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惠普有限公司笔记本电脑有限保修声明
为了确保您获得惠普高品质的服务,免除您的后顾之忧,中国惠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普”)就笔记本电脑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向您做出下述有限保修声明:
一、基本信息
对用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机器故障,惠普公司根据不同的产品型号,自购买日起,给予1年至3年不等的保修期(具体保修期限请参见您产品保修卡上的信息)。
1. 凡属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在保修期内,惠普公司将负责给予有限保修。
2. 产品出现故障,请直接与惠普售后支持热线8008103888联系。如判断是硬件问题,售后支持热线的工程师会指定就近的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与用户联系。惠普公司在全国各大中城市经过严格挑选和良好培训的惠普金牌服务中心,将为用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http://vdccnzpro.houston.hp.com/RepairSearch/cn/searchtool.asp
3. 若对所选购的产品有超出标准保修之外的需求,欢迎致电售前咨询热线8008202255,查询为用户精心准备的各类保修级别升级、保修期延长等金牌服务产品。
4. 产品的保修期以惠普公司在中国发布该产品时宣布的保修期限为准,详情(保修期及保修级别)可查询惠普电子化支持网站
http://h10025.www1.hp.com/ewfrf/wc/weInput?lc=zh-hans&dlc=zh&cc=cn
具体每台机器的保修信息以惠普系统记录为准。
二、保修政策
1. 保修凭证: 用户请妥善保存保修卡及购机时经销商开具的国家税务局标准发票或其复印件。在维修时将被要求出示以上凭证作为保修依据。
2. 产品的保修起始日期为发票购机日期。但如果发票购机日期晚于惠普系统发货日期加该类产品的宽限期,则以惠普系统发货日期加该类产品的宽限期作为产品的保修起始日期。
3. 宽限期是指机器从工厂发货之日起,至产品被最终交货或安装的一段时间。针对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宽限期。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4. 现场服务在某些地区无法提供。在被惠普公司排除的服务范围区域中,有地理障碍、道路未开发、或公共交通不适于常规旅行的区域,维修服务需要经过协商并通过附加收费来提供。
5. 经维修的机器,在保修期内继续享有保修服务;若距保修期结束已不足三个月,则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6. 维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归惠普公司所有。
7. 用户应对其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在维修前用户自行对数据、程序进行备份,惠普公司及惠普金牌服务中心不承担因数据、程序或存储介质的损坏或丢失造成的责任。
8. 惠普笔记本电脑的标配附件随主机保修,单独购买的附件享有自己的保修。
笔记本电池为特例消耗品,保修一年。
9. 保修卡请妥善保管,遗失恕不补发。
10. 产品制造地点请参见产品包装箱上说明。
三、例外条款
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畴
☆ 非硬件类的技术问题(可以查询惠普电子化支持网站 http://www.hp.com.cn 或致电惠普售后支持热线8008103888)
☆ 无惠普标识的产品
☆ 非惠普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且该备件未从惠普或惠普指定销售商处购买
☆ 产品的清洁或正常维护
☆ 消耗材料(如:外壳,接插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例如温度过高、过低,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电压或电流不稳定,零地电压过大等等)
☆ 因事故、滥用(包括超出工作负荷)、误用造成的损坏
☆ 因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造成的损坏
☆ 因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的损坏
☆ 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计算机病毒感染
☆ 因安装及使用非标准扩展功能卡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 因擅自拆机修理或越权改装或滥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 因非惠普授权的维修中心进行维修造成的损坏
☆ 因人为或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四、保修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特别提示:
1. 上述各条款规定了惠普公司对产品的所有责任,并取代其他一切明示及暗示的保证和/或其他责任。在产品不能良好运转时,惠普对用户的责任仅限于按照以上的条款进行产品的维修和/或更换。除此之外,无其它担保。如国家适用法律另有明确规定,惠普公司将遵照法律执行。
2. 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就售后服务另有规定的,惠普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向您提供售后服务。符合“三包”的消费者在“三包”规定的期限内按照“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即指《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如果惠普或惠普产品的销售商与您就产品或其任何软硬件设备的售后服务有其他约定的,应按相应约定执行。
3. 无论是何种原因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惠普产品而造成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惠普公司只承担国家适用法律所要求必须承担的责任。
4. 惠普公司在任何情况下,对于由于用户的产品丢失而引起的损失;对于数据记录、资料和/或程序等无形财产的损坏而造成的损失;对于第三方向用户提出赔偿要求所造成的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 HP Deskjet 喷墨打印机(仅限A4幅面)
