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党组书记“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发言稿

发布时间:2019-05-20 22:00:2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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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组书记“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发言稿

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国理政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XX9月来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的核心实质,就是切实做到“四个准确把握”,即: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东北振兴取得重要进展的重要论述;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东北振兴面临突出问题的重要论述;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东北振兴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的重要论述;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对东北振兴领导的重要论述。

把握精髓,切实做好全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学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辽宁振兴的深刻论述,就是要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角度去把握,瞄准方向、保持定力、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形成对国家重大战略的强力支撑。按照县委要求,贯彻好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求我们司法行政机关紧密结合自身“保持安全稳定、强化法律服务、建设过硬队伍”三大工作主线,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是立足源头治理需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全年累计调处案件x件,调解成功x件,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x%。全县已建立各级调委会x个,聘任人民调解员x人。二是立足社会稳定需要,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全县共有社区服刑人员x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x人,解除x人,安置帮教总人数x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控率x%,安置帮教人员的衔接率100%。无一例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的发生。投资3万余元,建成县社区矫正中心覆盖全县司法所的监控视频系统,并及时与市同步联网。组织百人以上的大型心理健康知识讲座两场,下乡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课32次。三是立足增强社会法治意识,切实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在建平县报、建平月刊“普法天地”专栏和县电视台“法在身边”专题普法节目,以及“建平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普法体系,每天推送与群众息息相关的各类法律知识和信息。举办了两期以新《宪法》、《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为主要内容的“七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累计培训普法骨干200人次。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为县委党校培训干部的必修课程。扎实开展“124”宪法日宣传活动。印制发放《宪法》、《监察法》单行本1.1万册,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7万余份。印刷1万册法律书籍充实了32个农村书屋。投资5万元在新建法治广场3处,法治文化长廊1处。四是立足社会服务和社会救助需要,切实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x件,其中,诉讼案件x件,其中为农民工讨薪x件,涉及农民工x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14件;非诉讼案件x件,提供法律援助咨询x人次。抓好律师监管工作,在“双随机”检查中,没有发现律师违法违规事件和乱收费等违纪现象。全年未发生对司法鉴定进行投诉的情况。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1027件。其中,经济公证x件,民事公证797件,公证员人均办证256件,接待公证法律咨询x余人次。无错假证现象的发生,无公证投诉案件。五是立足提供组织保障需要,切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主题实践活动和“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等专题研讨。“七一”前夕,开展了党组书记讲党课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到所包扶的城关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及宣传、走访慰问老党员的党员“活动日”活动,并对6户模范及贫困老党员发放了米面油等物资。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扶贫工作,直接投入资金x万元先后为建档立卡户发放化肥、为三组维修变压器、为部分村民发放农资补助和支持产业园基础建设;协调交通局共新修水泥路x公里,总投资x万元;驻村工作队积极协调太平庄镇政府,先后投入资金x元为两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维修房屋。投资1万元为八家农场平房分场用于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进小区帮建活动,为红山街道水源社区人民路76号、34号楼投资1万元为小区红砖硬化地面x平方米。

实事求是,认真查找司法行政机关存在的问题。我是20XX1月到司法局任党组书记的,在一年来的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中,通过调研走访、座谈讨论,发现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机制体制不畅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一是法律规范缺失。社区矫正工作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但长期以来一直从国家层面没有制定出一部统率和调整社区矫正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主体由《刑法》规定的公安机关转变为司法行政部门,目前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无论是基本法律还是其他法律,都没有明确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两高两部联合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指出“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但这个文件没有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为具体的执法主体,只作为工作主体。突出矛盾表现在工作主体与执法主体之间的不一致,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的一线工作,却没有法律所赋予的相应司法奖惩权,实现减刑或撤销假释等司法奖惩措施必须经过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操作程序复杂、条件高、适用比例较低。由于工作手段少,管理措施弱,导致矫正措施难以到位,部分矫正人员不配合教育管理,从而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普法协调联动力度不够。目前,普法工作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组长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四大班子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其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这样,就造成多数单位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局的工作职能,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识不到位,造成一些成员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流于形式。三是专业人才匮乏。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体现为工作性质和对象的特殊性,因而需要采用特殊的工作方法。但是,目前一线工作缺乏具有专业知识的矫正工作人员,如心理咨询师等专业教育工作者。我局现仅有一名临时工性质的心理咨询师,因工资待遇偏低,随时都有可能提出辞职。另外,专职工作者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尚有较大的差距。

