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量化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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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综合量化评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经中南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录取、享受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优惠政策入校的在读本科生;
2、符合学校当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3、根据《中南大学学生艺术团考核细则》,在艺术团所有学期考核全部合格。 二、评价标准
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毕业生中,校团委根据其前三年高水平艺术团团员的综合表现,从五个方面对其进行量化考核,并依据其前三年的量化考核积分从高到低择优推荐(五年制学生的演出、任职、竞赛和创作的考核内容按照前四年综合评定)
三、评价内容
1、学期考核积分(四年制取前三学年总分,五年制取前四年的平均分×3:每学期优秀计10分,良好计6分,合格计3分。
2、演出积分(仅限由校团委组织、艺术团安排的演出活动)
①综合性演出活动计3/节目,同场演出有2个以上节目的,从第二个开始,2/个累计。演出工作人员计1/次,在彩排和演出时不得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下的重大演出积分可适当增加;
②综合晚会主持人计5/场次,专场或其它活动主持人计3/场次; ③代表中南大学参加中央电视台“五月的鲜花”全国大中学生文艺汇演计10/次;
④演出专场(音乐会、舞蹈等专场演出):个人专场计15/场次,集体专场核心演员计12/场次,其他演员计10/场次(核心演员指指挥、协奏曲独奏演员、领舞、领唱)。同一专场重复演出从第二场开始,按5/场次累计; ⑤其它被校内外邀请的集体演出专场:核心演员计8/场次,其他演员计6/场次。
3、学生干部任职积分:
担任学生艺术团干部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艺术团团长(团工委副书记)
8分,艺术团副团长、分团团长(主任)6分,分团副团长计4分,声部长(首席或组长)计2分。 4、竞赛获奖积分:
1参加由教育部举办的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获全国一等奖计20/次,全国二等奖计15/次,全国三等奖或省一等奖计10/次,省二等奖计5/次,省三等奖计3/次。同一项目积分不叠加,取最高奖项积分。
2经校团委推选参加教育部/厅、共青团系统主办的其它艺术类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计10/次,全国二等奖计8/次,全国三等奖或省一等奖计6/次,省二等奖计4/次,省三等奖计2/次。同一项目积分不叠加,取最高奖项积分。
5、原创作品积分:
经校团委认可并安排演出的学生原创作品第一作者计3/部,第二作者计2/部,每个作品加分总人数不超过2人。
四、其它
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自20171015日开始执行。

共青团中南大学委员会 中南大学学生艺术团
20171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07adc0226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a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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