∙ HP LaserJet 激光打印机的以下型号:LaserJet 1018、LaserJet 1020、LaserJet 1022、LaserJet 1022n、LaserJet 1022nw、LaserJet P1505、LaserJet P1505n
∙ HP LaserJet 激光一体机以下型号:LaserJet M1120、LaserJet M1120n
∙ HP OfficeJet、PSC 、Photosmart 喷墨多功能一体机(仅限A4幅面)
∙ HP ScanJet 扫描仪
∙ HP PhotoSmart 照片打印机
∙ HP PhotoSmart 数码相机
∙ HP 数字投影仪
∙ HP DVD Writer 刻录机
保修期限
∙ 喷墨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照片打印机,数码投影仪,扫描仪,数码相机,和光盘刻录机等产品的标准保修为一年送修;
∙ 投影仪产品为2年或3年上门服务,灯泡作为主要部件,保修期为半年(同时使用时间不超出1000小时)。
经惠普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惠普提供的保修服务;距原机器的保修截止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注:HP消费类产品的保修起始日期为发票标明的购机日期。
保修凭证
用户送修产品时需提供有效的购机发票和三包凭证方可获得保修服务。如果在惠普系统中可查询到用户送修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可视为发票免检期,否则发票(以及三包凭证)是唯一有效的保修凭证。
用户提供的购机发票应为国家税务局认可的标准发票。发票应注明产品名称或型号,购买日期机器数量;发票上的机型必须与维修机器一致;有效的三包凭证应有的信息为: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序列号、经销商名称、电话、发票号、销售日期、用户名称、地址、电话、维修记录、经销商盖章。
以下情况的保修凭证被认为无效: 1)发票与三包证上的发票号不符; 2)发票和三包证上产品型号及序列号不符; 3)发票或三包证上产品型号及序列号与报修产品不符。
上门、送修服务
对于投影仪产品、以及单独购买了惠普金牌服务卡的客户,将提供有限区域内的上门服务(详见保修卡上门服务区域表)
对于其他HP消费类产品,仅提供送修服务,即用户需将机器送到附近的惠普授权维修中心进行维修。
保修费用
∙ 对于保修期内标准保修为送修的产品,HP消费类产品授权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硬件维修,包括备件费用和人工维修费用,但其它费用(如交通、运输等费用)由用户自理,若用户要求维修中心提供上门服务,需承担工程师的上门费用。
∙ 对于保修期内为上门维修的产品:HP消费类产品授权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硬件上门服务和维修服务,包括备件费用,人工维修费用以及上门服务费用。若用户要求维修中心针对软件问题提供上门服务,需承担工程师的上门费用和人工服务费用(针对软件问题,我们建议您通过HP的电话服务中心或服务网站免费在线解决。)
保修例外
∙ 对于墨盒等耗材质量问题,请联系惠普授权的耗材更换服务中心;
∙ 重填墨盒和硒鼓而造成的故障;
∙ 明显的滥用、人为造成的损坏或运输损坏;
∙ 用户及非授权服务机构自行拆卸和维修过的产品以及使用非HP备件的产品;
∙ 由于用户使用不支持的介质,使用不合格的打印共享器,或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电源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 在非支持配置下的使用或因用户自己安装的软件引起的故障(如:110伏电源的机器用了220伏电源);
∙ 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包括超出工作负荷;
∙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害。
用户取、送机须知
∙ 用户送修产品时,需完整填写统一印制的《维修单》,若您将与维修有关的其它附件留至维修中心,请务必注意在维修单上注明并签字确认,维修中心只负责妥善保管维修单上所列的产品和附件;
∙ 用户取机时必须出示修单的"用户取机联"。如遗失此联,必须出示盖有公章的单位证明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并经该HP授权的服务中心认可后方可取机。取机后请签字确认;
∙ 用户接到产品已修复的通知后,请尽快前来取机。HP授权服务中心仅负责在通知用户取机后的90天内保管该产品,逾期将对其进行处理。
产品保修政策:
4. 惠普Compaq Presario电脑的保修起始日期为正式标准发票标明的购机日期。用户在保修期内申请免费保修服务时,需出示有效的购机发票、保修卡和三包凭证。维修结束后,请用户妥善保存维修中心签字、惠普用户维修记录单,以备查询。
5. 惠普Compaq Presario电脑的服务方式分为有限区域内的上门服务(详见保修卡上门服务区域表)以及送修服务:即用户需将机器送到附近的惠普授权维修中心进行维修。
6. 惠普Compaq Presario电脑的保修范围为:用户在购机的第一年内,惠普公司负责出厂标准配置零件的保修;在购机第二年内,惠普公司负责以下零件的保修:主板、处理器、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对于保修期为三年的个别机型(具体参见"保修方式"说明),在购机第三年内,惠普公司负责以下零件的保修:主板、处理器、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
7. 惠普公司只对每款电脑出厂时所安装的标准配置进行保修,对于用户自行添加零件不提供保修。
8. 经惠普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惠普提供的保修服务;距原机器的保修截止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9. 维修后更换下来的瑕疵备件归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所有。
10. 用户应对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丢失的责任。
产品保修例外:
11. 保修不包括下列情况:
a. 无惠普标识的产品;
b. 因擅自拆机修理、改装、滥用、人为造成的损坏或运输损坏;
c.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电压或电流不稳定,地线安装不标准,零地电压过大,电话线路不标准或不稳定,温度过高或过低,环境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 环境过脏等);
d. 非标配的软、硬件造成的故障;
e. 非惠普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
f. 由于用户使用不支持的介质、不合格的打印共享器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源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g. 在非支持配置下的使用或因用户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坏;
