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三期
使用手册
版本3.0
北京博士山科技有限公司
2006年9月
用户须知
1、 建议IE版本:6.0或更高的版本。
2、 系统运行安装操作环境
● 硬件基本配置要求:
CPU:奔腾PIII600以上机型
硬盘:80MB以上硬盘空间
内存:128MB内存以上
网络:56K外置/内置Modem
显示器配置:标准VGA(1024×768)或更高分辨率的显示器
打印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喷墨打印机
● 软件配置要求:
中文 Microsoft Windows 2000/ Microsoft Windows XP 及以上版本
Microsoft Excel 98 或更高版本
用户须知,由于现在对Microsoft Windows 98系统的支持过少,建议用户用Microsoft Windows 98以上的操作系统。
3、 本操作说明书是以代扣代缴单位已获取用户名、密码为例进行说明。
4、 如果您未在“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取得过密码,请您查看“教您如何获取密码”的操作步骤。
5、 如果您需要修改登录密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的信息,请您查看“教您如何修改单位联系信息及登陆密码”的操作步骤。
6、 如果您需要下载并使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请您查看“教您如何下载使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
7、 如果您需要查询您的申报与缴款信息是否核对成功,请您查看“教您如何使用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模块”。
(1) 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如下图所示:
(2) 在地址栏里输入http://gs.tax861.gov.cn;
(3) 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此页面分为四大版块,分别为自行申报纳税人使用、代扣代缴单位使用、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使用、个体工商户使用;
首先用户确定属于何种版块,再进行操作;
(4) 点击“明细申报初始密码获取”或点击右侧的“进入”按钮;
(5) 根据界面的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按钮,界面有以下两种情况:
A、如您填写的信息与您申请税务登记证的申请表中的信息有误时,系统提示您填写的信息有误,请参照税务登记证的打印信息或您的登记信息处于非正常、在图状态时,如下图所示请您与主管税务所联系。
B、如您填写的信息无误,系统提示如下信息,并产生登录帐号(计算机代码即征收管理码)和登录密码。
(6) 登陆密码产生后,请点击返回按钮进行其他操作。
(1) 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如下图所示:
(2) 在地址栏里输入http://gs.tax861.gov.cn;
(3) 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4) 点击代扣代缴单位使用里的 “单位联系信息及密码修改”或点击其右侧的“进入”进入“单位联系信息及密码修改”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5)
(6) 输入您的计算机代码和密码,点击按钮进入单位基础信息填报表,如下图所示。
(7) 修改您需要修改的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修改的信息即可生效。
此处只能修改密码、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电子邮箱,如您需要修改其他基础信息,请您与您主管税务所联系。
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总体流程图:
(1) 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如下图所示:
(2) 在地址栏里输入http://gs.tax861.gov.cn;
(3) 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用户只需在第一次申报时下载;
(4) 点击“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图标,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下载界面,如下图所示:
(5) 根据您机器操作系统点击不同版本的“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
(6) 点击“保存”按钮,页面弹出文件“另存为”提示窗口,如下图所示;
系统默认英文文件名、默认文件存放地在桌面上
(7) 点击“保存”按钮,系统自动完成下载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软件,在桌面上可以看到已下载文件名为“setup2000.exe”的文件;
(8) 安装软件
1) 点击从正当渠道得到的 “setup2000.exe”,双击“”文件图标,系统自动解压缩,请您稍等,进入系统安装向导界面。
2)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授权协议窗口。
3) 若要继续,请选中“我接受该许可证协议中的条款”单选按钮,接受用户许可协议后,进入安装下一步,在客户信息窗口输入"用户姓名"和"单位",一般的用户名每次都自动带出,如果单位是空的,这时在单位中您可以输入任意字符,然后单击【下一步】。
4) 按【下一步】选择系统安装位置,用户可以选择默认路径,然后点击【下一步】。
5) 系统显示安装的类型,默认为“典型”安装类型,按【安装】按钮。
6) 系统出现复制系统文件窗口,稍等片刻,单击【下一步】,如图:
7) 系统开始安装,并复制程序文件到您的电脑,点击【完成】按钮,有的系统会出现一个提示框,提示你是否重新启动计算机,点击“否”,不用重新启动计算机。
(9) 创建用户
1) 安装客户端个人所税申报系统后,双击客户端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主程序快捷图标或者单击菜单开始—>程序—>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系统弹出创建用户的界面:
