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挂失新规风险提示

发布时间:2012-01-08 10:16:5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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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挂失新规下的信贷风险及应对措施

相关政策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政策解读】以前,公民一旦丢失了身份证,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赶紧去挂失、登报声明,免得身份证被别人冒用而惹上麻烦。因此公安部的这一新规,甚至被媒体称为“一次公民身份证权利的解放,也是凝聚在身份证上的公民权利的回归”。

有了公安部对身份证主人的责任减负,那些具有鉴别身份证责任的机构,比如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就要更细致更严谨,否则将承担失察的全部责任。不过警方也表示,身份证冒用并不容易,身份证上的照片就是防止身份证被冒用的最好标记。不管是金融领域还是通讯领域,只要严格审查,都可以识别出来。另外,这些部门也有对他人代办业务的相关要求。因此,一旦出现冒用问题,一定是审查环节出现了问题。

【应对措施对办理业务过程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计量、控制和转化,是金融机构永远追求的目标。省联社规定:农村信用社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就信用社信贷业务而言,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执行主要体现在信用初评、签订合同和贷款发放过程中。

一、 信用初评

1、村级信用评定小组组长负责召集村级评定小组成员,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并现场复印申请人及家庭主要成员身份证明,同时由申请人和家庭主要成员填写《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

2、调查完成后,信贷专管员根据客户经理移交的《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对申请人身份资料联网核查,并加盖联网核查章。同时对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情况进行查询并打印,对查询情况填写《个人征信报告查询授权书》,填写查询时间和签字。

操作要点:

1、现场复印身份证明时重点核对身份证原件与申请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本人是否一致。此环节由核对人签字负责。

2、联网核查环节重点核对联网核查系统反馈结果与身份证复印件是否一致。此环节由信贷专管员负责。

3、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因头像不清晰,只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的辅助材料使用。

二、签订合同

1、对表决通过的贷款由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借款人和保证人集中在某一时间或地点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

2、原则上由信贷专管员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信贷专管员负责监督借款人、保证人签字按手印。

操作要点:

1、借款人、保证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当场核对、签字、按手印。

2、信贷专管员需对借款人、保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联网核查,并加盖联网核查章。对存在疑问的保证人可停止签订合同,并将相关资料退还。

三、贷款发放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可持贷款证、身份证到信用社办理贷款,填写《信用户借款申请书》,由信贷专管员负责受理与审查,并打印贷款授权通知书移交借据专管员。借据专管员审核无误,登记贷款证管理卡后,将授权通知书递交会计部门记账。

2、柜员收到借据专管员传递的授权通知,通过相关交易记账。柜员负责现场监督借款人签字、盖章、按手印,原则上由借据专管员加盖复核章。

操作要点:

1、贷款入账前,客户须持本人身份证、贷款证及存折到柜台,经柜员核实无误后方可办理。

2、打印贷转存凭证后,必须要求客户当场逐张签字、按手印。柜员对借款人签字、按手印的真实性负责。

3、借据专管员须认真审查借款人签字与贷款证管理卡上预留签字样本是否一致,照片是否相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359c2bd1a37f111f1855b3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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