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熊孩子高空抛剪刀,小学生高空抛物的最新案例(2)

发布时间:2019-12-22 11:08: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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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空抛物的案例分析,熊孩子高空抛剪刀,小学生高空抛物的最新案例(2)

楼上坠下苹果砸中女婴头

2019130日,该名女婴的监护人余先生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起诉12岁女孩小星(化名)及其父母,称他们和被告均居住在东莞市塘厦镇某小区同一单元。201839日,其三个月大的女儿由家人抱至楼下活动,下午4点半左右回家行至楼下入户大门处时,被该栋24层住户即被告小星从高空抛下的一个苹果砸中,致头部重伤。

经法医鉴定,所受损伤为重伤二级,分别评定为二级、十级伤残,终身需大部分护理依赖。事发后,其女儿先后7次住院治疗。余先生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对其女儿伤残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扣去已支付的75000元后,还需赔偿各项费用共计5449568.29元(其中医疗费363836.72元,护理费4268171.39元,残疾赔偿金745745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

当日下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时,被告代理律师首先对原告表示了歉意,但认为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过高,对其护理费适用标准不认同。被告代理律师表示,该鉴定报告在女婴受伤后仅半年作出,被告方对“需大部分护理依赖”的鉴定结果不认同,鉴定标准亦不明确。

原告则表示,该鉴定报告具有权威性,鉴定结果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合情合理,被告应按鉴定结果给予赔偿。

事发小区开发商被追加为被告

同时,被告代理律师在庭上提出申请追加事发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称根据我国《住宅设计规范》相关规定,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部的公共出入口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该条款属于强制条款,而该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却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原告亦表示该小区入户大门处设计确实存在缺陷,同意追加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作为共同被告。

基于该案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主张追加新的当事人为被告参加诉讼,法官宣布休庭,待追加了新的当事人之后,法庭再另定时间进行庭审。

42019613日上午,深圳一小区20楼一扇玻璃窗意外坠楼,恰好砸中一名路过的男童,不幸的是3天后男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现场一商铺的监控录像显示当时男童和家长正往商铺方向走,一扇玻璃窗就这样从天而降造成悲剧,而据媒体报到在该同一小区半个月前,另一扇玻璃窗从八楼坠楼,幸运的是未伤及人员。类似的悲剧一再上演,2019619日下午三点多,南京东宝路时代天地广场3栋附近发生一起高空坠物伤人事件,一名路过的十岁小女孩被砸中头部,受伤倒地后血流不止,目前还在河西儿童医院抢救。此类事件不断上演,无不令人揪心。

5613日一名男童被20层玻璃坠落砸中。三天后,男童因抢救无效身亡。619日一名10岁女童走在路上,

突然被高空抛物砸伤,至今仍在重症监护室抢救。经过警方调查:罪魁祸首是一名八岁男童。622日一个女孩被高空坠下的杠铃砸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经过调查,原因是有人在打扫卫生时,不慎将杠铃铁片从楼上坠落。于是酿成惨剧。

7、袁女士一家居住在贵阳市国际城小区内。袁女士在小区内开了一家小卖部。72日下午16点多,袁女士与儿子正在一楼墙角处晒土豆片,突然从楼上掉下来一瓶灭火器,正中袁女士头部。袁女士当即昏倒在地上,头部血流如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4f4e543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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