人员配置少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司法行政队伍人员偏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县编办核定司法局直管zd专项编制54人(不含工勤编制2人),其中局机关22人,司法所32人。现局机关实有zd专项编制22人(包括公证改革后原公证处3人回到局机关,但所属zd专项编制由省里收回),其中领导干部配备7名,占编制长期请假2人,持有公证员证的4人(原公证处3人和局机关1人)继续从事公证工作,这样还剩余9人,分配到局机关办公室、社区矫正股、基层股、法治宣传股、法援中心5个业务股室,每个股室平均不到2人。特别是社区矫正股仅有1人,其余人员都是临时工;法治宣传股实有2人,其中一人下派乡镇担任第一书记,另一人休产假,目前借调1人开展工作。局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已经影响了工作的开展。32个基层司法所实有工作人员105人,其中按照编制部门核定应垂管的司法所长或助理(zd专项)编制32人(每个所1人),现实有28人,还有4个所的所长由乡镇党委调剂的地方行政编制担任,其余一般干部中有1人是地方行政编制,地方事业编制28人,公益岗临时人员44人。县司法局对司法所实行收编直管的仅仅是对司法所所长或助理1人,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都是乡镇管理的干部和临时工,这种编制的复杂现状加上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与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九大职能的客观工作要求严重不符。二是司法所工作人员存在身兼数职现象。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很大的精力都是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包村、扶贫、护林防火、防汛等中心工作,有的还兼任信访、综治、扶贫等工作,司法行政本职业务却干得一塌糊涂,有一种“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园”的味道,这种现状也极大地影响了自身工作职能的发挥。

业务经费紧张导致司法行政工作保障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安置帮教经费、人民调解指导经费、法律援助经费虽然都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但每年各项经费都不能按照预算足额拨付,比如普法宣传经费每年纳入预算30万,仅给7.5万,法律援助经费每年预算20万,一分不给。特别是专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根本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这种预算经费的拨付力度,已经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车辆配备不足。受党政机关公车改革的影响,32个基层司法所原有的司法警车全部收回,司法所没了交通工具。发生了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想去调解,没有车辆;社区矫正工作要求每月与社区矫正人员谈话和走访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也没有车辆,目前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交通基本靠走”,仅凭对事业一腔热情是不可能高质量完成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的。同时,在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工作中,没有明确专用警车接送,接送途中交通安全、对象管理没有保障。

解放思想,创造性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工作意见和建议: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性。一是转变司法行政干部身份,转为警察,落实司法行政干部警衔待遇,名正言顺地担负起社区矫正执行、监管、教育的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议组织人事及编制部门要高度重视,适当增加局机关编制,按照公安派出所的模式,配齐配强司法所专项编制,使每个基层司法所由司法局垂管的zd专项编制达3人以上。

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加大司法行政经费投入。一方面县司法局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支持,与县财政解决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另一方面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加大对基层司法所装备的完善,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同时尽力帮助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把普法、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司法业务用房等经费落到实处。

修改相关的法律,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保障。一要对《刑法》中五种矫正人员的监管措施的规定进一步细化,明确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执行方式、经费保障以执行机关的权利分工。二要尽早出台《社区矫正法》,使社区矫正工作在真正早日法制轨道上运行。

强化责任部门协调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我县社区矫正成员单位就有个,需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才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因司法行政部门工作职能较弱,要把这些单位的力量整合好、发挥好,难度非常大。特别是目前司法行政机关尚无执法权,对拒不接受矫正的,执法过程需要公、检、法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还包括一些要求就业和特困对象,需要劳动、民政部门的支持等等。这些问题解决好了,在很大程度上会促进工作有序开展。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5eb175ef9c75fbfc77da26925c52cc58ad690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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