2) 创建用户名和密码,在密码校验处再次输入密码,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若输入的密码校验与密码不一致,系统将提示您“密码不一致”请您再重新输入密码和密码校验,若输入的密码和校验密码一致,系统提示创建成功。
用户要完成一个申报过程,首先要登陆本系统,然后进入单位信息管理中登记代扣代缴企业的信息,最后进入明细申报数据管理录入要申报的明细信息,完成这两方面的工作,即可向地税机关提交申报的信息。
(1)如果您使用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那么必须登记单位信息。在系统操作主界面,双击单位信息管理模块进入“单位信息管理”的界面,请在空白行中依次的、详细的、真实的输入该单位的基本资料,单位信息每一项都为必填项。
(2)单位基础信息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或者用快捷键【Ctrl+S】,保存单位信息成功,退回到系统的主界面。
(1)单击明细申报数据管理,进入明细申报数据管理的界面,界面的下方,有一排功能按钮,利用这些按钮能更快捷的帮您填写明细表及提交申报,如下图所示:
(2)在明细申报数据管理模块上方选择您要报税的单位,单击【新增明细表】按钮,进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下图所示:
(3)上图为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用户可以看到在界面上有两个单选按钮【全员全额】
和【非全员全额】,当初始打开此表时,系统默认选中单选按钮【全员全额】,这样下面的灰
色文本框都是系统自动计算出来的。当用户选中【非全员全额】时,“被期本单位总人数”、
“本期非本单位总人数”和“全部人员收入总额”这三个文本框变为可用,当明细记录增加
时,系统不自动计算这三项,需要用户手动填写。
全员全额: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是指凡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无论收入额是否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标准,均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通过代扣代缴和个人申报,全部纳入税务机关管理。
非全员全额:个人所得税非全员全额申报管理,是指取得应税收入的个人,其收入额没有达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标准,这些人员不用申报,也就是沿用现在的申报方式。
(4)此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分三个部分:单位基础信息、隐藏统计项、明细列表,其中单位基础信息中部分数据是从单位信息管理中带过来的,计算机代码、有效联系电话、声明人、邮政编码、有效联系地址、扣缴单位、身份证照类型、身份证照号码、姓名、国家与地区、职业编码,所得项目为必填项,如果为空当保存时文本框的颜色会变成红色。隐藏统计项中的数据项不需要用户填写,自动计算是以“所得项目”为基准的,当用户选择了“所得项目”时,系统会自动计算隐藏统计项中的值。(注:在显示隐藏统计项时,每次变动都要进行计算,影响效率,而在隐藏状态下,不进行计算,效率会提高)
(5)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时请您参考:附件1填表说明
(6)明细申报表填写正确无误后,用户就可以向地税机关提交明细申报数据了,点击【向地税机关提交】按钮,在提交明细申报表时要校验的项有:
A.检查每个数据项类型是否正确,是否为空
B.检查申报表中的每个纳税人的基本信息是否在个人基础信息中登记
如果您在明细列表中填写的纳税人基本信息没有在个人基础信息管理中注册,那么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窗口如图:
(7)这个窗口只是提示窗口,并不影响申报,点击【关闭】按钮,系统显示个人所得税收申报表窗口,如图:
(8)此窗口只是供用户查看每个所得项目的收入、税率和扣缴情况,点击【确定】按钮,如图:
(9)请您输入8位正确的计算机代码和密码,选择上“数据加密”,点击【提交】按钮,请等待片刻,系统会提示用户,往期核对不成功的月份,如图:
提示往期核对不成功的申报月份,用户可以点击“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到地税网站上查询,最后系统提示当向前地税机关申报成功与否。
至此一个完整的申报过程就已经完成了,即是用户首先登陆本系统-》登记单位信息-》新建明细申报表-》填写明细申报表-》提交明细申报表。
(10)向地税机关提交成功以后,返回到明细申报数据管理的一级界面,如图:
(11)在此界面上可以查看提交的状态,选择您所要查看的申报文件,点击【查看提交状态】按钮,查看的状态有:数据上传、检查格式、缴款金额核对,如果成功上图中指示图片将会变成绿色,如果有误则指示灯变成黄色,双击黄色指示灯,系统弹出一个问题解释窗口。此外在这个窗体上还有批量提交的功能,就是在每条申报文件的最后一列“选择”列上选中,一起提交;也可以批量的删除。
(12)状态说明
明细申报表提交到地税机关以后,需要查看状态的项有数据上传、检查格式、缴款金额,每项有三个状态:未处理、出错、已成功,未处理红色灯标识,出错黄色灯标识,已成功绿色灯标识。
特别注意:您申报的金额要跟您缴款的金额核对,由于您在银行缴款的数据需要后台从核心系统读取,需要一天以上的时间,建议您定期去网上查看核对是否通过。
(1) 双击桌面“Internet Explorer”图标;如下图所示:
(2) 在地址栏里输入http://gs.tax861.gov.cn;
(3) 按键后,进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页面;
(4) 点击代扣代缴单位使用里的 “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或点击其右侧的“进入”按钮接入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界面,页面显示如下:
(5) 在此界面输入您企业的计算机代码(或原征收管理码),点击按钮进入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状态信息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此页面分为三大版块,分别为核对不成功月份列表、汇总状态表、申报缴款状态表
核对不成功月份列表:明细申报信息与核心系统缴款入库信息不一致的税款所属月份
汇总状态表:明细申报汇总金额与实际入库或退库总金额的对比表
申报缴款状态表:明细申报信息与缴款入库信息的详细对比表
(6) 当核对不成功月份列表中出现如“2006年4月”字样,请点击该月份进入该月份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状态信息,如下图所示:
