资租赁纠纷,发现以下三种纠纷 较为常见,希望引起融资租赁公司得重视,并在实操中进行改进。 诉讼与拖车并举得诉权确左
行情低迷导致承租人逾期得情况很普遍,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公司起诉承租人得案件越来越多, 原本这类案件很简单,但就是由于承租人得偿付能力有限,为了确保执行效果,融资租赁公司 往往会采取拖车措施。如此一来,原本融资租赁公司在起诉时可能主张承租人支付下欠租金, 但就是融资车辆已经被拖回,有得甚至彼变卖,这实际上已经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客观履行不 能而解除,如果融资租赁公司再坚持原来得诉请不进行变更,就会发生双重获益得嫌疑。
因此,《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得解释》第二十一条规 ,"岀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得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得,人民法 院应告知其依照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八条得规立作出选择。”笔者亲自办理得一个案例,就因为 融资租赁公司没有及时在一审中变更诉请,笔者代理承租人成功再审撤销原来全额支持融资 租赁公司得判决并驳回貝全部诉请。 融资租赁公司在同时采取起诉客户与拖回车辆得时候,一立要注意以下两个环节:
1 诉讼方案设计时,明确就是继续履行合同还就是解除合同,如果就是前者,那么拖车就应
该慎重,即使拖回车辆也应当妥善保管,并告知客户,不要随意处程,更不应该采取躲猫猫得 方式不告知拖车事实,拖车得目得在于催促客户履约收回下欠租金及损失;如果就是后者就 应该明确告知客同时对可主张得损失进行评估,明确提出诉请。
2 仔细研究融资物租赁期间届满后得归属,因为这直接涉及到融资租赁公司解除融资租赁合
同,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失得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得解释》第二十二条得规左, '‘出租人依照本解释第十二条得规泄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同时请求收回租赁物并赔偿损 失得,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得损失赔偿范围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英她费用与收 回租赁物价值得差额。合同约左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出租人所有得,损失赔偿范用还应 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得残值。”
如果属于承租人所有,那么融资租赁公司可主张得损失范用为承租人全部未付租金及其她费 用与收回租赁物价值得差额。这就需要对收回租赁物得残值进行评估,如果合同有约泄得从 约定,如果没有约左得则需要第三方评估确认;如果属于出租人所有得,那么融资租赁公司可
主张得损失范用为承租人全部
未付租金、其她费用以及融资租赁合同到期后租赁物得残值。
那么如果融资租赁合同没有明确约左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得归属怎么办呢?
根据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得《最高人民法 院关于融资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第340页对于解释第22条得论述,融资租赁合同 约泄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可以支付一定得价款留购租赁物,也可以不支付价款而放弃租赁 物。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左当事人约泄得租赁物所有权归属?
我们认为,这种约定情形将就是否取得租赁物所有权得选择权赋予了承租人,而且行使选择 权得时间节点为租赁期限届满之时,即涉案协议订立时以及合同履行期间均无法确左租赁期 满后租赁物得归属,当属于当事人对租赁物归属不明确得情形。合同约左租赁期间届满后 承租人可以支付象征性价款留购租赁物,例如一元钱。
这类约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非常常见,其根源在于英美法系得对价制度,即约左象征性对价 就是为了确保合同约定内容有效成立,而非赋予承租人选择权。在约左象征性留购权得融资 租赁合同中,双方订立合同时对于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得归属已经达成共识,遵从当事人 真实意思,应确认这种情形下双方明确约泄了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归属承租人。因此,如果 租赁合同届满租赁物归属不明确得,就根据合同约左得留购价就是否属于名义价款来判断。
融资租赁公司与代理商催收时得职责确定
排除售后回租这种融资租赁方式,为设备制造商促销产品得融资租赁方式有两类,即 Captive leasing厂商租赁)与 Vendor leasing销售商租赁)。
在我国目前占主流得就是厂商租赁,因此融资租赁公司得重心不在于业务拓展,更多充当授 信支持得工作,但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到融资租赁公司、代理商时,融资租赁公司就应根据《融 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建立完善得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成良好得风险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承租人信用评估制度、事后追偿与处宜制度以及风险预警 机制等”与第十四条"为控制与降低风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融资租赁项目进行认貞•调查, 充分考虑与评估承租人持续支付租金得能力,采取多种方式降低违约风险,并加强对融资租 赁项目得检查及后期管理”等应当由融资租赁公司承担得尽职调查、债权催收以及风险处巻 等义务全部转移给代理商。
但问题在于这种义务转移得同时,却没有给代理商明确得授权,尤英就是在代收款得行为上 没有进行明确得界左,进而导致大量因为没有拖车授权引发得客户被拖车后起诉融资租赁公 司,融资租赁公司/理商败诉得案例,以及代理商在收取租金后因为与融资租赁公司得问题
导致客户依然被起诉要求租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de989e116d1aff00bed5b9f3f90f76c660374c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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