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信息共享平台
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日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2.投标单位须在深圳地区设有常驻开发和维护机构,给予技术支持
3.购买标书时应该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
招标公司存档)。
4.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网址:)。
二、项目简介
2.1项目背景
根据《关于印发〈清理提交纸质社保缴费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取消申请人提交纸质社保清单,按需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系统内的社保信息共享,并为将来实现局内、局外更多业务对社保数据的查询、共享需求打下良好基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建设深圳市社保信息共享平台.
2.2项目建设目标
按照深圳人社局一体化建设规划,通过充分利用人社局数据中心的已有成果,构建面向直接用户和应用系统、共享过程集中统一管理、可适应未来新需求的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并改造相关业务系统,在5月为《通知》中所列16项业务提供业务所需社保信息的获取手段,达到取消提交纸质社保证明的要求。所获取的社保信息可查看、打印,并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业务系统、用户、权限的多种控制,对查询结果的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
2。3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
1以局数据中心、社保数据库为依托,搭建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根据目前业务
需求开发三类结果页面供不同业务进行查询.
2统一规范、制定技术标准。明确各业务系统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接口进
行实时查询的技术标准、操作流程、安全机制和应急响应方案.
3开发标准接口,实现各业务系统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间的对接。具体包括:
公职人员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留学人员引进业务审批系统、高层次专业人才业务系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信息系统及劳动监察信息系统。
4提供查询打印功能,查询结果以PDF文件输出,加盖水印“仅供深圳市人力资
源和社保保障系统内部使用",并使用“社保信息查询专用章"电子签章,以满足业务材料存档需求.
5不断完善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支持逐步推进与外单位的数据资源信息共享。
2.4项目建设要求
2.4.1系统用户范围
本项目所涉及信息共享主要面向深圳市人社局的所有需要查询和使用个人和单位社保信息的业务人员和信息系统.
2.4。2功能性需求
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包含以下主要职能:1.提供社保信息查询打印功能,包括
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显示及《个人参保信息表》打印功能单位参保信息查询显示及《单位参保信息表》打印功能
个人缴费记录明细查询显示及《个人缴费记录明细表》打印功能
2.开放社保信息查询接口,包括
开放个人参保信息查询接口,反馈个人参保信息及《个人参保信息表》开放单位参保信息查询接口,反馈单位参保信息及《单位参保信息表》开放个人缴费记录明细查询接口,反馈个人缴费记录明细信息及《个人缴
费记录明细表》
3.提供平台管理功能,包括
对需要查询社保信息的第三方业务系统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对需要查询社保信息的第三方业务系统实施查询接口授权管理对所有在线打印和接口调用行为记录日志4.提供与第三方现有系统和数据库对接功能,包括
与局统一电子签章系统对接,实现输出PDF报表加盖电子印章功能与中心数据库对接,实现人员参保信息和单位参保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与社保系统对接,实现人员缴费记录明细信息的查询功能
2。4.3非功能性需求
2。4。3.1性能需求
系统响应时间:一般性操作最长不超过6秒,系统响应时间≤3秒,一般的查询统计应控制在10~180秒、大型的复杂的查询统计应小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