(7) 该界面的汇总状态表中明细申报汇总金额与实际入库或退库金额不一致,并且后面显示“您的明细申报信息与核心系统缴款入库信息不相符,请修改”的字样,请您查看申报缴款状态表、补税申报缴款状态表和退税申报缴款状态表中的详细信息。
(8) 查看后并进行重新申报,再次登陆查询“申报及缴款信息查询”,界面显示如下:
(9) 点击确认或系统自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汇总状态表中明细申报汇总金额与实际入库及退库总金额一致时,并且后面显示“您的明细申报信息与核心系统缴款入库信息一致,如果修改,请联系税务所”的字样,说明您目前的明细申报信息与核心系统缴款入库信息核对成功,如下图所示:
A、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
B、本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的所得税额。扣缴义务人必须区分纳税人、所得项目逐人逐项明细填写本表。
C、扣缴义务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送本表时,应当在规定的报送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D、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本表的,依照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E、填写本表要用中文,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F、表头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计算机代码:填写税务登记表中的计算机代码。
扣缴义务人名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全称,不得填写简称。
填表日期:是指扣缴义务人填制本表的具体日期。
G、本表各栏的填写如下:
a.纳税人姓名:纳税义务人如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其姓名应当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文字填写。
b.身份证照类型: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名称。
c.国家与地区:按国家与地区编码表填写,详见国家与地区编码表。
d.职业:按照职业编码表填写,详见职业编码表。
e.所得项目:按照规定项目填写,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同一纳税义务人有多项所得时,应分别填写。
f.所得期间: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时间。
g.收入额:如支付外币的,应折算成人民币。
h.免税收入额:指按照国家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此栏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
i.允许扣除的税费:只适用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项目。
(a)劳务报酬所得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劳务发生过程中实际缴纳的税费;
(b)特许权使用费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提供特许权过程中发生的中介费和相关税费;
(c)适用财产租赁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修缮费和出租财产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
(d)适用财产转让所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是指财产原值和转让财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税费。
j.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30%。
k.已扣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实际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当期如有减免税事项,已扣税额=应扣税额-减免税额。
如有减免税事项,须在备注栏反映。
l.表间关系:
(a)应扣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b)应纳税所得额=收入额(人民币合计)-免税收入额-允许扣除的税费-费用扣除标准-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注:全年一次性奖金等特殊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除外。
(c)收入额(人民币合计)=收入额(人民币)+收入额(外币折合人民币)
H、声明人:填写扣缴义务人名称
计税逻辑校验:点击【计税逻辑校验】按钮,系统将根据计税规则对部分常见的收入项目进行逻辑校验。同计税逻辑校验规则密切相关的项有“国家和地区编码”、“所得项目”;逻辑计算规则必须基于这两项不为空的情况下。“国家和地区编码”影响“费用扣除标准”,编码为“001”名称为“中国”的费用扣除标准为16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800元。不同的所得项目对应不同的计税规则,只有一部分常用项目具有逻辑校验功能。详见所得项目编码表。
附职业编码表:
序号 | 职业编码 | 职业名称 |
1 | 1000000 | 单位负责人 |
2 | 1050000 | 企业管理人员 |
3 | 2000000 | 专业、技术人员 |
4 | 2010000 | 科研人员 |
5 | 2021300 | 计算机工程技术人员 |
6 | 2022100 | 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
7 | 2050000 |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
8 | 2050100 | 西医 |
9 | 2050200 | 中医 |
10 | 4070100 | 社会中介服务人员 |
11 | 2060000 | 经济业务人员 |
12 | 2060300 | 财会人员 |
13 | 2060600 | 房地产业务人员 |
