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须知

发布时间: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须知

日期:2009-05-18作者:出入境管理科

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须知
业务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的申请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为铁岭市的居民负责机构机构名称办事地点电话服务时间
铁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铁岭市公安大厦东侧辅楼三楼0410--2843160每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00)周五下午政治学习,不受理业务申请
申办材料一,须提交的材料
1提交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照片大小:48×33mm头部宽度:21-24mm部长度:28-33mm背景为白色)的申请表和相同底版的照片一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3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户口簿,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二,普通护照的换发
持有普通护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受理: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一年的,或者有效期在一年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三,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
1,普通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2,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提交损毁的证件及损毁原因说明。
3,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应当向其暂住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除应当按照前款提交相应材料外,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四,普通护照加急办理的相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1,奔丧(提交境外亲属的死亡证明),探望危重病人的(须提交境外医院开具的证明);2,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须提交有开学日期的入学通知书);3,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办理程序及期限
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5日(11个工作日)加急申请办理: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普通护照200/本;补发护照400/本;加注20/项。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0293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3)价费字164号。依据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备注铁岭县,开原市,调兵山市,西丰县,昌图县,清河区常住居民,可向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提出申请。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表格下载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正面)(背面)(打印说明: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须用正楷字及蓝黑色或黑色墨水笔填写,填写内容要真实,完整,字迹工整清楚,并在申请人签名处由本人签名。
2申请人填写的姓名,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号(须填写18位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户口簿一致,如不一致应当先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更正。
3,申请人所提交的身份证明资料和照片要真实有效,并如实回答受理民警提出的询问。对不如实填写,不如实回答受理民警的询问,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申请人自己承担。4,公民在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以及申请变更加注时,递交通过非法途径获取的材料的,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骗取普通护照的,依照《护照法》的规定处理。
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须知


发表日期:2009106共浏览393出处:出入境管理局作者:出入境管理局【编辑
录入:admin

申办材料1、提交《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要求填写完整、真实、清晰并贴有符合要求的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
3、属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提交单位意见;
4、受单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提交登记备案证明和派遣函;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社会保险凭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和派遣函。
5、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须交验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6、驾驶往返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专用交通工具人员,须提交的证明由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另行规定并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备案。
7、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照片要求
1、照片为近期直边正面单人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光面相纸)2、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3、白色背景,深色上衣。
4、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采用各种彩色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予受理。
5、相片大小:48毫米×33毫米;头部宽度:21--24毫米;头部长度28--33毫米。办理程序及期限1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制作。
2、申请人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签注的制作。3、对于赴香港或者澳门紧急商务等特殊情况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门的申请,按照急事急办的工作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4、异地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工作时限内。收费标准及依据往来港澳通行证100/签注:一次有效20/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100/
依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安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依据法律法规《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暂行管理办法》
《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
备注赴港澳进行商务活动企业人员,需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履行企业商务备案登记手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制证——发证
表格下载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正面).doc、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背面).doc
(打印说明:请使用A4规格的白色复印纸正反面打印。
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相关业务_领取、填写、提交申
请表



发表日期:2010423共浏览33【编辑录入:tlxgaj

(表格种类

1、护照申请、换发、补发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
2、因私往来港澳地区探亲、商务、学习、工作等事由的领取《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3、因私往来台湾地区探亲、旅游、定居和因公应邀访问或进行商务考察的领取《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4、台湾人在京停留办理手续须领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
5、港澳居民丢失通行证须领取《港、澳、台、侨证件延期、补发申请审批表》。
6、申请前往港澳定居的须领取《北京市居民前往港澳定居申请表》。
(领取地点
1、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3、网络下载表格,网址:www.bjgaj.gov.cn,进入“网络便民服务”,进入“表格下载”即可下载表格
(填写申请表
填写申请表须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要求字迹清楚、整洁,不能涂改。
具体填表方法,以下逐一介绍填写栏目:
“身份证号码”以户口簿升位后18位填写(如没有升位仍可填写15位);
“姓名”使用国家标准简化汉字,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话拼写;


“出生日期”须与户口簿、身份证一致;
“出生地”填写省、直辖市即可;
“婚姻状况”按实际填写;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名称或群众;
“文化程度”填写国家主管教育部门承认的最高学历;
“户口所在地址”填写与户口簿一致的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家庭现住址、邮编”请依照家庭现居住地如实填写;
“本人身份”须如实依项选择;工作单位填写全称,注明职务;档案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填写现在的单位,在备注栏注明档案存放地,退休人员档案在原单位填原单位;
“单位地址”须写清单位的具体地址门牌号码;
“前往国家地区”按出境后第一个国家,不含过境国家;
“原证件号码”“有效期”“签发地”,换证、补证、再次续签的需填写;
“属第几次申请因私出国”填写在公安机关申请出境的次数,未被批准的也合并计算;
备注栏说明未被批准情况,出境事由只选择一项;
“申请种类”“前往地”“往返次数”和“申请事由”栏须在与申请事由相符的“□”内划“√”;

“声明”栏内须填写申请人或监护人的签名;
赴港澳探亲须填写“港澳地区亲属情况”;
“申请证件种类类别”请按实际申请证件种类只可选择一种;
“原护照号码”选择护照换发、补发的请填写此栏;
“家庭主要成员”填写配偶、子女、父母等,家庭成员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写境外单位、地址;


“本人简历”从参加工作起至今,起止日期要准确、衔接;
“以下由申请人所在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是由登记备案单位负责人填写,签署意见并盖章签名。
(办理证件流程
1、填写申请表
依据前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事由填写相关的申请表,(可从接待大厅咨询台领取或从网页下载相关表格)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手工填写,表格须填写完整,不得复印。并将自备的照片贴在申请表上。
2、拍摄照相
申请人本人到接待大厅的照相室现场拍摄制作证件专用照片(提示:申请人须着深色上衣),领取照相条形码。
3、递交申请
申请人本人持条形码和申请出入境证件所需材料,到民警受理台递交申请,并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速递柜台办理手续)
4、交证件费
申请人在递交完申请后须立即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收费处交费;
(申请人须在受理当日交费。未按时限交费,领取证件日期将另行通知。若申请后一个月内未交费,视为自动放弃申请,申请材料不再退还本人。)
5、领取证件
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同时为节省您宝贵的时间,您也可以选择安全、便捷的邮政速递业务,本市地址按取证日期当天送达。(申请速递业务需在提交申请后当天立即办理)


(办证时限
市局出入境管理处、东城分局、西城分局、崇文分局、宣武分局、朝阳分局、海淀分局、丰台分局、石景山分局、通州分局、顺义分局、昌平分局、大兴分局、门头沟分局、房山分局、平谷分局为7个工作日;怀柔分局、密云县局和延庆县局为10个工作日;取证日期自递交申请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本市居民换发非本市签发的护照和非北京户籍人员办理港澳商务除外)
(特别提示
1、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申请公民出入境证件需要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1)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的领导干部,离(退)休的厅(局)级以上干部;
2)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人代表,金融机构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3)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在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
4)各部门、行业中涉及国家安全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人员;
5)其他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人员。
2、部队驻地在京的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含离退休人员),需出示军官证(军队离退休证)部队政治部门同意办理意见函和军级以上政治部门批件方可在北京公安机关办理。
3、申请出入境证件时,如居民身份证在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3d370e6c85ec3a87c2c515.html

《中国公民办理普通护照须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