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积累经验,不断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经校团委批准,初定于2012年9月20日召开我校第一次团员代表大会。请各支部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选出代表。为了使本次代表大会能够如期、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选举共青团河东寄宿制学校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干部。
二、团代会代表:
1、代表条件
(1)团代会代表必须是在校在籍(具有我校正式团组织关系)的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明确、坚定,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能够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
(4)关心集体、热心青年团集体工作,工作原则性强。 在校期间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能密切
联系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5)能按时参加会议,及时地传达大会精神,广泛地反映同学的意见和建议。
2、代表人数
各支部按团员人数的10%推荐代表参加本次团员代表大会(候选人不当选代表)。
3、代表的产生
代表的产生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团员会议,遵循民主选举原则,按条件和名额以无
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选出,报校团委及学生团委,经审查合格后成为本次大会的正式
代表,张榜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
4、代表上报时间
各支部选出代表后填写《团员代表当选申报单》,并于11月18日中午前交到学生团委办公室。
三、团代会的筹备和召开:
1、成立“团代会”筹备委员会, 筹委会设组长、副组长,下设组织组、宣传组、后勤组。
2、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为团代会代表选举,学生团委委员候选人支部推荐、部门推荐、自我推
荐阶段。
3、“团代会”初定于2012年11月25日下午第三节召开,地点暂设在校阶梯课室。
本次大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我校召开的第三次“团员代表大会”,是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面临新的时期、新的挑战。出版共青团明天新的辉煌,有待我们共同开创,我们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充分发扬民主,深入交流,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把本次大会开好。
河东寄校团委
2012年9月1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203a338b90d6c85ec3ac6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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