14 | 2070000 | 金融业务人员 |
15 | 2080000 | 法律专业人员 |
16 | 2090000 | 教学人员 |
17 | 2090100 | 高等教育教师 |
18 | 2100000 | 文学艺术工作者 |
19 | 2100300 | 演员 |
20 | 2100600 | 美术专业人员 |
21 | 2100200 | 导演 |
22 | 2110000 | 体育工作者 |
23 | 2120000 | 新闻出版文化工作者 |
24 | 2120100 | 记者 |
25 | 2120200 | 编辑 |
26 | 2120400 | 播音员及节目主持人 |
27 | 3000000 | 办事人员 |
28 | 3030000 | 邮政电信业务人员 |
29 | 4000000 | 商业、服务业人员 |
30 | 4040000 | 饭店、旅游娱乐服务员 |
31 | 4070400 | 美发美容人员 |
32 | 4030000 | 餐饮服务人员 |
33 | 4050000 | 运输服务人员 |
34 | 4040300 | 健身娱乐场所服务员 |
35 | 4050300 | 航空运输服务人员 |
36 | 5000000 | 农林牧渔水利生产人员 |
37 | 6000000 | 生产运输工人 |
38 | 6010000 | 勘测及矿物开采工 |
39 | 3010000 | 行政办公人员 |
所得项目编码表
序号 | 所得项目编码 | 所得项目名称 | 说明 | 是否逻辑校验 |
1 | 0101 | 工资、薪金所得-普通月工资 | 适用于正常按月发放的工资薪金 | 是 |
2 | 0102 | 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 | 适用于全年一次性奖金,本项目全年只能使用一次 | 是 |
3 | 0103 | 工资、薪金所得-无住所个人数月奖金 | 适用于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无住所个人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的各种名目奖金,如果该个人当月在我国境内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由于出入境原因导致当月在我国工作时间不满一个月的情况。 | 否 |
4 | 0104 | 工资、薪金所得-补发工资 | 适用于补发工资 | 否 |
5 | 0105 | 工资、薪金所得-特殊行业薪金 | 适用于从事采掘业、远洋捕捞业、远洋运输业和财政部确定的其它行业的纳税人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使用。 | 否 |
6 | 0106 | 工资、薪金所得-内退一次性补偿 | 适用于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内退一次性补偿收入,是指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 否 |
7 | 0107 | 工资、薪金所得-解除合同一次性补偿 | 适用于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 否 |
8 | 0108 | 工资、薪金所得-补报,自查 | 适用于代扣代缴单位自行查补税款。 | 否 |
9 | 0109 | 工资、薪金所得-期权奖励 | 适用于企业个人参与企业股票期权计划而取得的所得。 | 否 |
10 | 0110 | 工资、薪金所得-实物 | 适用于个人取得受雇单位奖励的实物而形成的所得。 | 否 |
11 | 0111 | 工资、薪金所得-其他 | 适用于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其他所得。 | 否 |
12 | 02 | 劳务报酬 |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 是 |
13 | 03 | 稿酬所得 |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字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 | 是 |
14 | 04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 是 |
15 | 05 | 股息、利息、红利所得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是 |
16 | 0601 | 财产租赁所得 |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是 |
17 | 0602 | 财产租赁所得-其他 | 适用于私房出租或核定征收财产租赁所得等情况。 | 否 |
18 | 0701 | 财产转让所得 | 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 是 |
19 | 0702 | 财产转让所得-其他 | 适用于核定征收财产转让所得情况。 | 否 |
20 | 08 | 偶然所得 |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 是 |
21 | 09 | 其他所得 | 其他所得,是指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是 |
国家和地区编码
序号 | 国家和地区编码 | 国家和地区名称 | 费用扣除标准(人民币/元) |
1 | 001 | 中国 | 1600 |
2 | 002 | 日本 | 4800 |
3 | 003 | 美国 | 4800 |
4 | 004 | 韩国 | 4800 |
5 | 005 | 香港 | 4800 |
6 | 006 | 澳门 | 4800 |
7 | 007 | 台湾 | 4800 |
8 | 008 | 法国 | 4800 |
9 | 009 | 德国 | 4800 |
10 | 010 | 俄罗斯 | 4800 |
11 | 011 | 英国 | 4800 |
12 | 200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4800 |
身份证校验规则
点击【身份证校验】按钮,系统将根据身份证号码编码规则,对类型是身份证的号码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时,将无法保存和向地税机关提交。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73bd0fb18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c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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