h.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害;
i. 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计算机病毒感染;
j. 消耗材料(如:外壳、接插销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k.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l. 产品的清洁或正常维护;
产品保修政策:
4. 惠普Pavilion家用电脑的保修起始日期为正式标准发票标明的购机日期。用户在保修期内申请免费保修服务时,需出示有效的购机发票、保修卡和三包凭证。维修结束后,请用户妥善保存维修中心签字、惠普用户维修记录单,以备查询。
5. 惠普Pavilion家用电脑的服务方式分为有限区域内的上门服务(详见保修卡上门服务区域表)以及送修服务:即用户需将机器送到附近的惠普授权维修中心进行维修。您所购买的惠普Pavilion家用电脑的具体保修方式请参见保修卡产品信息表中的"服务方式"说明。
6. 惠普Pavilion家用电脑的保修范围为:用户在购机的第一年内,惠普公司负责出厂标准配置零件的保修;在购机第二、三年内,惠普公司负责以下零件的保修:主板、处理器、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显示卡。
7. 惠普公司只对每款家用电脑出厂时所安装的标准配置进行保修,对于用户自行添加零件不提供保修。
8. 经惠普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惠普提供的保修服务;距原机器的保修截止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9. 维修后更换下来的瑕疵备件归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所有。
10. 用户应对数据的安全性自行负责,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维修中心不承担对数据、程序或可移动存储介质的损坏、丢失的责任。
产品保修例外:
11. 保修不包括下列情况:
a. 无惠普标识的产品;
b. 因擅自拆机修理、改装、滥用、人为造成的损坏或运输损坏;
c.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电压或电流不稳定,地线安装不标准,零地电压过大,电话线路不标准或不稳定,温度过高或过低,环境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等);
d. 非标配的软、硬件造成的故障;
e. 非惠普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
f. 由于用户使用不支持的介质、不合格的打印共享器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源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g. 在非支持配置下的使用或因用户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坏;
h.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害;
i. 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计算机病毒感染;
j. 消耗材料(如:外壳、接插销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k.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l. 产品的清洁或正常维护;
保修期
∙ LCD液晶显示器 保修期为一年,提供一年有限区域上门服务。
∙ CRT纯平显示器 保修期为三年,第一年提供有限区域内的上门服务,在第二和第三年提供送修服务。
注:惠普Pavilion畅游人家用电脑显示器的保修起始日期为正规发票标明的购机日期。
保修凭证
用户在保修期申请免费保修服务时,需同时出示有效的购机发票、保修卡和三包凭证。
维修结束后,请用户妥善保存经维修中心签字、认可的用户维修记录单,以备查询。
注:购机发票需为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
保修费用
对于保修期内的产品,HP授权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硬件维修,包括备件费用和人工维修费用。但对于送修服务级别的Pavilion显示器,其它费用(如交通、运输等费用)由用户自理,若用户要求维修中心提供上门服务,需承担工程师的相应的上门服务费用。
保修范围
∙ 惠普公司只负责所有出厂时所安装的标准配置部件的有限保修,对于用户自行添加零备件不提供保修;CRT显示器的保修期为三年,LCD显示器的保修期为一年。
∙ 经惠普授权维修中心维修的机器,在原保修期内继续享受惠普提供的保修服务;距原机器的保修截止日期不足三个月的,所更换的备件自更换之日起享有三个月保修。
∙ 维修后更换下来的瑕疵备件归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所有。
保修例外:
保修不包括下列情况:
∙ 无惠普标识的产品;
∙ 因运输造成的损坏(请与运输商联系);
∙ 因擅自拆机修理、改装、滥用、人为造成的损坏或运输损坏;
∙ 因错误安装、操作(如带电插拔数据线等),或在非产品所规定的工作环境下使用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电压或电流不稳定,地线安装不标准,零地电压过大,电话线路不标准或不稳定,温度过高或过低,环境过于潮湿或干燥,海拔过高等);
∙ 非标配的软、硬件造成的故障;
∙ 非惠普部件或用户自行更换备件,且该备件未从惠普或惠普指定经销商处购买;
∙ 由于用户使用不支持的介质、不合格的打印共享器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源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 在非支持配置下的使用或因用户使用自编或非公开发行软件导致产品不能正常使用的损坏;
∙ 因用户保管不当(如鼠害,液体渗入等)而造成的故障和损害;
∙ 因维护不当而导致的计算机病毒感染;
∙ 消耗材料(如:外壳、接插销部件的自然消耗、磨损及老化);
∙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 产品的清洁或正常维护;
∙ 超过产品技术标准的客户需求(如:偏色,亮点等)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eaa25a5f312b3169a451a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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